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12364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工伤保险条例15条怎么理解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解读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律师解答: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理解:具有下列情形视为工伤的职工,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曾在部队服役的职工,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法律依据
第十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活动中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等受到伤害的;
(3)在部队服役的职工,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达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职工,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