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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的要件和功能(离婚损害赔偿的要件是什么)

admin1周前740

离婚损害赔偿不同于一般侵权损害赔偿,其构成要件有其特殊性,因为离婚损害赔偿的赔偿义务主体是特定的,离婚是前提。一般来讲,构成离婚损害赔偿的主要有这5个方面:

一、、夫妻一方对离婚有主观上的过错

主观上实施违法行为的配偶有故意违反婚姻法或者其他法律的过错,必须是故意。

从法律上的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有过错方所持的心里状态都是故意的,因此,离婚损害赔偿的过错原因并不存在过失的情况。《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四起离婚损害赔偿案件中我们知道

当然,在现实生活中也有配偶双方都有过错的情况,例如双方都出轨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或是一方有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而另一方也有出轨的行为。

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都要求对方赔偿离婚过错,或者过错较小的一方要求过错较大的一方赔偿,一般法院不予支持。因为任何一方的行为都对婚姻有害,都有可能导致婚姻关系破裂。过错小的,可以“过错抵消”获得离婚损害赔偿,即“锅呼壶黑”。

第二,违法行为

根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我国目前可以构成离婚损害赔偿的行为包括重婚、配偶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

(一)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作弊”。

我国《婚姻法》第46条第1、2项规定,在重婚和配偶与他人同居两种情况下,受损害的配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这里的重婚是指配偶与另一个人结婚。这包括事实婚姻,即以夫妻关系的名义同居而不进行婚姻登记,被群众认为是两性结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配偶与他人同居”是指配偶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同居。

虽然这两种情况在形式上有所不同,但本质上都是违反了《总则》《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忠实义务。

忠实义务是婚姻的本质,一方违反忠实义务构成对另一方配偶权利的侵害。该法列举了重婚和配偶与他人同居的案件,受害者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目的是稳定婚姻关系,保护配偶的权利,防止违反忠实义务,并在这种情况发生时向受害配偶提供救济。

(二)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规定的家庭暴力和第四项规定的虐待均构成损害行为。所谓家庭暴力,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一)》,是指行为人通过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对其家庭成员的身心方面造成一定伤害的行为。持续和频繁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还应该说,《婚姻法解释(一)》中所指的家庭暴力是正面暴力,另一种暴力是“负面暴力”,即“家庭冷暴力”,主要包括MoO态度、彼此冷漠、尽量减少语言交流、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务等非正式暴力。这种“家庭冷暴力”是没有法律支持的。

(三)遗弃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第四款还规定,被遗弃的家庭成员可以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关于什么是遗弃,理论上有不同的观点:有人认为遗弃是同居义务或不履行扶养义务;有人认为,遗弃是指不履行同居义务或家庭生活费。

婚姻的本质在于双方共同生活,互相给予身体、物质、精神上的关怀。任何消极不履行婚姻基本义务的行为都构成遗弃。比如一方病重,另一方就不理;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同居的;无正当理由出门,等等。遗弃可能对对方造成身心伤害,受害方配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三、损害事实

损害事实是指过错方的行为导致配偶的人身权、财产权受到侵害,财产利益、非财产利益减少或者丧失的客观事实。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28条:“《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因此,损害结果既包括物质损害,也包括精神损害。

四.配偶一方的过错与另一方所受到损害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

从婚姻法的立法目的来看,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也不存在赔偿问题。

所谓直接因果关系,我们的理解是,这些损害行为是婚姻破裂的根本原因,而不是离婚当事人提出的离婚理由。受害人以感情不和为由提起离婚诉讼的,如果在审理中发现“感情不和”实际上是由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等因素造成的,应当适用离婚赔偿。精神损害是因本人过错或者第三人过错造成的,不能要求配偶承担赔偿责任。

动词(verb的缩写)导致离婚的发生

即使具备以上条件,如果没有离婚,仍然没有离婚损害赔偿。这可以说是婚内侵权责任的一个特殊要件。

根据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的案件,当事人将不支持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损害赔偿请求。”第三款还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一方不起诉离婚,又依照本条规定单独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由此可见,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发生,不仅需要依法存在过错案件,还需要离婚的发生。

此外,要求婚姻损害赔偿的婚姻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婚姻,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不能适用于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可见,我国《婚姻法》确立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具有严格的构成要件。

以上五个要素缺一不可,离婚损害赔偿必须同时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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