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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给予的补偿金(公司合并给予的补偿是什么)

admin3个月前492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12364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公司合并给予的补偿金,公司合并给予的补偿是什么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律师解答:

我国公司合并后,劳动者选择延长劳动合同的,不会有经济补偿,由新成立的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以公司合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本文链接:http://flbk.12364.com/flbk/70011972f1bc85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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