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怎么样才构成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行,以及男青年去上班被女上司强行“性侵”,女上司的行为构成违法吗?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
- 一女被拐卖,男的长期对女的殴打并强行发生关系,都构成什么罪?
- 女子误把小偷当丈夫发生了关系,小偷是否构成了犯罪?
- 违法和犯罪有什么区别?
- 男青年去上班被女上司强行“性侵”,女上司的行为构成违法吗?
- 什么叫入伍前的犯罪行为
- 浸猪笼案嫌犯涉嫌什么罪被拘留?
- 在塔吊内对女子性骚扰,女子“无法反抗”,是否构成强制猥亵罪?
一女被拐卖,男的长期对女的殴打并强行发生关系,都构成什么罪?
这就构成了,拐卖妇女罪,暴力干涉他人自由罪,强奸罪,等多项罪名。
这样的罪犯,要从重判决。决不轻饶。
被被贩卖的女人,要根据自己的处境机智应对,不能硬行,尽量选择配合罪犯,确定有利时机逃离,如在人多处大喊求救,撞人,毁坏别人财物,冒认亲戚,如罪犯塞口,可睡地打滾等行为,引起别人注意,实现自救,
总之象这样的罪犯应严惩不能整饶。
女子误把小偷当丈夫发生了关系,小偷是否构成了犯罪?
女子误将小偷当丈夫并发生了关系,听起来匪夷所思,然而生活中确实出现这样的事情,到底小偷是否构成犯罪呢?
案件回顾:2005年,张某和李某在与朋友一起吃夜宵的时候偶然相遇,两人一见钟情,彼此留下了联系电话,经过几个月的恋爱,终于喜结连理。婚后的日子曾经甜蜜过一段时间,丈夫张某处处迁就妻子李某,然而,生活的琐屑还是让两人不时出现争吵。
一年后,夫妻两人因为生活压力大,两人跟着老乡一起外出打工,他们在打工的城市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与众多老乡住在了一起,成了邻里关系。
一次下班回家,妻子李某让张某顺路买菜回来,可当老公一进家门,妻子发现哪里有菜,他买的是一瓶白酒,她气不打一处来,因此骂了老公。老公工作上遇到了一些事,回家被妻子大骂,心情糟透,两人大吵了起来。
一气之下,丈夫把出租屋的大门踹倒,邻居听到吵架声,赶忙上前劝架,丈夫气愤难当,转身离开,妻子独自留在家中,想起一年多的经历,悲从中来,看到桌子上的白酒,越想越生气,一把捉起白酒就喝了起来。
平时不喝酒的妻子不胜酒力,喝了几两之后,开始感觉头晕脑胀,很快就醉倒了,趴在床上昏昏大睡。到了晚上,丈夫张某回来,看到熟睡的李某并没有打扰她。
他把踹坏的门扶起来拦在门上,然后就到隔壁房间睡觉。当天晚上,一个鬼鬼祟祟的人影出现在他家附近,这个人发现他们家的门虚掩着,于是起了偷盗的念头。
小偷轻而易举就到了张某家中,他看到了客厅桌子上的钱包和手机,顺手放进了裤兜里,见屋里静悄悄的,他继续寻找有没有值钱的财物。当他进入李某睡觉的房间时,看到趴在床上睡得死沉的李某,顿时起了歹意。
他躺到李某的身旁,开始动手动脚,正在睡梦中的李某以为是丈夫想要用亲热来缓解两人的关系,于是,没有反抗。两人亲热到了一半,李某似乎感觉不对劲,但由于酒意没退去,于是配合完成。
事后,小偷悄悄离开。第二天早上醒来,妻子酒意已退,发现丈夫不在身边,有些诧异,但也没多想,主动做好早餐,最后在另一个房间找到了丈夫,丈夫还在气头上,说话带着火气,妻子更是郁闷,心里想,昨天晚上不是已经和好了吗?怎么还是这个态度?
