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电话

反映案件主要事实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和书证都是什么证据(书证和人证的效力)

admin1周前763

其实反映案件主要事实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和书证都是什么证据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书证和人证的效力,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反映案件主要事实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和书证都是什么证据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1. 九种刑事证据
  2. 受害人的陈述属于《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所规定的证据种类是对还是错
  3. 书证和人证的效力
  4. 知情人员的自书材料属于证人证言还是书证
  5. 鉴定意见属于什么证据言词证据,实物证据,书证或者物证

九种刑事证据

首先刑事证据为8中,不是9种。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这些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8种证据

受害人的陈述属于《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所规定的证据种类是对还是错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证据种类主要有: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电子证据;

(4)被侵害人陈述和其他证人证言;

(5)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

(6)鉴定意见;

(7)检测结论;,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书证和人证的效力

书证是指书面签字盖章的证明,也代表证明材料的可认度,同样也有法律效应,人证,是指人到现场指认与描述,直接说情况与发生场景,时间,地点,当场还有其它的人证,物证,及当时仔细观望及自己的参入与傍观直接事态与事实,通过人证的直接描述,录音或签字,其人证的法律效力更充实,

知情人员的自书材料属于证人证言还是书证

应该是证人证言,证据种类有: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试听资料、电子数据。派出所对证人的询问笔录应该是证人证言,书证是指以其内容来证明待证事实的有关情况的文字材料。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产生于案发日之前的,应列为书证,如是案发后才出具的,则为证人证言。

鉴定意见属于什么证据言词证据,实物证据,书证或者物证

鉴定意见本身就属于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诉讼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不同于证人证言等人证,因为鉴定人没有直接或间接感知案件情况,鉴定结论是表述判断意见而不是陈述事实情况,证据的产生所依据的是科学技术方法而不是对有关情况的回忆。《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关于反映案件主要事实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和书证都是什么证据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链接:http://flbk.12364.com/flbk/668de8f81576a4d0.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