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述事实]
小华和她的丈夫是大学同学。他们在学校相爱了。毕业后,他们步入婚姻殿堂,一年后有了一个可爱的孩子。此后不久,一向善解人意的丈夫突然变得非常暴躁,无缘无故地在家里发脾气,打她和她的孩子。检查显示她丈夫患有精神分裂症。从那以后,小华带丈夫去看了医生,但他的病情没有好转。他的暴力行为严重影响了孩子的性格。小华一年到头也觉得累,所以她有了离婚的想法。她试图与丈夫的家人联系,希望他们能代表丈夫在民政局与她离婚,但遭到拒绝。
[说法学]
解除婚姻关系有两种合法途径:一是协议离婚,即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并依法取得离婚证书;二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或作出判决,决定婚姻是否解除。虽然离婚可以把遭受痛苦婚姻的人从困境中解放出来,但它不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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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国法律为人民法院判决离婚设定了更高的“门槛”————判决离婚的法律标准是“夫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如果夫妻关系没有完全破裂,经过努力仍有可能挽回,法院不会轻易判决离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十几种情况,如感情不和和分居3年,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以及长期治疗,都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根据小华的报告,她的丈夫在婚后不久就患了精神疾病,经过多年的治疗后没有好转。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可以完全断定他们的关系确实已经破裂,并决定离婚。在起诉中,小华需要向法院提交其丈夫多年的病历、医疗发票等重要证据。此外,在起诉书中,她丈夫的父母应被列为他的法律代表,以便法院能够通知他们作为她丈夫的监护人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