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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中管辖权如何确定原告(法院的管辖权裁定原告可以上诉吗)

admin2个月前799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劳动争议案中管辖权如何确定原告这个问题,法院的管辖权裁定原告可以上诉吗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法院的管辖权裁定原告可以上诉吗
  2. 什么情况下原告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
  3. 公司合同纠纷的管辖地如何确定
  4. 离婚诉讼管辖权的规定

法院的管辖权裁定原告可以上诉吗

,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尽管对于管辖权的纠纷仍时时存在,但对于管辖权异议裁定已有相应的法律规定。那么当发生管辖权纠纷时,再不服管辖权异议裁法院判决是可以上诉呢一、管辖权异议裁定的相应法律《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对人民法院就管辖权异议所作的裁定,当事人可以提出上诉。对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可以上诉,没有分歧,但对于移送管辖的裁定是否可以上诉,法律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下面就是管辖权异议裁定可上诉原因当事人不仅对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利益上诉,而且对移送管辖的裁定也有权上诉。其理由是:

1.有立法根据。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审查后作出两种处理,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对法院管辖权异议所作的裁定不服,可以上诉,并没有规定只有驳回的可以上诉。

如果仅限于驳回的裁定可以上诉,就等于剥夺了以审中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当事人的上诉权,不利于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平等保护。

所以对移送和驳回这两种裁定,当事人都可以上诉。2.从现实中也应当赋予当事人对移送管辖裁定的上诉权的吗!在审判过程中,在人民法院无论依职权还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移送,移送管辖都有可能发生错误。

赋予当事人对移送管辖的裁定有上诉权,不仅可以使错误的移送至移送前得到补救,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而且便于在同一法院和同一上诉审理程序中一并解决有关管辖权异议问题,符合诉讼的“两便”原则和经济原则。

应对人民法院就管辖权异议所作的裁定,包括驳回裁定和移送裁定,当事人如果不服,可以在裁定书送达后10天里,应先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当上级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后,应当依法进行复议审理过程,并作出终审裁定。

当事人在第二审人民法院确定案件的管辖权后,或对一审裁定逾期未上诉的,应自觉按照二审或一审生效所确定的管辖法院参加诉讼。

如如果当事人不按要求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可以按民诉法相关规定进行公平公正审判。

什么情况下原告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意见》规定以下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正在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5)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诉讼;(6)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7)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8)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9)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被告无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的居住地法院管辖。

公司合同纠纷的管辖地如何确定

合同纠纷的管辖是最复杂的,一般规定是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管辖。

但是合同又分为运输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

比如运输合同,运输合同的始发地、目的地、被告住所地等都有管辖权。

最好的办法是咨询律师,或者是直接去当地人民法院立案庭咨询或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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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管辖权的规定

1、通常管辖: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特别管辖规定: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管辖有哪些特别规定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受理,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院管辖。

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不予受理,应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案件,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5、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离婚案件,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6、国内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不予承认的,当事人可到国内原户籍所在地或婚姻缔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关于劳动争议案中管辖权如何确定原告,法院的管辖权裁定原告可以上诉吗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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