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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内容变更的规定是(劳动合同法对工龄连续十年以上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是怎么规定的?)

admin4周前310

很多朋友对于合同内容变更的规定是和劳动合同法对工龄连续十年以上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是怎么规定的?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劳动合同法对工龄连续十年以上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是怎么规定的?
  2. 员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了公司变更地址的合同,不去有赔偿吗?

劳动合同法对工龄连续十年以上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对题目所说的这一具体情况并没有明确规定。唯一一条跟题目有关的是,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满10年的,除劳动者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外,用人单位应当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一,《劳动合同法》提出的并不是工龄,也不是连续工龄,而是工作时间满10年。工龄这一概念实际上国家在不断弱化,作用会越来越小,新的法律法规一般都不提供您这一概念的。

比如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累计工作年限满一年不满10年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5天。虽然大家一般是指工龄1~10年,但确实有概念上的差别。

第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指的是必须要职工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合同,否则就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就是不给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要拿出证据证明是职工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的,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罚则也非常重。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要求给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应当自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2条)。而且这个双倍工资没有明确时间限制,也就是说10年前就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因单位原因没有签订,那么应当支付10年的双倍工资。但现实情况比较复杂,劳动争议***的有效期是一年,劳动监察的***有效期是两年,还要看具体情况。

第三,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劳动合同法》没有特殊照顾,这是为了保障用工的平等。一般来讲,距离退休不足5年的话就业也算是稳定的,如果我们不胜任工作被单位解除的话,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长时间再用人单位工作的职工,经济补偿金标准最长能达到24个月的应发工资,有些职工是巴不得被解除呢。但是,千万不要违反用人单位的规定,然后以违反规章制度的条件被解除,这种情况下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如果说距离退休不足5年,由于身体条件原因很难再持续坚持工作。那么可以跟用人单位协商,申请内退(就是内部退养),当然用人单位也有可能不批准。如果职工不适合岗位要求,应当进行培训或者转岗,但是用人单位也没有更好的办法,除非是安排职工待岗。待岗跟内退也差不多,只不过发放的生活费不低于最低工资的70%而已。

我们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是女工人50周岁,男工人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除非我们在特殊工种工作满足相应年限,女同志可以45岁,男同志55岁退休。但是,要有合法有效的职工档案。另一种可以提前退休的政策是经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失去劳动能力,男同志就可以50岁,女同志45岁退休。不胜任工作,不代表失去劳动能力。所以,想提前退休还是蛮难的。

总体来看,我们法律的规定是想方设法让我们保持有一个稳定的工作,一直工作到退休的。如果随着年老体衰不胜任工作了,还是建议找用人单位转岗或者内退吧。

员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了公司变更地址的合同,不去有赔偿吗?

1.首先双方都要有契约精神,签订了劳动合同都应该依法履行,不履行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你如果不去新地址工作,公司有可能视作你旷工,可以根据规章制度与你解除劳动关系。2.你陈述的不知情不知具体如何解释,有无相关证据。单位欺诈?还是空白合同单位补填?还是其他情况导致你不知情?3..如果你有证据能证明符合《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的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使你在违背真实意识表示的情况下签订了劳动合同,则你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或***要求确认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确认无效后你可以不再履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好了,关于合同内容变更的规定是和劳动合同法对工龄连续十年以上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是怎么规定的?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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