吃完早饭,丈夫想要去上班,这才发现桌子上的钱包和手机不见了,夫妻俩一下惊呆了,赶忙在家里翻了个遍,还是没有找到,他们认为屋里已经进贼了,于是打电话报警。
警方很快立案,没过多久就将小偷覃某抓获,覃某是个惯犯,因为多次盗窃教不改,最后被判了有期徒刑三年。
原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没想到一个月后,妻子李某发现自己怀孕了,妻子心中存在疑虑,但是当她跟丈夫提起自己怀孕的事,看到丈夫喜悦的神情,她也就不再提。
一年后,张某的儿子出生了。孩子的出生让夫妻俩的关系缓和了许多。只是随着孩子的长大,周围的亲友发现这个孩子跟丈夫张某长得不像,夫妻俩都是单眼皮,而儿子小张却是双眼皮。
亲友们不止一次跟张某开玩笑说起这回事,刚开始丈夫还不在意,亲友说多了,他心里就存着怀疑,越看儿子越不像自己。2016年的一天晚上,夫妻俩又因为生活的琐事吵了起来,气头之上,张某飚出了一句:儿子是不是我的还不一定呢?反正他不像我。
妻子一听便大哭起来,张某赶紧道歉,他说会不会是出生的时候在医院抱错孩子了?妻子静下心来仔细一想,也觉察到儿子跟丈夫的不同,于是夫妻两人一起去当年生儿子的医院询问。
医院否定了夫妻两人的怀疑,让他们去做亲子鉴定,鉴定的结果果真就如张某怀疑那样,儿子小张跟他在生物学上没有任何关系。张某的心彻底凉了,于是他悄悄拿着妻子的一根头发去做鉴定,没想到鉴定的结果是小张跟妻子有血缘关系,但是跟他没有血缘关系。
这样的结果让张某接受不了,可是妻子却信誓旦旦说自己没有做过对不起他的事,就在两人吵到快要离婚的时候,妻子突然想起了十年前家里遇到小偷的事情。妻子把当年的事跟丈夫求证一下,没想到丈夫说自己那天晚上并没有跟她亲热。
这下,夫妻俩蒙了,赶忙跑到派出所报警,民警翻出了陈年旧卷,看到了当年的案卷,他们相信张某夫妻的说法,并为他们立了案。经过几个月的侦查追寻,终于在一家工地找到了当年的小偷覃某。
当民警询问张某十年前是否对李某实施了强奸,覃某矢口否认,民警盘问了一番没有什么结果,最后要了覃某的一根头发就离开了。
随后,民警拿覃某的头发跟小张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的结果是小张跟覃某存在着生物学上的父子关系。在确凿的证据面前,覃某只得交代了当年的所为。最后,覃某依法被逮捕了。
在这起案件中,覃某的所作所为是否构成了犯罪?1、覃某当年盗窃了钱包和手机,为何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盗窃罪有一定的量刑标准分别有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量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标准为:盗窃财物数额在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拘役、管制,有期徒刑六个月;盗窃财物在2500元到4000元之间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到一年;盗窃金额在4000元以上到7000元之间的处一年到两年有期徒刑,盗窃数额在7000元到一万元之间的处有期徒刑两年到三年。
按照这个标准,当年覃某入室盗窃张某的钱包手机,数额一定没有超过一万元,按理说不应该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然而,最终,覃某却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三年,是因为事出有因。
根据我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覃某是一个惯犯,多次入室盗窃并屡教不改,这次入室盗窃,虽然数额不是很大,但因为他屡教不改,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覃某趁机与妻子李某发生的关系,是否构成了犯罪?
从表面上看,覃某趁李某熟睡的时候与她亲热,这过程李某并没有反抗,甚至还配合了覃某的行为,表面看起来是你情我愿的事,不应该被判有罪,然而,事实的结果确实他确实犯了强奸罪。
这时我们就要必要了解什么是强奸罪了。根据刑法的规定,这罪行是指违背了妇女的意志,也就是说,女人从本意上不愿意彼此发生关系,而对方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之发生不当关系的行为。
在这个规定中,有两个突出的优点,一是这个主体往往是男子,受害人是女人。二最突出的客观表现为男人违背女人的意愿,强行与之发生关系。
具有以下两个特征:1、违背妇女真实意愿。在本案中,如何判断覃某的行为是否违背了李某的意愿呢?这要根据当时的情况来判定,当时李某正处于喝醉状态,她误认为覃某是自己的丈夫,所以才配合对方的行为,与之发生不当关系。
要是李某处于清醒状态,知道对方并不是自己的丈夫,她一定不会跟他发生关系,也就是说,从本意上讲,李某并不愿意跟陌生人覃某发生不当关系,因此,可以判定为违背李某的意愿。
2、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之发生关系。在这个案件中,确实看不出有暴力的行为,覃某跟李某发生关系时十分顺利,这是因为对方误认自己是丈夫,因此,才没有遭到反抗,既然没有反抗,也就不存在暴力行为。
但是这样的情况能否说对方是自愿的呢?肯定不能,因为当时的李某正处于喝醉状态,覃某的行为正是采用了其他手段与之发生关系。
根据法律规定,所谓的其他手段是指犯罪分子采用除了暴力胁迫以外的,使受害妇女无法反抗的手段进行犯罪行为,比如以治病为由与女子发生关系,比如趁女子熟睡之时,与之发生关系,或者把女子灌醉麻醉之后与之发生关系。
覃某正是趁李某熟睡喝醉之时,与之发生了不当关系,这样就是采用其他手段强行与之发生关系,因此,属于强奸罪。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犯强奸罪的视情节的严重性,可以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将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如果实施强奸的对象是不满18周岁的妇女,将视为情节严重,会被严惩。
3、案件的发生超过十年,还能对秦某追诉吗?
有的人认为,此案已经发生超过了十年,过了追诉期,法律无法判处覃某罪行。
确实,根据刑法规定:犯罪过了一定期限就不再追随。如果法定判定最高期限不满五年的有期徒刑,经过五年后不再被追诉;法定最高判刑五年到十年之间的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将不被追诉;法定最高量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将不被追诉;法定最高期限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将不被追诉。
不过大家放心,强奸罪的最高量刑标准是死刑,追诉期可以为20年,案件虽然发生了十年,依然可以给覃某定罪。只是事隔多年,一般案件要找到当年的证据,还原案发现场很难。
不过这件案子很特殊,可以通过亲子鉴定来立下铁证,覃某始终很难洗脱自己的罪名。
写在最后: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不管是谁,总要安分守己,不能逞一时之快,做了违法的事,否则很难逃脱法律的惩罚。不要心存侥幸,因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违法和犯罪有什么区别?
