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建筑工地工伤怎么和老板谈赔偿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工伤该怎么找老板赔偿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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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该怎么找老板赔偿
先看一下工伤保险条例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二、十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在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办法中查阅。
此外,还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工伤康复费、辅助器具费等项目。
员工工伤索取赔偿可分四步进行。
1、和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一致后单位支付工伤赔偿金额即可。
2、向劳动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部门进行协调,单位支付员工工伤赔偿费用。
3、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安排劳动仲裁裁决,要求单位赔偿。
4、在仲裁后任然不支付的,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工伤事故应如何赔偿?
工伤事故应如何赔偿:工伤事故赔偿的计算公式如下所示:1、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依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人数×天数3、交通食宿费赔偿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4、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5、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完全不能自理)40%(大部分不能自理)30%(部分不能自理)6、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24(一级伤残)22(二级伤残)。。6(十级伤残)7、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90%(一级)85%(二级)。。75%(四级)8、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9、丧葬补助金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10、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40%(配偶)30%(其他亲属)(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上增加10%)1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8到60个月)
发生工伤事故后怎么申请工伤赔偿?
出了工伤之后首先应当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于1年内提出申请。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法律的规定可申请工伤赔偿,具体流程如下: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者各区(县)社保分中心。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现在工地上工伤事故如何赔偿?
这个问题比较宽泛,涉及到赔偿的范围、程序、主体等方面。首先说一下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的,涉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发生工亡的,还包括被抚养亲属的抚恤金。其次说一下赔偿的程序,这相对来说比较漫长,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工伤认定后,在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计算赔偿标准。最后再说一下赔偿的主体,如果单位缴纳过工伤保险,除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及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需要公司支付外,其他项目一般都是由工伤保险支付的;如果单位未替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开户的,所涉及的所有赔偿应全部由单位承担;如果单位替劳动者办理过工伤保险登记只是未缴纳保险费用的,劳动者发生工伤后能及时补缴的,相关费用由社保和公司协商承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发生工伤事故怎么处理?
发生工伤首先应当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其次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情稳定后,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后,可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此时,工伤职工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事故死亡的赔偿有哪些?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地上受伤了,怎么样做老板才会按照工伤标准来赔付呢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法律问题。您在工地工作是受伤,可以初步判断是工伤,是可以按照工伤进行赔偿的。
第一步:提起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在职工受伤起一个月、职工本人一年内可以向当地人社局提起申请。工伤认定属于行政确认,申请工伤认定需要通过当地行政审批大厅人社局的服务窗口申请。
第二步:确定劳动能力关系。工伤认定的一个条件就是要存在劳动关系,如果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人社局会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如果没有劳动合同,人社局可能会受理但需要补充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那么需要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确定劳动关系后再提起工伤认定申请。
第三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决定书》确认工伤后,职工伤情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和护理依赖。这需要向地级市设立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起申请,也在当地行政审批大厅有相应的窗口。
第四步:协商工伤赔偿。在劳动能力鉴定后,职工的工伤赔偿已经确定,按照国家规定可以明确计算出来的。此时,需要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如果协商不成,那么需要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确定赔偿数额。
以上第一步工伤认定可能会对工伤认定不服引起行政诉讼;对第二步、第四步不服可能引起民事诉讼;对第三步不服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以上是工伤赔偿的简要流程,限于篇幅未能详细说明,如需要进一步帮助,可以私信我。
工地工伤赔偿谈判技巧
一、工人工伤赔偿谈判技巧有哪些
工伤赔偿是很简单的法律关系,法律规定很明确,且是公对私、单位对职工、社会对个体的关系,处理起来是相对是容易的,如果涉及的谈判或权利主张中的协商,一般做到“三以”即可:
(1)以法服人。
须熟悉掌握关于工伤处理及工伤待遇的相应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行政规定,在谈判或协商中能准确把握与熟练运用。
(2)以理服人。
以明确的法理、中肯的道理来支持自我主张,不浮燥、不过度、不过份、不刁钻、不辱骂与缠闹。
(3)以情服人。
客观陈述情理与困难,点燃对方的人性之火,博得对方同情,一般能达到事半功倍效果。
工地发生工伤,由包工头还是工程发包单位赔偿
工地发生工伤这事吧,按法律规定来说应是施工承包方全负责。在工程开工前,承包商会根据施工危险性给工人进行意外伤害保险,但往往有些承包施工单位只是为工人上保险额赔付三、二十万左右的保险(主要是无良的施工企业为省钱少交费,又能躲开政策性处罚),而其它的特大意外伤害风险则玩赖转移给了所谓的包工头。
包工头这个名称大多是指建筑工程上的包工头子,就此叫法来说,还稍稍带点贬义感的味道,结果带有黑心的和怀揣侥幸的包工头子就往往不再给工人上保险了。一旦出现重伤等大事故,保险公司也就只赔付施工单位投保的那三几十万最高险额(但保险公司也要查明原因,形成事故报告并分清责任是否理赔)。而超出的投保外金额这包工头可就逃脱不了了,就此,包工头也就懵圈耍猴硬挺了,反正我没钱愿咋滴咋滴(包工头都与承包施工单位在合同上有明细的安全保证责任条款,卡捏的那是没一点毛病)。
包工头想在安全责任事故赔付款上与施工单位耍赖可说根本没有可能。就是包工头以诉讼形式出现也是到头来也是输成干爪,自己的施工劳务款在承包单位那扣着哪,你想拿走利润那根本是没门。不过大型的建筑企业都会按正规保险规定办,项目经理部也不想省着那点小钱,项目经理更不会干这事。所以,当包工头的在签合同时,还是要掌握清楚安全责任条款以及施工单位究竟给自己带的工人投保意外险是多少,以便你本身如何再行投保。
安全天天抓天天讲,但有些意外往往并不是人为的能可控,奉劝凡是有安全危险岗位还是多点投保为上策。否则,一旦发生意外人身伤害事故,你也会因此倒大霉伤大财。人命关天,平安才是幸福!只有平安无事,你才能赚大钱,你才能赚到钱~愿世间家家平安,人人幸福[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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