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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分割(夫妻一方的工伤赔偿款在离婚时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吗)

admin3个月前523

其实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分割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夫妻一方的工伤赔偿款在离婚时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吗,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分割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1. 如果有的案件错判了,赔偿款谁出为什么
  2. 夫妻一方的工伤赔偿款在离婚时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吗
  3. 夫妻双方有一方病故,财产该如何分配
  4. 杀了人自己也自尽了,还需要赔偿吗
  5. 遗产继承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6. 夫妻一方死亡,存款应该归谁
  7.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女方不承担抚养费,男方后来车祸身亡,车祸所得的赔偿如何分割

如果有的案件错判了,赔偿款谁出为什么

在政法机关工作,来回答你这个问题。

现在国家为了提高案件审判质量,防范出现冤假错案,并对过往冤假错案进行梳理纠错,规定如果出现冤假错案,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

赔偿款由谁出也有规定,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具体数额要根据具体案件来说,目前我国最大一笔赔偿是刘忠林案。刘忠林共计获得国家赔偿460万元,其中包含羁押9217天人身自由赔偿金2624448.58元(284.74元/天),精神损害抚慰金1975551.42元;刘忠林放弃交通费、住宿费、资料费、误工费、后期治疗费和要求履行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其他赔偿请求。

另外,如果发现有政法工作人员渎职现象还会追究办案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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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的工伤赔偿款在离婚时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吗

您好,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的话,工伤赔偿款具有人身性,依法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请求分割。

夫妻双方有一方病故,财产该如何分配

您好!

夫妻一方过世,遗留下来的财产,千万不要认为都属于在世一方,而是要按照继承来进行分配——本来仅仅夫妻俩人的财产,可能要由多个人来分了。

继承问题,或者说遗产分配,可以说是每一个家庭都必然会面临的问题。一旦发生继承,有两个问题绕不开:一个是继承人的范围,一个是可继承的份额。

继承人的范围

题主提到“夫妻,男方病故,男方有妈,有弟弟,有女儿”。

这个描述,其实基本上已经圈定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妻子、母亲、女儿。这三类人,就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

其中题主提到的“弟弟”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不会涉及到第二顺序继承人。

此外,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如果男方生前有过合法有效遗嘱,那么,将忽视上述法定继承人范围,由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

所以,关于题主问题,涉及到的继承人范围,基本结论是:

如果男方生前留有合法有效遗嘱,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如果男方生前没有合法有效遗嘱,其遗产由妻子、母亲、女儿继承。可继承的份额

1.房产中的“遗产总额”。

题主提到“现有住房一套,为妻子住房”,其实这个描述很模糊,并不太清楚这套房子到底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妻子个人财产。

如果这套房子是夫妻用共同财产获取的,或者说“婚后没有用个人财产获取”,那么,这套房子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题主描述,更偏向于理解为“登记的是妻子名字”。那么,这套房子中,有一半儿作为男方的个人财产,现在变成了遗产。如果这套房子登记在妻子名下,而且确实是妻子个人财产,那么,房子将不作为遗产,不存在房产继承的问题。

所以,题主首先需要确定的,是这套房子,到底属于妻子个人、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继承人的继承份额。

我们只就这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男方生前没有留下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况做讨论。

这套房子中,有一半儿是男方个人财产,现在作为遗产。上述三个继承,对这部分遗产份额具有均等继承权,各自1/3,也即各自继承整个房产的1/6。所以,严格按照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相当于妻子有整个房产的4/6,男方母亲、女儿各自1/6份额。

3.应该如何分配?

