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离婚怎么分婚后房产给孩子,以及房子过户给孩子结婚用,如果孩子离婚房子会怎么分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本文目录
- 结婚时女方出钱买的房子,离婚后男方会分房产吗
- 婚后哥哥出钱买房赠予妹妹,离婚的时候,房子是不是属于妹妹一个人的
- 房子是父母买的,房子写上儿子儿媳的名字,儿子离婚后财产有没有儿媳妇的为什么
- 婚前父母首付买房婚后然由父母还贷离婚怎么分
- 房子过户给孩子结婚用,如果孩子离婚房子会怎么分
- 按照最新婚姻法规定,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女方名字,房子该如何分割
- 协议买房给小孩,离婚时自己能分到房产吗
结婚时女方出钱买的房子,离婚后男方会分房产吗
如果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属于对个人的赠予,是个人财产;
如果房子是父母全款买的,房产证写上儿子儿媳二人的名字,房子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候,一般都是均等分配,一人一半。
婚后哥哥出钱买房赠予妹妹,离婚的时候,房子是不是属于妹妹一个人的
您好!需要分情况讨论:
第一,如果是婚前过户,如果是孩子婚前就将房产过户给孩子,那么房本登记谁的名字就是谁的。也就是说,如果房本只登记孩子的名字,之后也不增加配偶名字,那么孩子离婚,房子归孩子个人所有。
第二,如果是婚后过户,则房子分割方式会受过户方式影响:1)如果是通过买卖的方式将房子过户到孩子名下,这种情况费用会相对较低,但如果没有特殊约定,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基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夫妻双方一人一半。
2)如果是通过赠与的方式将房子过户到孩子名下,这种情况费用略高,但是通过在赠与协议中明确标明“房子是赠与给孩子的个人的”,并且只登记在孩子名下,则房子属于孩子个人,一旦离婚,房子全部归孩子个人所有。
第三,以上结论都基于房子全款,没有贷款。如果房子贷款还没有还清,理论上,如果房子贷款还没有还清,是不能过户的。如果特殊情况,银行允许变更贷款人,也就是说房子过户以后,剩余贷款由孩子继续归还,那么如果孩子的配偶帮助共同还贷,离婚后,房子归属与前面所描述的一致,但需要对孩子的配偶进行补偿,补偿金额为(夫妻还贷部分+房产增值部分)/2.
希望回答对您有帮助。
房子是父母买的,房子写上儿子儿媳的名字,儿子离婚后财产有没有儿媳妇的为什么
如果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属于对个人的赠予,是个人财产;
如果房子是父母全款买的,房产证写上儿子儿媳二人的名字,房子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候,一般都是均等分配,一人一半。
婚前父母首付买房婚后然由父母还贷离婚怎么分
您好!
题主恰恰有个最重要的因素未提及:登记情况。这是决定后续如何分配的关键因素。
这里分成三种情况:
如果房子登记在父母名下,不会涉及到子女离婚而产生的房产分割问题。如果个人父母出资、房子登记在个人名下,涉及到离婚,房产不分割;但是婚后偿还的贷款是否分割,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个人父母出资、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涉及到离婚的话,就要对房产进行分割。第一种情况这里不谈——本身房子跟题主就没关系。重点就后两种情况说明一下:
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房产这种情况,没什么争议——房产属于个人,与配偶无关。如果面临婚变,房产本身不分割。
但是,贷款是否分割,就要区分情况了。
题主提到:“由父母还贷”。字面理解就是:还贷的钱,也是父母给出的。既然钱也是父母出的,怎么还会面临分割?——关键要看,这笔钱是怎么给的。
从贷款人角度,不会是父母,只能是房产登记人。所以,正常的方式应当是:父母把钱给到孩子,孩子每个月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问题就来了——父母是怎么把钱给孩子的?
