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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财产范围(公证处怎么知道遗产有多少)

admin1周前692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遗产财产范围的一些知识点,和公证处怎么知道遗产有多少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继承父母的遗产,例如房产,产权在个人名下,算不算夫妻共有?
  2. 已去逝的双亲还能继承儿子的遗产吗?
  3. 黄家驹的遗产有多少呢
  4. 公证处怎么知道遗产有多少
  5. 遗产的近义词是什么

继承父母的遗产,例如房产,产权在个人名下,算不算夫妻共有?

您好!

这个不一定。是否属于继承人个人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与继承方式有关。

目前的继承方式上,主要有两种:法定继承、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情况下

法定继承,意味着被继承人生前没有做出过遗产继承的个人意思表示。那么,继承人继承所得,属于继承人的夫妻共同财产。

遗嘱继承情况下

遗嘱继承,又会区分两种情况:

1.遗嘱中指定了“由继承人个人继承”。

这种情况,意味着父母在生前,只将留下来的遗产给到继承人个人。那么,继承人继承下来之后,仅算作其个人财产,与配偶无关。

这是遗嘱继承相对与法定继承来讲,最为灵活的一面——可以指定继承人、可以指定给继承人个人。

2.遗嘱中没有指定“由继承人个人继承”。

这种情况,意味着父母写遗嘱的时候,没有特别指明仅给到继承人个人。那么,继承人继承所得,均视作是夫妻共同财产。

这里的依据,除了《继承法》之外,在现行《婚姻法》中也有比较明确的解释: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注意以上标识部分——第十七条(4),即对应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中未指定由继承人个人继承的情况。第十八条(3),对应遗嘱继承中、指定由继承人个人继承的情况。

已去逝的双亲还能继承儿子的遗产吗?

如果儿子先死,双亲有权继承,现在双亲又死,他们继承的那份又有其他子女继承!儿子的房子不得买卖。

黄家驹的遗产有多少呢

没有遗产,只有两万块。平时乐队的钱都做乐器保养费了。家驹玩乐队也不是为了挣钱。家驹生前成立了第三世界基金,助养了6个孩子,所以一来一去没多少遗产。家驹离开时户口里只有30万港币。发生意外后日本富士电视台赔偿黄家8亿日圆(约7000万港币)。

公证处怎么知道遗产有多少

公证处并不知道遗产有多少。当事人申请办理遗嘱公证或者遗产继承公证的。由当事人提供遗产的状况。包括遗产的种类,数量,价值以及遗产的存放地点等等。

公证机关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证据来进行公证的。公证机关不能主动对遗产状况进行调查。请你搞清楚。

遗产的近义词是什么

是遗嘱,遗物,遗业等,遗产是指死者遗留下来的财产,是死者的东西,遗物,是死者的遗留物品,遗嘱是死者临终嘱咐,遗业是死者遗留的事业,都是近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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