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资金是必须存放本人账户中,并且存投资款的银行账户名字必须为股东名字。股东资金抽逃的行为会构成抽逃资金罪,一般量刑是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一、
股东资金是否必须存放本人账户中
股东出资必须要本人账户,存投资款时在银行进账单上必须是股东的名字。按照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
股东资金抽逃属于什么罪
属于抽逃资金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自然人触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七以下罚金;单位触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
股东出资不到位的责任是什么
找法网提醒您,股东出资不到位的责任:
一是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是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
此外股东出资不到位股东与公司其他股东之间存在缴纳担保责任、差额填补责任、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