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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判决离婚,再起诉分割财产吗(另一方还可以再提分割吗?)

admin5天前937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可以先判决离婚,再起诉分割财产吗的一些知识点,和离婚时财产不分,如果一方再婚,另一方还可以再提分割吗?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法院判决、调解离婚后还要到民政局领离婚证吗
  2. 一审被判决离婚,被告可以上诉吗
  3. 协议离婚后,债权人还能将夫妻二人共同起诉吗?
  4. 离婚超过一年还能重新分割财产吗
  5. 协议离婚2年,财产还可以起诉重新分配吗
  6. 17年被起诉,16年离婚并财产分割今天对方有权撤销财产分割吗?
  7. 离婚时财产不分,如果一方再婚,另一方还可以再提分割吗?

法院判决、调解离婚后还要到民政局领离婚证吗

答:法院判决、调解离婚后不需要要到民政局领离婚证。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办理离婚手续:其一、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且能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其二、如果夫妻双方无法达成上述一致,夫妻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后者夫妻双方能在法院达成一致的,可以由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双方调解离婚。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证、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即解除夫妻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因此法院判决、调解离婚后不需要要到民政局领离婚证。夫妻一方通过法院判决、调解离婚后,在办理结婚登记、户籍登记等事宜时,可以使用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

一审被判决离婚,被告可以上诉吗

每个案子都是不同的,每个案件中,被告的不配合程度也是不完全一样的,但是,程序终归还是有走完,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次起诉离婚:

一审程序:

在你准备起诉的时候,会有一定时间的准备,这段时间主要是用于了解准备起诉的流程,无论是向律师咨询还是向法院了解情况,另外,还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对号入座。

1、现在好多法院都有诉前调解的程序,诉前调解的时间一般是30天,最长不超过60天。这个时间是从你立案的时候开始计算的,最长时间是

60天;

在经过诉前调解后有三个结果:

a、是双方均同意离婚,那么直接由调解法官或者审判员出具调解书,一般而言,在调解书中会对自己抚养权、抚养费和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债务、共同财产的分割一并处理,当然,双方当事人不主张在离婚案件中一起解决的话,可以另案再处理财产问题和子女抚养问题;

b、在法院主持的调解下,双方均同意不再离婚。原来主张离婚的一方处于对孩子或者父母的考虑,就法院调解和好,不再离婚。

c、经过法院的调解之后,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愿意离婚。因为双方分歧比较大,法院没有调解的基础,诉前调解的程序结束,案件移送到审判庭。

2、案件移送到审判庭,面临的第一个问题是送达问题(这个问题在诉前调解的时候一样会遇到的,在诉前调解的时候,如果能够送达,就是1的调解过程;如果是不能正常送达,前面的时间还是会经过的,因为诉前调解是必经阶段。)

第一个问题:送达的问题;送达的方式和顺序:

a、邮寄送达。现在法院采取的方式,一般是邮寄送达。在原告起诉的时候,有明确的被告地址和电话号码,法院首选是邮寄送达;

b、被告到法院自取。如果原告提供的地址错误或者被告迁到别的地址,法院可能会通过打电话的方式通知被告到法院来自取,如果被告配合就可能来自取,反之,就相当于没有送达;

c、法院工作人员到被告家里去送。法院的工作人员会去被告家里去送的,只要是同住的家属签收就可以,当然,如果家属不签收的,应当做相关的说明,这也是没有送达到;

d、公告送达。在穷尽上述的送达方式之后,法院会公告送达,在法院的公告栏或者地方的省级报纸上进行公告,公告时间是

60天

送达的内容是:原告所提供的法律文书以及法院受理案件的相关材料和传票(通知开庭的时间)。

第二个问题:管辖权的问题;

被告在公告期内出现了,被告将会和法院联系,让法院邮寄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要求答辩期(答辩期15天)。被告在答辩期内提起管辖权异议,在法院收到管辖权异议之后,一般在15天会做出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有时会延长;被告在收到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后10日内,可以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提起上诉,将管辖权异议的上诉状提交一审法院,再由一审法院转交二审法院,二审法院在收到上诉状且缴纳费用之后30日内作出裁定。这一阶段差不多要

3-4个月

,包括邮寄时间.

