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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肇事逃逸怎么判(两车剐蹭一车逃逸怎么处罚)

admin6天前877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机动车肇事逃逸怎么判,两车剐蹭一车逃逸怎么处罚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如何看待3月22日晚上在山东淄博,司机酒后驾车撞倒电动车逃逸,却正是其妻与子
  2. 交通肇事逃逸罪最轻的量刑标准
  3. 两车剐蹭一车逃逸怎么处罚
  4. 村干部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5. 交通事故逃逸一般是怎么处理的
  6. 出了交通事故我撤离了现场报警了也和对方把事情处理好了,为什么还判我肇事逃逸
  7. 肇事逃逸拘留后对本人有什么影响

如何看待3月22日晚上在山东淄博,司机酒后驾车撞倒电动车逃逸,却正是其妻与子

张某酒后驾车撞到电动车逃逸,后来才知道,被撞的竟然是自己的妻子和儿子,一死一伤。

事件回放

3月22日晚11点9分,高青交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高青县李星耀闸口南500米处,一辆电动车被撞,有人受伤。

民警在现场看到一辆电动车倒在路边沟里,沟旁边有一摊血迹,一双小孩鞋子散落在路上。报警人说:“10点30分左右,听到路上有声音,于是拿着手电筒出去照了照,发现有个女的和一个小孩躺在地上,都受伤了,于是打了120和122。”

在了解了案件的经过之后,民警初步判断,肇事司机为伤者的家属。当晚12点左右,民警赶到医院,肇事司机张某也赶到了医院。经调查,张某与妻子孩子在亲戚家吃饭,并喝了酒。随后张某驾面包车回家。妻子骑电动车带着孩子回家。没想到在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张某在不知道被撞者是自己妻儿的情况下驾车逃逸。

张某的儿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妻子还在救治当中。案件池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鲁南观点:

张某就是一个没有安全意识,没有责任,没有担当的酒鬼。

如果是一个有安全意识,有责任的男人,一家人走亲戚,自己开着面包车,怎么放心老婆带孩子在夜间骑电动车回家?

张某应该知道,电动车的灯光和制动性能很差,要老婆在夜间骑电动车带孩子安全系数是很小的。

既然老婆选择了骑车带孩子回家。并且在你头里先走一步。说明你们是相向而行在同一条路上。在路上就应该关注她娘俩的行踪才是,张某却把自己的老婆孩子撞了。还认为是撞了别人而逃逸,难道连自己的老婆孩子也不认识了?还是你的车上没有灯光?

张某如果是一个有担当的正常人,遵守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交通法规。在亲戚家吃完饭开车带着老婆孩子,还会有这一场人为的灾难?

如果有责任有担当,即便撞了人也应该急忙救助伤者要紧,而不是选择逃逸!因为逃逸不但逃不掉罪行,反而只会加重自己的罪责!

如果张某撞倒自己的妻儿不是逃逸,而是及时把他们送医院抢救,也许儿子会抢救过来。

张某亲手毁坏了自己的幸福家庭,还因酒驾致人死伤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交通肇事逃逸罪最轻的量刑标准

在交通肇事罪中,逃逸既可以是定罪情节,也可以是量刑情节。

在定罪方面,交通肇事罪一般是致一人以上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并承担全部或主要事故责任才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有六种情况下,即使只造成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也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而进行逃逸。

也就是说,在事故致一人以上重伤时,肇事逃逸是定罪情节,此时,量刑应该按照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刑进行量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死亡时,即使没有逃逸也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此时,逃逸就是一种加重处罚的情节,在三到七年之间量刑。

如果是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包括逃逸导致伤者得不得救治死亡,也包括逃逸过程中又发生事故导致人死亡,都可以在七年以上量刑。

两车剐蹭一车逃逸怎么处罚

逃逸在交通事故中不管你之前是对还是错,只要发生逃逸行为是肯定负交通事故中全部责任的。而处罚问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逃逸的问题先拘留十五天,罚款一千五百元,驾驶证扣12分。然后在事故中负事故全部责任。

村干部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村干部肇事逃逸也要判刑,不管是不是村干部都要一视同仁

交通事故逃逸一般是怎么处理的

一、关于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构成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肇事者为了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肇事车辆或者遗弃肇事车辆后逃跑的行为。

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本质特征就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不履行上述法定义务,正确认定逃逸也应当围绕肇事者在肇事后是否履行了法定义务去考察。审判实践中,应当把握好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的要件。

一是主观要件,即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包括为了逃避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追究。如果没有法定事由或者正当理由离开事故现场,应当推定为逃避法律追究。

