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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判多久
- 徇私舞弊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怎么处罚
- 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依法刑事拘留会判刑吗
-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司法解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 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属于什么罪
-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判多久
法律分析: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一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徇私舞弊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怎么处罚
一、徇私舞弊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怎么处罚?
徇私舞弊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一般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第四百零一条【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三、监外执行期间可以收监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四、监外执行和缓刑的区别有哪些?
1、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的范围则小于监外执行
2、监外执行主要考虑的是有碍关押执行的法定情况,也就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为条件。而缓刑则是以不致再危害社会,案件性质轻微为条件。
3、监外执行是在判决确定以后才适用的变通执行方法,在判决宣告和刑罚执行期间均可适用,并不具有考验期。而缓刑则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决刑罚的制度,在判决刑罚的同时即可宣告。
4、适用监外执行的条件一经消失,即应收监外执行,差别只是执行的场所不同。而缓刑只有在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漏罪,或者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规定的,才能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刑罚,除此这外不再执行原判刑罚。
徇私舞弊对犯罪嫌疑人办理减刑、假释或暂予监外执行的,都要承担刑事责任,我国法律制度中规定了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条件,比如需要保外就医或者犯罪分子已经怀孕,犯罪分子在办理监外执行的时候,需要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依法刑事拘留会判刑吗
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依法被刑事拘留。也不一定会判刑。因为,刑拘是一种刑事侦查强制措施,侦查过程中或者侦查结束。如侦查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则可以决定撤销案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131)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
二、渎职犯罪案件
(九)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第401条)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刑罚执行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违法报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2.人民法院和监狱管理机关以及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为徇私情、私利,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申请,违法裁定、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3.不具有报请、裁定或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权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徇私情、私利,伪造有关材料,导致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被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4.其他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徇私舞弊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参见“滥用职权罪”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刑罚执行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违法报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2、人民法院和监狱管理机关以及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为徇私情.私利,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申请,违法裁定.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3、不具有报请.裁定或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权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徇私情.私利,伪造有关材料,导致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被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厅的;4、其他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二、(九)
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属于什么罪
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最新规定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犯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既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有国家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零一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百零二条
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法律分析: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三条“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罪悔罪;
(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
(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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