第三个问题:被告不同意离婚;

在法院通知开庭的时间,原告与被告都到庭的情况下,被告只要是明确的表明不愿意离婚,法院一般都不会判决离婚。

在开庭之后,大概一个月内会有判决,这个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离婚案件一般会适用简易程序,3个月,有时候案情比较复杂,可能会由简易程序转化为普通程序。无论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都不包括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和公告送达的时间。

在开庭后,因公告送达或者其他原因,被告不出庭,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在适用普通程序的情况下,到判决的时间,差不多已经

一年

了。在判决的时候,还需要对判决书的内容经过一次公告。一审程序走完,

14个月

了。

二审程序:

在收到一审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之后15日内,向一审法院的承办法官或者上级法院邮寄上诉状,启动二审程序。二审审理时间是自二审立案后3个月内,开庭公告60天,判决公告60天。

一次起诉离婚,整个程序走完,1年半。

在收到二审判决之后,如果是不准予离婚,需要经过6个月之后,原告可以再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受这个时间限制。

再次起诉的流程,和第一次起诉的流程基本一致。在第二次起诉的时候,一般不会再有诉前调解的程序,还是回快一点的。

一般而言,两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判决离婚的,但是,也有起诉三次、四次的法院没有判决离婚的。

诉讼离婚,一两年是需要的,这是常态。

协议离婚后,债权人还能将夫妻二人共同起诉吗?

依我之见:离婚后,此男女二人己不是夫妻关系了,“一般情况下”债权人己无权将二人所欠债务作为夫妻共同债务来起诉;只有符合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第二十四条最新司法解释条件的,债权人才可将非夫妻的二人作为共同被告一并起诉。

一,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財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同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生活丶经营丶履行身份义务所产生的正常债务,依法也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上是夫妻均有连带共同偿还的义务,在债务人婚姻存续期间,债权人可以找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偿还或通过法院起诉,也可以找该合同约定的债务人的配偶偿还或将该配偶作为共同债务的被告向法院起诉。因为,夫妻关系从经济上讲是“有福共享丶有难同当”的利益共同体。

二,协议离婚了,是否还能将二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欠债务,以“是夫妻共同债务”之名义一并起诉呢?

依我之见一一根据我国《婚姻法》之规定:只有此二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其中一方为家庭生活丶经营以及基于身份的法定义务对外的合法债务依法是夫妻共同债务,这种债具有连带性质,债权人有权一并起诉此夫妻二人,或任何一人;如果二人离婚解除了婚姻关系,此二人相互间己无经济上的共同连带债务的义务,因此,一般情况下债权人己无权将非夫妻关系的二人,或其中一人作为连带债的被告向法院起诉。但是,如果出现以下两种情形方可将本案例所述“离婚后,”仍可以将此二人,或其中某一人作为共同债的被告一并起诉的:

A,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向他人借款,而另一方知晓同意并在借据上签字同意的,离婚后,债权人有权将此“前夫妻”二人一并起诉至法院,要求二人共同承担连带偿还债务,人民法院必须依法支持债权人对“前夫妻”一并起诉的诉讼请求;

B,如果二人离婚后,债权人以此二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其中一人借款系共同连带债务为由,将另一方一并起诉的,虽然在婚期间另一方并不知悉,但确系正常合法债务并经另一方“事后追认”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二○一八年一月关系《婚姻法》第二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的司法解释的意见,债权人将离婚后的非夫妻二人一并起诉,人民法院依法是必须支持债权人共同诉讼请求的。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离婚超过一年还能重新分割财产吗

如果是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应当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如果是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规定: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1〕18号)规定: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协议离婚2年,财产还可以起诉重新分配吗

如果是想起诉离婚协议中已经分配的财产:再起诉也赢不了。

如果是离婚2年后发现还有离婚协议中没有涉及到的、没有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再起诉要求分割,而且对方恶意隐瞒夫妻共同财产,你在起诉时可以要求不分或少分给对方。

17年被起诉,16年离婚并财产分割今天对方有权撤销财产分割吗?

债权人主张撤销债务人离婚协议中转移财产条款的,应当从债权人是否存在有效债权、债务人是否存在无偿转让财产行为、债务人是否具有足够资产清偿债权等方面综合考量后作出认定。撤销权行使期限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其中,知道撤销事由之日,应以债权人知道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条款具体内容的时间为据;债权人仅知晓债务人离婚事宜而不清楚财产分割条款具体内容的,不应认定为应当知道撤销事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十四条第一款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七十五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离婚时财产不分,如果一方再婚,另一方还可以再提分割吗?

如果是离婚时约定财产不再分割,归对方所有,对方即使再婚,另一方也无权再要求分割。

约定归一方所有,不再分割,本质上就是一种对财产分配的处分方式,一旦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意见,付诸实施,就是一种合法的合约,任何一方不经另一方同意,都无权再反悔。

如果当时是先离婚,没有进行财产分割,这种情况下,以后要求分割财产的双方协议解决。如果协议不成,要求人民法院判决的,必需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否则,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将不在受理。即使法院受理了,查明情况后也会作出驳回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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