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帮别人照顾孩子赔钱犯法吗的一些知识点,和妻子出轨,丈夫向第三者索赔,是否合法第三者有义务赔偿吗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妻子出轨,丈夫向第三者索赔,是否合法第三者有义务赔偿吗
妻子出轨,丈夫是否有权向第三者索赔、第三者是否有义务赔偿?这个问题,答案是:丈夫无权要求第三者赔偿,第三者也没有法律义务赔偿!
看到这个答案,估计很多人不服,也不认同,同时,也有很多人想知道为什么,那么,请先静下心来,慢慢听周律师给你讲解。
正式开始法律分析前,我们先来看一个真实案例:
山东淄博女子刘某某,与男子路某某是夫妻,二人婚后育有一个女儿。不甘于平淡婚姻生活的刘某某,嫌丈夫路某某老实本分,缺乏情趣,不久便红杏出墙,在外面有了别的男人。
今年3月的一天,她送孩子上辅导班后,偷偷去了某宾馆。
早就对妻子有所怀疑的路某某,一路尾随,跟踪刘某某到了宾馆,看着妻子刘某某进入宾馆房间。
路某某随即转身,到前台谎称忘记带房卡,让保洁阿姨打开了房门。进入房间后,他看到自己的妻子刘某某,衣着暴露,穿着情趣内衣,和一个陌生男人坐在床上。
见此情景,路某某怒不可遏,迅速拍下了二人的照片和视频,然后冲上去给那男人就是一拳。
过了一会儿,那男子主动提出补偿路某某,双方经过讨价还价,补偿数额从6万元,最终谈至2.5万元。
然而,该男子将2.5万元补偿款支付给路某某一个月后,却报警了,其称被路某某捉奸后,以照片和视频相威胁,敲诈勒索其2.5万元,同时还称路某某当场使用了暴力。
路某某随即被公安机关采取了强制措施,最后,被人民法院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下面,周律师将从三个方面,详细地谈谈这个问题。
一、丈夫“性”福权受到损害,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给其带来痛苦的是其妻子,而非第三者。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之间应当相互忠实,相互尊重。
一方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受害一方,除了离婚时可以请求多分财产外,还有权要求不忠实、出轨的一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
因此,夫妻之间应当相互忠实,这不但是道德约束,还是法律义务。
回到问题中来,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夫妻之间,一方出轨,给另一方带来了精神损害,过错方是自己的配偶,而非第三者。
这是因为,妻子出轨,她和第三者双方是自愿的,主动权在妻子手里,因此,给丈夫戴有色帽子的是其妻子,给其带来痛苦的,也是妻子。
这种情况,如果丈夫向第三者索赔,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下面这个案例,就是最好的答案。
男子与他人老婆同居并生子,被该女子的丈夫告上法庭,结局却出乎意料,法院认为该男子既不构成重婚罪,也不需要赔偿精神损失费。
这是为何?请看——无辜的“第三者”!
湖南浏阳,来自山东的男子董某,与女子汤某是夫妻,二人生育有一子。后来,夫妻二人分居两地,男子董某去了广东打工,女子汤某则留在湖南一家足浴店做服务员。
女子汤某在足浴店务工期间,隐瞒其已婚有子的事实,谎称未婚单身,与同在该足浴店打工的男子朱某谈恋爱,随后一起同居。
双方同居期间,女子汤某还以朱某女朋友身份,随同朱某一起去见了家长。
2020年,女子汤某怀孕,回家与丈夫董某一起生活,7个月后,汤某生下了一男孩。董某怀疑非亲生,遂去做了DNA亲子鉴定,结果这个孩子,果然不是董某的。
得知情况后,董某非常气愤,其先是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男子朱某重婚罪刑事责任,被法院驳回。后又向法院起诉,要求朱某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费5万元。
最后,法院除了支持其为孩子花费的费用由朱某赔偿外,精神损失费的诉讼请求,也被驳回。
本案中,董某为孩子花费的医疗费、营养费等,应由朱某赔偿。
汤某孕期及生产期间所花费的营养费、医疗费、生活开支等费用,董某误认为是自己的孩子,其支付的该费用,应当由朱某承担。
这是因为,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抚养义务,本案中,经鉴定,孩子的亲生父亲是朱某,因而朱某有义务承担孩子的相关费用。
董某因不知情而支付的费用,应有朱某返还。
因此,董某起诉后,其该诉讼请求,应当得到支持。
对于精神抚慰金5万元,由于朱某不知情,其行为也不属于违反民法典的违法行为,因而不应承担。
本案中,汤某作为董某妻子,违反了“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其不忠实行为,给董某造成了精神上的痛苦。