前言
貌似简单的问题,却非常容易引起误解的问题。
核心不在于“违法”这个词语,而在于“犯罪”这个词语,了解犯罪是什么,就能了解违法是什么?
什么是犯罪?就是触犯了刑法所禁止的行为,就是犯罪。
比如故意伤害他人达到轻伤以上,就符合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罪。伤情未达到轻伤以上的,就不符合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此时不能以刑法对其进行处罚。
但故意伤害行为总应该受到谴责,立法者便制定了比刑法处罚更轻的法律来对其进行处罚,这就是治安管理处罚法。
故意伤害行为由刑法规制,就是犯罪;但故意伤害行为由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规制,就是违法。
违法与犯罪之间的区别2018年范冰冰缴纳8.8亿人民币税款后成功逃脱牢狱之灾,这并非是范冰冰后台有多么利害,抛开学理上的争论,是范冰冰这种行为并未触犯刑法,不是犯罪行为而是违法行为。
但范冰冰的行为要是发生在2009年2月28日之前,其下场跟当年的刘晓庆一样,确定身陷囹圄。
造成两者之间不同的下场,是因立法机关在2009年2月28日对逃税罪(原偷税罪)进行了修改,增加了逃税罪的初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特别条款。
在满足3个条件下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一是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二是缴纳滞纳金;三是已受到税务机关行政处罚。范冰冰利用这个条款成功规避刑事责任。
总结违法与犯罪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违法不等于犯罪,犯罪却一定是违法。两者属于从属关系,违法是上位概念,而犯罪属于下位概念。
男青年去上班被女上司强行“性侵”,女上司的行为构成违法吗?
由于中国现行的法典上没有女性强奸男性的法律条文,所以要以强奸罪来追究女上司是没有法律条文支持的。但是女上司强行“性侵”男青年的这种行为却构成了她强行猥亵罪的要件,所以她依然是触犯了法律。这位男青年可以依照法律去追究这位女上司她的刑事责任。
什么叫入伍前的犯罪行为
入伍前的犯罪就是你在去部队前所犯过或者有犯罪行为罪,一般政审时都会发现,有犯罪行为的禁止当兵这但有极个别人入伍前罪行没有暴露,但入伍后事情败露被发这样地方会通知部队,部队会将其遣返回原籍,不会再让其服役,因为你是入伍前有前科
浸猪笼案嫌犯涉嫌什么罪被拘留?
‘浸猪笼案嫌犯涉嫌什么罪被拘留?
这可不是一般违法拘留,是刑事拘留。
笔者认为,该浸猪笼案虽未造成严重恶果,但严重违法是铁定的,属刑法调节范畴。一袭众人涉嫌限制人身自由及故意伤害两项罪名。两项罪名相关联,因故意伤害罪大于限制人身自由罪,依据重罪吸收轻罪原则,该案以故意伤害罪定罪量刑较妥。
【非专业人士,纯属个人观点。欢迎针对问题参与评论】
在塔吊内对女子性骚扰,女子“无法反抗”,是否构成强制猥亵罪?
这种手段,还真是少见,题主怎么想出来的?先回答问题吧!这种境况下,很有可能构成。
为什么这么说呢?我展开讲讲:
一、什么是强制猥亵罪?猥亵分为两种,普通猥亵和强制猥亵。这两种行为都是违法行为,不过一个是治安违法行为,一个是犯罪行为。
两者之间的本质区别在于是否实施了强制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强制猥亵罪里的强制手段包括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这些手段其实和强奸罪的手段是一致的。
暴力、胁迫这两种方式比较好理解,可能会让人产生疑惑的是“其他手段”。
其实,这里的其他手段是指和暴力、胁迫一样,能够使被害人不能反抗的手段。比如,利用他人或妇女患病、熟睡之机进行猥亵、侮辱的;用酒将他人或妇女灌醉、用药物将他人或妇女麻醉后进行猥亵、侮辱的等等。
所以,是否属于强制猥亵的关键不是看行为人采取了什么手段,而是看是否使被害人陷入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境地。
二、在塔吊内实施骚扰陷入属于强制猥亵我们刚才说了,强制猥亵的关键是看是否使被害人陷入了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境地。
在题主讲的这种情况下,虽然不知道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胁迫的手段,但考虑到塔吊这个狭小的空间内,孤立地停留在空中,即便没有采取其他手段,也足以让女子陷入内心的恐惧之中。加之这样狭小的空间内,女子避无可避,也无法采取反抗措施,已经足以认定这种情况属于使女子不能反抗的“其他手段”,构成了强制猥亵罪。
所以,这种行为是十分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要妄图实施。
我是法律人家子,关注我,多学法律少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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