无问题的做法是:
孩子还贷的账户是个专用账户,最好不要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混同。父母将钱打到这个专用账户上、并且注明是用于孩子偿还房贷。满足这两个条件的情况下,贷款的来源、用途非常清楚,挑不出什么毛病。
容易产生麻烦的地方在于:父母给钱是一笔“糊涂账”,跟孩子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工资卡)混起来,而且父母打钱的时候也没有任何指向性说明。这时候万一闹起离婚,就会存在争议的可能:
这笔钱是父母给的“零花钱”(因为没有说明这笔钱用途)这笔钱没用来偿还贷款,用到别处了(与婚后财产混同)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如果当初一方父母出资首付、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可以视同为房产为双方共同财产——相当于一方父母赠与给了另一方。
只不过在面临婚姻问题导致房产分割的时候,更加倾向于实际出资方而已。
所以,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年轻人结婚,会对个人购房加不加对方名字产生纠结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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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过户给孩子结婚用,如果孩子离婚房子会怎么分
您好!需要分情况讨论:
第一,如果是婚前过户,如果是孩子婚前就将房产过户给孩子,那么房本登记谁的名字就是谁的。也就是说,如果房本只登记孩子的名字,之后也不增加配偶名字,那么孩子离婚,房子归孩子个人所有。
第二,如果是婚后过户,则房子分割方式会受过户方式影响:1)如果是通过买卖的方式将房子过户到孩子名下,这种情况费用会相对较低,但如果没有特殊约定,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基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夫妻双方一人一半。
2)如果是通过赠与的方式将房子过户到孩子名下,这种情况费用略高,但是通过在赠与协议中明确标明“房子是赠与给孩子的个人的”,并且只登记在孩子名下,则房子属于孩子个人,一旦离婚,房子全部归孩子个人所有。
第三,以上结论都基于房子全款,没有贷款。如果房子贷款还没有还清,理论上,如果房子贷款还没有还清,是不能过户的。如果特殊情况,银行允许变更贷款人,也就是说房子过户以后,剩余贷款由孩子继续归还,那么如果孩子的配偶帮助共同还贷,离婚后,房子归属与前面所描述的一致,但需要对孩子的配偶进行补偿,补偿金额为(夫妻还贷部分+房产增值部分)/2.
希望回答对您有帮助。
按照最新婚姻法规定,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女方名字,房子该如何分割
您好!
这种情况下,可以基本认定为:离婚时,女方是有权分割房产的。具体分割的份额,要看具体约定。之所以说“基本”,是因为会存在个别特殊情况。
以下从为什么女方可以分割、如何分割、特殊情况等三个方面,做一个说明。前提是房产上也有男方的名字:
【1】为什么女方可以分割?房产证上有女方名字,产生这种结果有几种可能。不同可能性下,均能表明,女方在房产中占有了份额:
情况(一):本身房子就是夫妻在婚内共同出资购买的。
这是比较常见的一种情况。这种情况下,只要购房款来自于夫妻婚内所得,有无女方名字不重要。因为这种情况下,直接认定为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无论写谁的名字。这在我国婚姻法中有明确规定:
新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情况(二):房产是男方出资购买、购买时登记了双方名字。
这种情况下,视同为男方买了、把房产一部分份额“赠”给了对方,那么女方在房产中占有份额。在没有特别条件约定的情况下,如果离婚,女方是要分割房产的。
情况(三):房产是男方出资购买登记个人姓名,随后又加了女方名字。
如果这种情况,基本认定方式同(二)。夫妻间加名的情况还是比较普遍的,也视同“赠与”,在没有特殊条件约定情况下,离婚时女方依然有权利分割。
情况(四):房产是男方出资,登记的女方个人名字。
这种情况,依然认同为男方赠与,但是与情况(二)、(三)的区别在于,虽然没有登记男方名字,但是因为实际出资人是男方,男方在房产中依然有份额。
情况(五):房子是男方父母出资购买。
这种情况是一种组合,首先视同的是男方父母对儿子个人(登记男方个人姓名)、或者儿子夫妻(登记儿子夫妻双方姓名、或登记女方个人姓名)的赠与。其次,参照(二)~(四)进行组合。结论依然是:女方有份额。
其他情况:
如果房子是男方婚内法定继承所得,具体是否登记谁的名字无所谓,视作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儿。