换句话说,董某的精神损害,是其妻子汤某带来的,不是朱某。
因此,董某要求朱某赔偿其精神抚慰金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不应支持,法院也正是基于此,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第三者的行为,虽然不道德,但并不属于违反民法典的行为,不属于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行为。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民事侵权的行为,应当具备三个方面的要素,即行为违法、存在损害后果、损害后果与违法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男子与妻子保持不正当关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并没有被法律纳入违法范畴内,因此,该问题中,妻子出轨对象,即第三者的行为,不具有违法性。
也就没有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因而不具有赔偿义务。
但是,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破坏他人家庭,与别人妻子保持不正当关系,是非常不道德的,是会受到道德和舆论谴责的。
事实上,很多时候,这种行为是在玩火,一不小心,就会引火烧身。
三、如果丈夫以捉奸在床的事实,向第三者索赔,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1、一般情况下,如果第三者自愿,主动给予补偿,法律是不禁止的。
在古代,“淫人妻女”是重罪,即使是双方你情我愿的通奸,也是死罪,男女都可能会被“侵猪笼”,沉塘处死。
现代虽然早已废除这种落后的酷刑,但是,这种思维还存在,对第三者的憎恨和厌恶情绪还存在于道德范畴中。
因此,很多时候,事情败露后,第三者出于愧疚,或者出于对双方家庭的担心,为避免不良社会影响等,自愿给予对方丈夫经济补偿,平息事端。
这种自愿行为,法律并不禁止。
2、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采取威胁、要挟的方法,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司法实践中,丈夫捉奸后,拍下了照片和视频,以向其家庭,或者单位公布其该隐私相威胁,逼迫受害第三者“花钱消灾”,或者以给丈夫经济补偿、精神赔偿等名义,索要财物,依法构成敲诈勒索罪。
因此,丈夫捉奸,向第三者索要赔偿,常常会构成敲诈勒索罪。
3、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甚至抢劫罪。
实践中,丈夫捉奸后,为了索要赔偿,往往会限制第三者的人身自由,不让其离开,非法拘禁、限制其人身自由,以达到索取经济赔偿的目的。
这种行为,依法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
严重的,使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胁,逼迫,甚至直接劫取第三者财物,依法可能构成抢劫罪。
总结妻子出轨,违背道德,违反法律义务,给丈夫造成精神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是妻子,而非第三者。
因此,妻子出轨,丈夫向第三者索赔,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第三者也没有法律义务赔偿。
第三者自愿赔偿的,法律并不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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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周律师,无偿普法,欢迎关注,一起以案说法。
交通事故无子女谁要求赔偿
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车祸受害者又无子女,就要看受害者生前的生活状态与谁有依附关系,如果有近亲属帮忙照顾,当然就由其出面要求索赔。
如果与近亲属没有关系,则由社区出面帮忙善后打理并索赔,赔偿金除安葬费剩余部分,则归社区集体账户所有。
事业单位人员私自把单位打印机给别人违纪吗
谢邀!
这个问题问得有点怪哦!
首先要确定几个事情:
一是单位打印机属于公家财产,是要进行固定资产登记的。
二是任何单位的工作人员(包含事业单位人员)都无权不经合法途径对公家财产(包括单位打印机)进行处理。
三是公共财产需要变卖或处理的,一定要先进行固定资产报废或处理申请和登记(必须是单位有权自行处理的),所得收入归入单位财政。
综合以上三点,可以肯定的是事业单位私自把单位打印机给别人的行为肯定是错误的,至于是否违纪,赶紧去纪委“自首”吧,争取“宽大处理”。呵呵!
