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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接工作的法律责任承担(法律责任承担的方式)

admin3个月前127

其实不交接工作的法律责任承担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法律责任承担的方式,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不交接工作的法律责任承担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一、前任会计不交接以后我有责任吗

1、我是做会计的。现在回答可能晚了,但还是想说说自己的想法。

2、首先关于交接,开始交出去的只有报税盘和金蝶帐套,要回来交接的东西要列上清单:报税盘、这期间的所有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簿、税务报表、截止当前的金蝶帐套。双方签字。

3、(正常交接,这些东西都是要明确的,但是对方就是没有责任心,可能税务法律意识也淡薄,拿不出来企业也没有什么好办法,能拿出来就谢天谢地了。)

4、我今年也接了一个被前会计弄得乱码七糟的帐,而且很多原始凭证都丢失了,账目科目用的也不对,税务处理也不对,库存帐实不符。

5、但是我这个属于内部企业,交接只是用来划分责任,没有原始凭证的肯定很难找回来了。

6、但是依据网银和记账凭证还是能整理出真实的资金往来,与上下游企业对帐、加上自己的发票认证与开具信息能核一下采购与销售的情况,剩下的就只能前后分析慢慢捋。

7、鉴于你的情况,与其要来她做的乱帐再去猜,不如根据银行和发票信息、能得到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业务情况和记忆把这16个月的帐重做,其实最笨的办法就是捷径,任何想走的其他捷径都可能浪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二、监交人、移交人和接交人的责任是什么

1、监交人、移交人、接交人的责任是指的在办理接交的时候要对所接交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监交人就负责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督。例如,财务交接必须有第三人在场,起监督证明作用,一般财务主管在场,如果是财务主管离职,必须有上级领导在场.现金什么的都要点清楚!什么保险柜密码的当然要签字了,出点什么事是要负责的。

三、出纳离职不交接如何处理要负法律责任吗

1、《会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2、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3、出纳人员的交接也要按会计法规定进行,出纳人员在调动工作或者是离职时,要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这是出纳人员对工作应尽的职责,也是分清移交人员和接管人员责任的重要措施。

4、办好交接工作,可使会计工作前后衔接,保证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也可以防止账目不清,财务混乱,给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

四、出纳没有交接就离职了会不会追究法律责任

出纳离职需要办理交接,任何人离职都需要办理交接手续。

五、如果员工离职,不办理交接手续怎么办

1、《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3、所以,为了确保劳动者能够按时交接工作,可以与其约定相关的经济补偿金等都于交接完毕时支付。在此要注意:如果双方约定了办理工作交接的时间,劳动者没有按照约定办理,此时,用人单位自然可以对抗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请求。

关于不交接工作的法律责任承担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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