如果房子是男方婚内遗嘱继承所得、且当时未指明继承人为其个人,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房子是男方婚内受赠与所得、且当时未指明受赠人为其个人,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前面我们说过,可以基本判定女方是有份额的。在具体份额界定上,有几个依据:
1.房产证上登记的“共有情况”。
共有情况分为三种: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单独所有:
共同共有:一般认定为各自一半儿。
按份共有:看具体约定。一般形式是:30%、1/3、40㎡,这三种形式均可。
单独所有:字面上表明的是全部归属于登记人。这种情况适用于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人为一个人的情况。在上述五种情况中,仅适用于情况(一)和(四)。但是,基本可以认定为一人一半儿。
2.“倾向性”原则。
但是,因为实际出资人不同,在分割的时候,一般会有所倾向,主要针对上述(二)~(五)等四种情况。这四种情况下,说明的都是实际出资人是男方(或其父母),女方未出资。
涉及到离婚房产分割争议的时候,多数会倾向于实际出资人。具体结论,这里无法明确给出答案。
举个例子:如果是共同共有,但是一方并未出钱,那么就要靠协商,实际出钱的人可能会占有更多份额。
3.“出资”比例分配。
是指虽然购房时女方并未出资,但女方也为房子做出了花费,例如:装修费、婚内偿还贷款等。
这种情况下,涉及到离婚房产分割时,这部分费用及其增值部分,要给予相应补偿的(前提是女方不分得房产、只是分得现金补偿)。
【3】特殊情况还会存在某些特殊情况,虽然房产证登记了女方名字,但无权分割房产。前提是:房产完全是男方个人或者男方父母出资获取。
如果夫妻之间有“赠与协议”性质的文本,说明房产的赠与是以婚姻存在为前提,那么一旦离婚,视同为违反了赠与条款,可以认定为赠与无效。
如果是男方父母赠与给儿子的房产、且也有相应的“赠与协议”表明是以婚姻存续为条件的,一旦离婚,也视同违反合同约定,男方父母可以追回。
协议买房给小孩,离婚时自己能分到房产吗
您好!
题主恰恰有个最重要的因素未提及:登记情况。这是决定后续如何分配的关键因素。
这里分成三种情况:
如果房子登记在父母名下,不会涉及到子女离婚而产生的房产分割问题。如果个人父母出资、房子登记在个人名下,涉及到离婚,房产不分割;但是婚后偿还的贷款是否分割,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个人父母出资、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涉及到离婚的话,就要对房产进行分割。第一种情况这里不谈——本身房子跟题主就没关系。重点就后两种情况说明一下:
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房产这种情况,没什么争议——房产属于个人,与配偶无关。如果面临婚变,房产本身不分割。
但是,贷款是否分割,就要区分情况了。
题主提到:“由父母还贷”。字面理解就是:还贷的钱,也是父母给出的。既然钱也是父母出的,怎么还会面临分割?——关键要看,这笔钱是怎么给的。
从贷款人角度,不会是父母,只能是房产登记人。所以,正常的方式应当是:父母把钱给到孩子,孩子每个月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问题就来了——父母是怎么把钱给孩子的?
无问题的做法是:
孩子还贷的账户是个专用账户,最好不要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混同。父母将钱打到这个专用账户上、并且注明是用于孩子偿还房贷。满足这两个条件的情况下,贷款的来源、用途非常清楚,挑不出什么毛病。
容易产生麻烦的地方在于:父母给钱是一笔“糊涂账”,跟孩子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工资卡)混起来,而且父母打钱的时候也没有任何指向性说明。这时候万一闹起离婚,就会存在争议的可能:
这笔钱是父母给的“零花钱”(因为没有说明这笔钱用途)这笔钱没用来偿还贷款,用到别处了(与婚后财产混同)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如果当初一方父母出资首付、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可以视同为房产为双方共同财产——相当于一方父母赠与给了另一方。
只不过在面临婚姻问题导致房产分割的时候,更加倾向于实际出资方而已。
所以,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年轻人结婚,会对个人购房加不加对方名字产生纠结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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