无论法定分配结果是什么,都需要继承人之间进行协商——所以,上述法定继承份额,提供的是一个分配依据,而并非一定要按此分配。具体分配结果,需要继承人之间相互协商。

这里无法给出结论,只为题主提供一些建议。前提是,家庭和谐。

尽可能不要“向上继承”。例如,如果男方母亲继承,从理论上,未来不太长的时间内,可能还会发生一次继承(男方母亲过世),还需要对同样份额再办理一遍继承,比较麻烦;而且,如果男方有兄弟姐妹的话,发生转继承是必然的,更麻烦。前提是,妻子要孝敬婆婆,孙女要孝敬奶奶。可以考虑由女儿继承。这个建议的理由是,未来房子恐怕还是都需要给到女儿,在女儿孝顺的前提下,提前让女儿继承,可以免去后续再继承、再过户产生的麻烦、甚至费用问题。

当然,如果继承人之间都不想放弃,那么就按照法定规矩来,大家也不要争——只要继承人没有“出格”的事儿(例如,触发了不能继承的条件),结论就是如此,争执无非也是增加点麻烦而已,改变不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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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了人自己也自尽了,还需要赔偿吗

死了,死了,一死百了。杀了人,犯人已自尽,此案破了也没执行主体,刑事责任就没法执行了。若该人没有自己的财产,民事赔偿也无法执行了。人一死,啥都不说了。

前几日报道,河南省原阳县靳堂乡娄凤鸣庄村一家多人被杀,目前已发现的死者包括3名成人和3名小孩。说是嫌犯孙某驾车到黄河边自尽了。

此案若破了,若真是嫌犯孙某已自尽,没有其他嫌犯,一方当事人被告死了,也没法执行,只是宣判一下。

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死无对证。本来判案,双方对簿公堂,各自辩述,来说明事实真相,凭借人证、物证和辩述等进行宣判,最后还得被告签字画压认可。

现在被告人死亡,没有人对质,没有签字认可了。只能根据物证、人证和技术手段收集到证据,来证明犯人是谁。人都死了,也不用执行死刑了。至于民事赔偿,也不好执行,都说他啥也没留下,拿什么赔偿呢?

所以,只要人一死,啥事都结了,该怎么过怎么过吧。一般也没人追着不放了,真有人要赔偿,人家一句话说的就不要了,人都死了去哪儿要,真要去找他要吧。

遗产继承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这个问题问得还是比较好的,因为很多人可能对于这个问题都不是很清楚,而且法律规定的也比较的隐蔽,不是大家一眼就能够看清楚的,所以在这里有必要给大家解释一下。

其实对于这个问题很简单,就是要看被继承人在生前对于这个遗嘱是如何处分的?有没有明确的表示出这个遗产只能由夫妻一方进行继承与另一方配偶无关?如果被继承人生前进行了这样的表示,或者说夫妻一方有证据证明这个财产只能由自己一人继承,与配偶无关,那么该遗产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否则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应当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那么通常情况下,这种明确的表示应当以什么样的方式做出呢?我们说大部分情况下都是一遗嘱的形式进行做出。比如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该遗产只能由自己的女儿继承,与另一方配偶无关,那么这就是一个非常合法有效的民事表示。

但是如果没有这个遗嘱,而是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来继承的,一般情况下就是属于夫妻双方财产了。当然还有一种方式也是可以避免对方继承,那就是夫妻一方放弃继承这个遗产,另一方自然也无法继承。但是这个是一把双刃剑哦,因为对方无法继承,你自己也是无法继承的。所以对于这个问题如何处理,建议夫妻双方考虑清楚。

还有一种比较现实可行的办法就是,夫妻双方可以委托律师起草一份婚内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一方所继承下来的遗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进行分配或者享用,如果夫妻之间有这样的明确约定,也可以避免另一方享受该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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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死亡,存款应该归谁

您好!

很多人会存在一个认知上的误区:夫妻的财产,一方去世之后,就“自然”归另外一方。

从一般的理解上来讲,有这种认知很正常:本来就是俩人共同积累下来的财产,属于两个人。一个人走了,另外一个人拥有全部也“理所应当”。

但是,事实上并非如此——按照我国现行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夫妻一方去世,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由继承人继承。最终到底“归谁”,要看继承方式、继承人是否同意放弃。

就题主的问题,我们先给出两个基本结论:

有客观证明,能够证明存款完全属于在世一方,与去世方没有任何关系,这种情况下,存款依然属于在世一方。

没有客观证明表明存款完全属于在世一方,那么存款中的一部分就要被其所有继承人继承,不一定仅仅是在世一方。

以下从三个方面,分别说明一下:

存款中,去世一方有份额么?

