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1982年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1982年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广东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1、国家排放标准包括近期发布的《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国六”排放标准及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中“国六”标准排放限值为国六A:一氧化碳700mg/km;非甲烷经68mg/km;氮氧化物60mg/km;PM细颗粒物4.5mg/km等。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为了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量,使空气质量达到环境质量标准,对排入大气中的污染物数量或浓度所规定的限制标准。
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1、国家排放标准包括近期发布的《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国六”排放标准及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中“国六”标准排放限值为国六A:一氧化碳700mg/km;非甲烷经68mg/km;氮氧化物60mg/km;PM细颗粒物4.5mg/km等。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为了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量,使空气质量达到环境质量标准,对排入大气中的污染物数量或浓度所规定的限制标准。
大气卫生防护距离
卫生防护距离为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即为防止本企业无组织排放污染物对居民区造成污染。注意是车间和工段边界,根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公式可知包括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无组织排放面源中心达到环境质量标准的最小距离,超出厂界以外的范围,为大气环境防护区域。注意是面源中心,只是无组织排放。
大气防护距离是由软件算出,从污染源开始的,但防护区域是从厂界算起,卫生防护距离是从生产单元边界(生产区、车间或工段)算。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中有关规定及现行有关国标中卫生防护距离的定义:卫生防护距离是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民区边界的最小距离,进一步解释为:在正常生产条件下,无组织排放的有害气体(大气污染物)自生产单元(生产区、车间或工段)边界到居住区满足GB3095与TJ36规定的居住区容许浓度限值所需的最小距离。
标准大气条件
标准大气压(Standardatmosphericpressure)是在标准大气条件下海平面的气压,1644年由物理学家托里拆利提出,其值为101.325kPa,是压强的单位,记作atm。化学中曾一度将标准温度和压力(STP)定义为0°C(273.15K)及101.325kPa(1atm),但1982年起IUPAC将“标准压力”重新定义为100kPa。1标准大气压=760mm汞柱=76cm汞柱=1.01325×10^5Pa=10.339m水柱。1标准大气压=101325N/㎡。(在计算中通常为1标准大气压=1.01×10^5N/㎡)。100kPa=0.1MPa
大气污染标准值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不同的颗粒物,其限值也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
1、颗粒物PM10的限值是50/150μg/m3(日均,一级/二级)。
2、颗粒物PM2.5的限值是35/75μg/m3(日均,一级/二级)。
3、颗粒物HCL的限值是50μg/m3(日均),60μg/m3(时均)。
大气质量标准
为保护人群健康和生存环境、促进生态良性循环所制定的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大气中污染物质的最高允许含量的标准。是大气环境质量管理的目标值,也是制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大气污染防治的基本依据。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是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标准包括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浓度限值;环境空气污染物其他项目浓度限值;各项污染物分析方法以及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的最低要求等。
1982年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1982年,我囯制定《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项目有6项,总悬浮微粒、飘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二氧化氮计)、一氧化碳和光化学氧化剂(臭氧)。
关于大气环境质量标准,1982年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