一个人出车祸住院有人照顾属于什么费
一个人出车祸住医院有人照顾属于护理费,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护工费用,假如出车祸是别人的责任,而护理伤者的却是自己的家人,那么肇事者也是需要付给伤者家人护工费的,如果是自己的行为不当是自己受伤,没人照顾,找其他人照顾自己。自己也要付护工费的
谈了个丧偶女带一男孩,要20万彩礼合理吗
20万我觉得可以娶这个漂亮的年轻女孩了,完全没必要找一个二婚女,这样亏本的买卖打死也不要做。
况且这个女的还带了一个男孩,难道你想做一个哎呀爸爸吗,以后供书教学,那个买车买房帮他娶老婆,最后一脚把你踢开真是惨不忍睹。
你自己想象一下吧,买大送小,而且都是赔本货,要花大钱的,你觉得值得吗?等你年老的时候他们还有可能翻脸不认人,到最后你人财两空,欲哭无泪。
所以娶二婚女一定要看人品和没小孩的,这个女的一开口就是20万彩礼可见人品不怎么样,最重要还带个男孩,以后是跟你生活的,还怎么选择不用我说了吧!聪明人还是把这20万去娶一个老实的农村年轻妹纸不是更好么哈哈。
以上仅是我个人的意见,欢迎大家参与讨论!
二婚男结婚后一直照顾女方家里老人孩子,现在女方无理取闹要离婚,男方可以要补偿吗
二婚男结婚,是结束了旧的夫妻关系,也是新的婚姻的开始。为了避免重蹈覆辙,他对女方百依百顺,任劳任怨的照顾他们一家老小。这样的做法值得肯定。
但是,女方身在福中不知福,无理取闹,要和男方离婚。那么,男方能够要求补偿吗?,我看是不能够的。
男女结婚的基础是你情我愿。结婚后你待她的家人孩子好,也是你心甘情愿。并不是人家的强迫所为。现在,尽管是她无理取闹,提出了离婚,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两口子能过就过,不能过就散。你是没有权力强迫人家必须跟你过下去的。
至于你所说的赔偿,指的是那一方面的赔偿呢?是你对这个家出力大,她出力小吗。两口子过日子就是要各尽所能的,这很正常呀。要说你的经济投入大,只要是你们的婚续期间的投入,不管多大,也是应该的。除此之外,你还能以什么名义要赔偿呢?
过不到一块,离开就算了。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夫妻不成仁义在,别闹得两人失了和气,成了仇家,那就得不偿失了。
张玉环前妻照顾两个儿子26年,700万赔偿款应该有她一份吗
如果单单就事论事,这700万补偿款是补偿给张玉环26年的人身自由和精神损失的,和其他人没有一点关系。
不得不说,张玉环这次能够沉冤得雪,无罪释放,有其大哥和宋小女的功劳,他们一直在奔走申冤,从来没有放弃过对张玉环杀人案的申诉,可以说没有他们两个,张玉环还不知道能不能坚持下去,很有可能半途就自暴自弃了,也就没有今天的张玉环了。
所以说,张玉环能够无罪释放,最要感谢的就是宋小女和他大哥。如果张玉环拿出一部分的钱来补贴他们,我想他们也受之无愧,毕竟26年如一日的申诉,不是普通人能够做到的。
在张玉环被抓的时候,他两个儿子还很小,一个3岁一个4岁,在张玉环入狱后,宋小女不仅要遭受受害家属的谩骂,村上人的冷眼,还要边抚养两个儿子边帮张玉环上诉,活着异常艰苦的日子,一路能够挺了下来,实属不易。
一共坚持了7年,那一次宋小女病特别严重,迫不得已才找人改嫁。她和现在的丈夫共同抚养两个儿子长大成人,养了他们20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宋小女说过这样一句话,我把两个儿子还给张玉环,就要回去好好爱自己的丈夫。
先不说张玉环给不给宋小女一点补偿,就帮你养大两个儿子的份上,也应该感谢宋小女和她现在的老公。
如今张玉环平冤出狱,如果获得了巨额补偿款,他一定不是一个薄情寡义之人,出狱后看他对待宋小女和两个儿子的态度就知道。
他也一定不会忘记帮助过他的人。宋小女27年来的申诉奔波,并不是冲着那个补偿款来的,而是为了他们之间的夫妻情分和两个孩子的未来,宋小女只做她认为对的事情,这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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