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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可以转让吗(建筑商把开发商的楼房卖给他人是不是违法)

admin5天前1083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建筑工程合同可以转让吗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开发商欠建筑商一部分工程款,建筑商把开发商的楼房卖给他人是不是违法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本文目录

  1.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确认无效后会产生哪些后果
  2. 开发商欠建筑商一部分工程款,建筑商把开发商的楼房卖给他人是不是违法
  3. 办了不动产权证的房子可以自由买卖吧,是出让地,自建房
  4. 建筑劳务公司签定包工包料合同合法有效吗
  5. 建设工程被挂靠单位可能承担哪些责任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确认无效后会产生哪些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被宣告无效后,一般可能产生以下法律后果:(一)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买受人返还房屋,涉及到房屋因买受人装修增值部分出卖可适当给予补偿。(二)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三)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如涉及到开发商恶意行为而导致合同无效,则开商有可能支付已付购房款一倍金额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四)因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第三人权益的,应当收缴双方财产,归国家所有或返还给第三人。(五)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的,则应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

开发商欠建筑商一部分工程款,建筑商把开发商的楼房卖给他人是不是违法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承包人是可以行使优先受偿权的,但是优先受偿权的期限是自工程竣工或者是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6个月,而且对于消费者已经交付大部分或者或者全部购房款的商品房,承包人对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

办了不动产权证的房子可以自由买卖吧,是出让地,自建房

可以自由转让。出让土地上房产根据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处理,已办理出不动产权证符合转让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建筑劳务公司签定包工包料合同合法有效吗

你提的这问题,是不是建筑公司承接了工程之后,再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建筑公司。如果是这样,其实《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都有了明确规定,一是禁止工程整体转包,也就是说有资质条件的建筑公司将包含主体工程、土方工程等全部转让给另外一个工程建筑公司,这是法律禁止的。

二是合法转包,应当将工程转让有资质的建筑单位施工(除国家规定的主体工程),但必须要业主同意,否则属于违规,与分包签订《承包合同》,报业主单位,另外,还要通知监理单位。这是为了便于工程管理。劳务合同无所谓的,只要有劳务资质就可以了,不需要业主单位同意

建设工程被挂靠单位可能承担哪些责任

我国《建筑法》及《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认为建筑工程挂靠行为为违法性、禁止性行为。

具体的法律依据有我国《建筑法》第26条第2款“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4条“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建筑工程中的挂靠行为是没有被法律认可的合法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行为。那么该行为的主要法律风险在于:1.受到行政部门进行处罚的风险;2.对上游企业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具体而言,根据《建筑法》第66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同时,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挂靠单位与被挂靠单位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中第4条也有相同规定,即“缺乏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请求出借方与借用方对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等因出借资质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综上,建设工程领域内的挂靠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建议被挂靠单位在选择挂靠单位时应严格审查挂靠单位的各项资质,并在实际施工人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把控。实际施工方对该建设工程的施工出现的问题,被挂靠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因此要在实施阶段尽量缩小风险的发生。

另外,挂靠单位与被挂靠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可以约定责任由挂靠单位承担,但该约定仅在挂靠单位及被挂靠单位关系内部有效,对外,即对发包方仍旧需承担连带责任。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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