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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男人议论女人犯法吗(跟朋友议论别人的隐私犯法吗)

admin2周前771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别的男人议论女人犯法吗,跟朋友议论别人的隐私犯法吗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公民妄议犯法吗

这个要根据不同情况而定的。

首先他说了什么内容,说的内容对国家是否造成损失或对个人是否造成伤害,包括名誉上。

再者议论的对象有多少。如果只是几个家里人或熟人之间的几句玩笑或吐槽,没有传到外人耳朵,没有公开发表,应该不至于犯法。

如果有人背着你,议论你、诋毁你,你会怎么做

一定要区分、判断侮辱、诋毁你的人属于哪种类型,在什么场合、面对什么人群做侮辱诋毁你的事情!不加区分的采取某种“统一”的应对措施,往往会吃亏的!

请不要指望有某一种智慧的方法能够让你巧妙的化解此问题!因为,你面对的人往往是有差异的!你个人的情况也是和其他人不同的!一、各个方面都不如你的人,而且大家都知道那个人各个方面不如你——这是一类人群

社会中、职场上,有些人自己没什么能耐、没什么本事。无论工作业绩、能力、为人处世等等各个方面,不仅我们自己知道,而且我们身边多数人对他评价也都不高。

这类人中,有些人容易犯红眼病,容易因为看见别人过得好、业绩好,而心里“反酸”。

这类人,一般情况下我们不必在意、在乎他们的背后诋毁、侮辱。因为他们本身的形象、影响力、周围朋友圈等等,都不会对自己造成什么影响。

他们说的话,他们做的诋毁的行为等等,只是他们私下里面这个小圈子为了寻求自我安慰的一些闲扯淡的话题而已!对我们而言,丝毫不构成什么影响。有他们去吧!

我们管不住他们的嘴,也没那个必要。我们根本不指望所有人都说当我们的好。

二、喜欢巴结领导、围着领导转,能够获得领导某些方面的照顾的小人——这是一类人

这类人我们是要注意的!这些人如果总是在领导那里说你坏话、诋毁你,而你没有任何的反应、行动,很可能给自己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别觉着“清者自清”,别认为“自有公论”,更别觉着“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因为那些人背后侮辱、诋毁我们的行为,很可能让我们陷入职场的困境。很可能造成你没机会“自清”已经被干掉了!

针对小人,特别是到领导那里给我们背后下绊儿的小人。我们绝对不可以采用所谓的鸵鸟心态或者听之任之的消极应对。

针对职场小人,是一个所有人都需要重视的问题。要想让这个群体不敢招惹我们、不敢轻易的在领导那里使坏,需要我们一系列的积极行动。

谨记:针对小人,我们思考的不应该是“如何不得罪小人”,也不是“被小人伤害、使坏后怎么应对”,而是“如何让小人不敢得罪我们、如何最大化压缩小人的空间、如何让小人没机会背后使坏”!——思路错了,将找不到解决的方法!

针对小人的话题,老鬼曾专门写过问答类文章,这里不再重复,朋友们有时间时可以在老鬼空间里翻看一下。

三、自己的直属领导当着你的同事或者向他的上司反应,做出侮辱、诋毁你的行为——这又是一类人

针对这类人,更不能做消极的应对者!而应积极的采取积累行为来挽回局面才好。

1、加强自己的本职工作能力与业绩;让自己在工作过程中很多方面更职业化,最大化减少工作过程中的瑕疵、疏漏,不给他人留什么话柄。

2、加强与同事中部分有能力、有影响力同事的关系,获得此类同事的信任与支持;(这是有效抵御领导诋毁我们的一个必要行为!如果和同事关系都处理不好,领导诋毁你、侮辱你,你一点儿招儿都没有!)

3、思考、判断自己与领导之间关系僵硬、领导对自己不好的原因所在。并且开始有意识的调整自己职场与领导相处的方法、策略。争取能够让领导对我们的看法做出改善,甚至获得领导的信赖。

很多人面对直属领导的不信任、不喜欢甚至诋毁、侮辱,态度是消极的。根本不愿意去想“改善、改变”的问题。更不愿意放下身段去做些什么事情。因为,自己已经下了定义:领导不对,凭什么我要受委屈去靠近他?——这种思想,建议大家要特别慎重哦!

4、如果有机会,请在公司内,建立更高曾经的公共关系,争取获得更多高层领导甚至老板的认可、支持、信赖。

有句俗话:朝中有人好办事儿。如果你作为领导的下属,公司内高层领导对你一无所知,那直属领导向上反映什么、汇报什么,有什么对你不利的语言、结论,你根本没有任何的机会去辩解!因为上面没人了解你啊!你也别怪老板、高层领导眼瞎!因为老板、高层领导也不是神人!

四、有一种情况需要特别注意:无论什么人,只要是你在场的情况下有人侮辱、诋毁你,都要做出适当的反击!

无论对方是谁!只要是你在场的情况下,如果不做出相应的现场回应,那就麻烦喽!

一个大的原则:对方涉及到了人身攻击的语言、论断,请第一时间给与对方相应的警告、提示、警示!

有事儿谈事,就事论事,但不可以人生攻击,这是最起码的底线!

因此,我们要根据当时的现场情况,诋毁你的人的身份、场合,做出相应烈度的反应。但必须要让对方清楚:人身攻击、人格侮辱是绝对不可以的!这是底线!