二是客观要件,即在接受公安机关处理前,驾驶肇事车辆或者遗弃肇事车辆后逃跑。以逃离事故现场为一般情形。这里的事故现场,不仅包括交通事故发生现场,还包括与事故发生现场具有紧密联系的空间,如按警察指定等候处理的地点等。在认定是否属于逃离事故现场时,要特别注意逃逸行为与肇事行为在时空上的连贯性。履行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上设定的肇事者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后逃跑,不宜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二、关于几种常见情形的认定和处理

肇事者被殴打或者面临被殴打的实际危险而逃离事故现场,然后立即报警并接受公安机关处理的,可以不认定为逃逸。此种情形需要有足够的事实依据和证据存在,才能采信被告人的辩解。逃离事故现场后具备报警条件不及时报警,具备投案条件而不及时投案的,应当认定为逃逸。如果是因为出了事故内心恐惧而逃离事故现场的,或者为了逃避酒精检测等而逃离事故现场的,均应认定为逃逸。

肇事者接受公安机关处理后,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为躲避责任经传唤不到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期间逃跑,实质是一种逃避侦查、起诉、审判的违反刑事诉讼程序的行为,均不宜认定为逃逸,但应当酌情从重处罚。

肇事者离开事故现场迳直去公安机关投案,不影响事故责任的认定,且事故损失没有明显扩大的,可以不作为逃逸处理。肇事者逃逸后,途中害怕被加重追究刑事责任而到公安机关投案的,仍然应当认定为逃逸,其中如实交代罪行的,可以认定为自首。认定是否直接去公安机关投案,不能仅以被告人辩解为依据,应当根据离开现场后的行走线路、时间长短以及是否具备报案条件等因素综合判定。无法认定直接去公安机关投案的,以逃逸论。

肇事者肇事后虽然采用打电话等方式报警,然后逃离事故现场的,或者逃离事故现场后打电话报警的,仍然应当认定为逃逸。但因为有报警行为,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造成人身伤亡的,肇事者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如果是为了抢救伤员而离开现场,不认定为逃离事故现场。但是如果肇事者将伤者送到医院后,没有报警并接受公安机关处理,而是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的,应当认定为逃逸,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肇事者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又有逃逸行为的,逃逸行为应作为法定加重情节,对肇事者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个量刑档次,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量刑。但根据《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第(六)项规定因交通肇事后逃逸而构成犯罪的,由于逃逸已成为构成犯罪的要件,不能重复评价为加重情节,故对肇事者只能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个量刑档次,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幅度内量刑。

三、关于对交通肇事后让人顶替案件的处理

当前,交通肇事后肇事者让他人顶替,以逃避法律追究的情况多发,给交通事故责任的正确认定带来困难,容易使肇事者逃避法律的追究,也易使被害方的利益造成损害,且严重妨害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应予从严惩治。

让人顶替的情形有多种。有的肇事者让同车人顶替或者打电话让人来现场顶替;有的肇事者逃离现场后叫顶替者到现场或者去公安机关投案等等,根本目的就是使自己逃避法律的追究。因此,肇事者让人顶替的行为从本质上说仍是一种交通肇事后的“逃跑”行为,而且还是一种指使他人向司法机关作伪证的行为,妨害了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社会危害比一般逃逸更大,应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并从重处罚。处理这类案件,还要区分肇事者是否逃离了事故现场。对肇事者让人顶替但自己没有逃离现场的,可酌情从轻处罚。对顶替者,构成犯罪的,以刑法第三百一十条包庇罪追究刑事责任。

四、关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中“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肇事者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因逃逸致人死亡,既包括被害人受重伤后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也包括被害人因伤无法离开现场而发生的其他车辆再次辗压致死的情形。

因逃逸致人死亡,只适用于肇事者因逃逸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况,不包括故意致人死亡的情况。如果发生事故后,肇事者为逃避法律追究,故意将被害人隐藏、抛弃或者移动至危险地段等积极行为,使其得不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发生再次辗压等事故死亡的,应按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肇事者将伤者送到医院接受救治后,没有报警也没有接受公安机关处理就逃跑而被认定为逃逸,但此后被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不宜再认定为“因逃逸致人死亡”。

是否因逃逸致使被害人得不到救助而死亡,须根据司法鉴定及在案其他证据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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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交通事故我撤离了现场报警了也和对方把事情处理好了,为什么还判我肇事逃逸

肇事者有可能违反了以下8种情况肇事逃逸的1种,交警才能认定肇事者为肇事逃逸。

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以下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以下6种情况属于肇事逃逸

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肇事逃逸拘留后对本人有什么影响

拘留是行政处罚,一般不会留案底,对下一代参军等没有影响。一般在派出所留案底,即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判刑)而在公安机关留案底,对下一代有一定影响。下一代如公务员考试,就会有影响。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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