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跨省户口迁移手续需要居民户口簿、身份证、迁移相关证明材料,主要情形有婚迁携带结婚证或离婚证,建房迁移携带住房证明。迁户口不一定需要本人去,可以由他人代理,但最好由本人亲自前往。
一、
办理跨省户口迁移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跨省户口迁移手续需要以下材料: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等等。
二、
迁户口需要本人去吗
迁户口不一定需要本人去。可以请他人代理,但持迁移证入户环节最好本人前往办理。找法网提醒您,因为在办理过程中需要现场进行确认签字,并采集本人人像照片,无法交由他人代办,所以本人尽量自己去办理。
三、
回迁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户口回迁需要条件如下:
1.取得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迁入的证明;
2.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3.持相关材料到需要回迁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农村落户势必要参与土地等自然资源以及其他利益的分配,势必要分享原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益,因此,必须先取得当地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的同意方可回迁入户口。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