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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补偿法律规定(潢川农村***房屋补偿是多少)

admin2周前235

农村农民***有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单位安置住房,房屋***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农村房屋***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农村房屋***补偿标准的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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