前面我们提到一个词:“客观证明”,目的是要确定存款的产权归属。一般来讲:

夫妻双方婚内取得的现金存款,包括工资、奖金、公积金、做生意的现金收益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婚内取得的、别人赠送的(赠与)、继承所得的(法定继承、或者没有指明给到夫妻一方的),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除非是:

一方婚前的个人存款。

婚后取得的、指定赠与给个人或者指定由个人继承的存款。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来讲,各占50%的份额。也就是说,夫妻中一方去世的话,存款中的一半儿作为遗产,另外一半儿归在世一方个人。

存款应该归谁?

假设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存款中的一半儿,归在世一方个人。

2.存款中的另一半,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分三种情况:

如果去世人生前留有合法有效遗嘱,属于TA的存款部分,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

如果去世人生前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其配偶(在世一方)、父母、子女,每个人的继承权均等。如果没有人同意放弃,那么就均分。

基本情况同上,但是如果继承人中有同意放弃的,那么遗产部分由其他继承人均分。

两点提醒

稍微延伸一下,有两点提醒,请题主注意:

1.私自支取存款的行为不可取。

例如,知道存款的账号密码,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私自支取的,一旦引起纠纷,除了要“还钱”之外,有可能还有承担民事责任。

2.最好不要让存款太分散。

如果去世一方有多个继承人,前期还主要以沟通、协商为主,能将存款全部由在世一方继承的话,是最合情、合法、理想的结果。

如果确实有其他继承人非要分,除非有客观证据证明其不具备分的资格,例如对去世人生前有不良行为(虐待等),否则很难剥夺其继承权。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女方不承担抚养费,男方后来车祸身亡,车祸所得的赔偿如何分割

这和女方又有什么关系,既然已经离婚,那就是形同陌路,毫无瓜葛之人,要说唯一的维系,那就是孩子,可是作为孩子的母亲,她并没有履行自己作为母亲的义务,本来除了前妻这两个字以外,再没有什么关系,而男方的不幸死亡,所得赔偿和这个所谓的前妻没有任何关系,她没有任何权利去分割这笔赔偿款。

真难以想象题主叙述的这个问题是什么逻辑,毫无道理,这笔死亡赔偿款是属于孩子的,也是属于他家人所保管的,就说他们离婚后住在一起,生了二胎,这本身就是不符合婚姻法的,她即使住在一起,法律意义上来说,她没有任何资格分割这笔钱。

或许作为两个孩子的母亲,毕竟两个孩子有继承这笔遗产的权利,而孩子现在尚未成年,所以说如果孩子由母亲抚养,那么这笔钱很有可能就由这个妻子保管,但是她只是替孩子保管,或者说用来抚养孩子的生活开支,她没有分割这笔钱的权利。

但是如果真的是叙述的这种情况,那么现实中她虽然没有这个软件分割,但是她毕竟有权保管,也实际情况是支配这笔钱的人,看似不公平,可是这毕竟中间牵扯到两个未成年的孩子,作为孩子的母亲,丈夫不在了,她就是两个孩子的监护人,也是实际抚养人。

即使大家觉得不公平,可能这也是一个现实问题,一切都是围绕孩子为出发点,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也只能说由她来支配,如果说她不履行母亲的责任,那么这两个孩子可能由孩子的爷爷奶奶或者说有血缘关系的叔叔姑姑来抚养,不管孩子由谁抚养,这笔钱就应该让谁支配。

这是属于孩子的。笔者觉得其他人一概没有权利去分割这笔钱,或许这个时候年龄的就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为这笔钱而走法律途径,但是相信法律还是会判给孩子,孩子谁管,钱由谁支配,这应该就是这笔钱的分割。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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