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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期间一方能否起诉另一方支付扶养费的情形

admin1周前963

婚姻存续期间,难免会遇到一些家庭感情破裂,或者一方患病,难以维持家庭的完整,但一方坚决不离婚。在这种情况下,对方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接下来,123律师网向有需要的朋友解释,一方是否可以起诉另一方支付婚姻期间的抚养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需要赡养的一方可以起诉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吗?

赡养是指同辈亲属之间依法享有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救助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之间,兄妹在一定条件下对兄妹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夫妻扶养是指法定的夫妻在物质生活上互相帮助、互相扶持的义务。夫妻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支付扶养费,并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近年来,夫妻一方患病或遭遇意外,导致感情弱化,甚至婚姻难以维系时,一方不离婚离家,一方坚决离婚不履行赡养义务,另一方坚决不离婚的情况时有发生。婚姻家庭纠纷中的婚内扶养案例越来越多。《婚姻法》第20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支付扶养费。婚内扶养义务不仅是一个道德问题,也是夫妻之间的法律义务。有赡养能力的配偶必须自觉履行这一义务,特别是当另一方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时。如果一方不履行这一法律义务,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实现其合法权益。承担赡养责任,既是婚姻关系得以维持和存续的前提,也是夫妻共同生活的保障。

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夫妻约定实行分家财产制,不影响夫妻之间的赡养义务。

2.一般情况下,需要扶养的一方一定数额的共同存款或者其他财产,不能成为负有扶养义务的一方拒绝扶养的理由。

3.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由负有扶养义务的一方控制,而另一方不起诉离婚,只起诉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应该支持?这种做法的法律依据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4条。其中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取得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原因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夫妻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二)负有法定赡养义务的人患有重大疾病需要医疗救治,对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司法解释列举的主要理由是封闭条款,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严格限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做法,以确保婚姻财产制度的稳定和婚姻的严肃性。

关于婚姻关系中一方是否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知识,在上述内容中已经基本涵盖,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要求的。秉承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如有其他疑问,希望更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欢迎您在123律师寻求专业律师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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