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中国反垄断法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中国反垄断法以及反垄断法新规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反垄断法规定了哪些垄断行为
我国反垄断法规定的相关垄断行为包括:
1、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2、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中国有没有反垄断法
中国早在2008年就公布了国家第一部反垄断法,从总纲到细则都有了明确的规定……。
但是,为什么一些变相垄断市场行为依然在中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阴魂不散?这就是一个比较值得看待和讨论的问题,今日头条规定普通老百姓不得谈时政,那么标题既然允许审核通过,想必笔者文字几句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吧!
蚂蚁金服,MT等几个在互联网上利用信息化垄断市场的大佬们这几天日子不好过了,为什么?因为国家最近再一次重申“垄断”市场就是变相破坏国家经济发展!2008年这部国家第一部反垄断法没有对网络数字化垄断手段有明确规定,笔者想主要还是因为在这部国家法律公布时,数字化还在孵蛋过程中……,马先生还在杭州街头游说和构思未来宏图大展之际……。
中国不仅仅需要反垄断法,而且还要“与时俱进”不断修正和更新!为什么?因为中国文化历史背景中的商业模式和商人意识始终存在“狗改不了吃屎”的习惯!搞企业不是为了救国救民而是大多数商人MMD就TMD喜欢起“垄断”这个酒瓶了!
因此中国国家资本必须掌握在人民的手里,这次国家政策法规同步进行调整目的就是让一些商人们提高意识和明白,你所谓的创业初衷和目标??不要忘记!
如果自高自大,搞蚂蚁吞象……,那么在今天我们中国是绝对不可能也永远不会成为现实。
什么人才配得上叫真正的企业家?什么人才会在中国历史上留下美名;中国民族资本家……,你(们)自己去排队吧!笔者文字上留情,就不一一点名了!
现在网络平台一面倒批马云先生,这一点笔者并不认同……。
马云先生和他的(研发团队)对世界和国家是有贡献的,这个不可以否定,年少气盛,少年得志或者说个人私欲膨胀都是一个人正常的行为和心理生理反映……尤其对一个事业已经很成功的人来说。
只要仔细想想我们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历史文化背景国家,一个有14亿人口的国家,一个还有六亿人口刚刚脱贫,你……年轻的新生代,新时代的商人们,应该如何担当民族英雄的时刻应该真正的到来了!
反垄断法的种类
《反垄断法》的内容框架已浮出水面:它将对四类垄断行为作出制约。
据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盛杰民介绍,已经成型的《反垄断法》草案对四种垄断行为作出了界定。
其一是垄断协议,即几个企业结成联盟对某一市场的价格等进行控制;
其二是对市场优势的滥用,即市场占有率超过一定比例的企业滥用优势压制竞争,目前的草案对这种市场份额的规定是,一家企业的市场占有率超过二分之一、两家企业超过三分之二、三家企业超过四分之三;
另外两种则是企业合并造成的经济力量过度集中和行政垄断。
这四种垄断行为都是《反垄断法》将要制约的。其中,最容易引起误解的是市场占有率标准问题。从去年6月起,曾有学者就是否以市场占有率作为划定垄断的标准展开讨论,当时有人认为市场占有率超过50%的企业都属于垄断,应该被拆分,这种说法令下辖众多大型国企的国资委感到担忧。
他强调说:“垄断也是企业效率的表现,《反垄断法》从根本上看反的不是垄断,而是由于垄断造成的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破坏。”而为执行《反垄断法》专门成立的管理机构则需要对企业垄断是否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进行判定。
除此之外,《反垄断法》也给一些具有垄断性质的企业免于处理的权利,据盛杰民介绍,从事环境保护等公益事业的企业将获得这项豁免权。同时,根据《反垄断法》,主管机构在认定某一企业的垄断行为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后需要举行听证会,此时企业也都有为自己申辩的权利。
中国反垄断法的产生和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2020年1月2日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2020年1月31日截止。
我国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法。第三条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
1、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2、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反垄断法新规
新法规定:
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资本优势以及平台规则等从事本法禁止的垄断行为。(新增条款)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以及平台规则等从事前款规定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新增条款)
世界上最早的一部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是反垄断法
1890年美国的《谢尔曼法》,是世界上最早的反垄断法。
谢尔曼法是1890年,美国国会制定的第一部反托拉斯法,也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授权联邦政府控制、干预经济的法案。该法规定:凡以托拉斯形式订立契约、实行合并或阴谋限制贸易的行为,旨在垄断州际商业和贸易的任何一部分的垄断或试图垄断、联合或共谋犯罪的行为,均属违法。违反该法的个人或组织,将受到民事的或刑事的制裁。该法奠定了反垄断法的坚实基础,至今仍然是美国反垄断的基本准则。但是,该法对什么是垄断行为、什么是限制贸易活动没做出明确解释,为司法解释留下了广泛的空间,而且这种司法解释要受到经济背景的深刻影响。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