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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金和定金区别
1、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可以是单独合同,订金约定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应二者的功能不同: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的支持,订金的给付本身属于给付订金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应;定金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具备法律效;
3、二者的作用不同: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而订金给付后,如发生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
4、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定金担保方式,可以适用于各种合同;而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的给付为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中,多见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有名合同之中;我国法律对订金的性质没有作出明确的,订金一般认为了预付款,不具有保证合同履行的作用,而定金是属于履行合同保证金,收受方不履行合同的,给付方可以要求双倍返还;
5、二者的定义不同。订金是预订所付的钱,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的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6、二者退还资金不同。订金,可通过双方协调归还;定金,只有在对方违约时才可归还;
7、二者违约处理不同。订金没有直接的法律规定,如出现违约情形,可根据实际情况及各方当事人的过错来让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若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义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一、定金可以退的情况如下:
1、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2、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定金不退合不合法,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的义务或者是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在这种情况下,不退是合法的;
2、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不退定金是不合法的。
总而言之,定金和订金,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
订金和定金有何区别
订金和定金在性质上是不一样的,订金是预订的意思,不一定确定,可以退还,定金是确定并预交的意思,不能退还。所以,在具体工作和生活中要注意准确运用,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是什么
1.含义不同,定金实际上就是确定购买交付的一笔钱,也被叫做保证金,为了保证交易顺利进行需要提前交付一定金额,具有担保性质,定金不可退还。订金属于预付款性质,交付订金表示消费者有购买意向,并未确定要购买,不具有担保性质,也不能保证交易是否还会进行,订金可以退还。
2.法律意义不同,交付定金是作为双方交易的保证,买方需要履行约定,然后将定金作为价款支付,或者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收回。交付订金其实并没有实质的法律意义,只能作为是一种预付款的形式。
3.交付金额不同,我国对于定金交付金额有严格规定,并非对方提出要交多少就是多少,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物总价的20%。订金则需要买卖双方来协商约定,具体交多少没有明确规定,可多交一点,也可少交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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