例如自己的领导在对你评价的过程中,忽然说出了“智商”的概念。此时,完全可以直白的说:李总,你可以说我工作能力不够、或者说这件工作我做的不好,但你别牵扯什么智商问题!如果我智商真的不够,那你也是在说人力资源部的人智商不够,把我这个低智商的给招到公司来了!——直白的说,没事儿!

先谈这么多吧。老鬼只有一个目的:一定要分析是什么人、当着那些人的面、在什么场合诋毁你、侮辱你!如果不分析这些,而想找到某一种固定的应对模式,是达不到解决问题的目的的!

以上供参考吧,算是给大家做个抛砖引玉的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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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朋友议论别人的隐私犯法吗

不犯法,但不道德。跟朋友议论别人的隐私虽不犯法,但说明了你与参与议论的朋友人品素质差。谁人没有隐私,当你与朋友在议论别人隐私的时候,你想过吗?说不定也有人在议论你的隐私嘞。隐私是一个人最隐讳的,与人议论,既伤害了与人的人际关系,又偏低了自己的人格尊严,得不偿失。

家里有老婆,男人在外面跟别的女人生小孩今年的法律算不算重婚罪

我也认为不算重婚罪

家里有老婆,男人在外面跟别的女人生小孩了,一般人认为都生孩子还不是老婆呀?同时有两老婆还不算重婚罪?

这是男的出轨。有的女的出轨在家生孩子,让自家男人怎么办?有人开玩笑“得给买奶粉伺候月子”。

家里有老婆,外面女人给他生孩子,这种情况算不算同时俩老婆?

有的试婚的小青年,把“老婆”挂在嘴边,有的中老年同居,口口声声“老婆”叫着。

实际上,没有婚姻登记没有结婚证的男女二人,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也就不是法律上的“老婆”。

我举试婚的,同居的,是说明一个问题,绝无干涉之意。他们与出轨男女有着本质的不同。请这两部分人不要误会。

家里有法律关系的老婆,男的出轨在外面的女人是偷情,是见不得阳光的地下情。

出轨的男女两人见面,男的为了表达“真心实意”,取得女人的欢心,男的叫女人为“老婆"。

这个女人尤其是单身女人喜滋滋的,他都把我当老婆了,说不定他那天把原配踹了来娶我。因此放纵自己,怀了孕并给他生了孩子。

一个法律上的老婆,一个是非法律上的老婆,算不算重婚?

那就看法律对重婚怎么规定的?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条从1979年《刑法》就有了,刑法虽经过修改,修正,但这条没有修改。对重婚没听说今年有新法律。

所说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

这里强调是重复婚姻登记叫重婚,没有去婚姻登记的不叫重婚。

我国实行的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一夫一妻是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也就是说不论什么人都只能有一个配偶,不能同时有两个或更多的丈夫或者老婆。

问题是一些人钻法律的空子,出轨的男女,一,不去婚姻登记。二,不共同生活,而是偶尔相处。三,对外不声称为夫妻,或很少公开暴露在广众面前。

为此重婚罪很难界定,取证难。有人说都生孩子了,这就是证明。这孩子是非婚生子女,这是毫无疑问的,也就是群众语言“私生子”。

非婚生子女就是重婚罪吗?生了非婚生子女就等于重婚罪吗?不一定。是否构成重婚罪,还得拿重婚的定义,重婚那两种情形来衡量。没有婚姻登记很难定重婚罪,这就是现实。

有些人说这不合理。这不惯着出轨的的人吗?这不叫惯着,是某些人钻法律空子。

构成重婚罪的,以前刑法规定“告诉的才处理”。现行刑法没有这条限制,说明重婚罪已不是自诉案件,而是公诉案件了。

任何公民发现犯罪(重婚罪)都有权报警举报。

高三男学生和女同学打招呼,被学校留校察看合理吗

题主说的情况不可能发生。我们学校就是高中学校,而且我也到过很多高中学校,没有听说过题主所说的这个现象,也不可能有任何一个学校处分里有这条规定。

如果是题主的儿子出现和女生打招呼,就受到了留校察看的处分,我估计另有隐情。例如,用侮辱性的语言攻击女生;或者你的儿子想和女生谈恋爱,被女生拒绝,还不死心,仍然纠缠不休,女生举报了,学校也教育了,但是你的儿子屡教不改;或者是女生的家长找到学校,列举了你儿子的种种不当行为,对方家长又不屑与你理论,直接找学校处理你的儿子。

你的儿子回家后根本不告诉你实情,你还一直蒙在鼓里。建议,你最好是找学校问个明白。不要以高三为借口,更不要编造一些事情在头条混眼熟。

别人喜欢议论你的表现

不用理睬,因为嘴长在别人身上,只要不是进入人身攻击的,不用理解,只要自己做到不违法,不范法,其他的随便说,要做到宠辱不惊,稳如泰山,古语所说身正不怕影子斜,所以说按照自己生活方式生活,而不要事事按照别人说的去活,从而使自己过得身心疲惫。

背后说别人闲话是什么罪

背后说人闲话的是口舌之罪。七出内容与之类似,语出《仪礼。丧服》包括: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

《白虎通疏证。铮谏》:"夫妻相为隐乎?《传》曰:"曾去妻,藜蒸不熟。问曰:'妇有七出,不蒸亦预乎?'曰:'吾闻之也,绝交令可友,弃妻令可嫁也。黎蒸不熟而已。何问其故?"此为隐之也。"

关于别的男人议论女人犯法吗,跟朋友议论别人的隐私犯法吗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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