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方面,以及诈骗的目的有哪些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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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男子拿5万冥币骗18岁女子发生关系,是否构成诈骗罪
这是发生在温州的事,18岁女子吴某,偶然与44岁男子刘某相识。刘某见吴某美貌,称可以每月5万元的价格包养对方,吴某应允。当天,吴某就将刘某带到出租屋内发生关系。次日,刘某将一袋冥币放在吴某抽屉里,冒充5万元。事后,吴某发现,怒而报警称5万元被盗。警方传唤刘某后查明真相,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这个案子,最后新闻没有报道具体如何处理,但从法律上来说,刘某的行为肯定是不可能构成诈骗罪的。
下面,我们展开讲讲。
一、刘某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要构成诈骗罪,必须符合几个条件:
第一,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诈骗罪是一种故意犯罪,所以,行为人必须具有骗取他人财物的故意,过失不可能构成诈骗罪。同时,诈骗罪中的故意必须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
第二,行为人实施了诈骗的行为。
诈骗罪中,行为人的手段是通过隐瞒或者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财物,这是诈骗罪与抢劫罪、盗窃罪等犯罪的重要去吧。诈骗手段的重要特征,是使被害人在错误认识下,自愿将财物交付给犯罪分子。
第三,行为人骗取财物的数额较大。
诈骗罪是有门槛的,只有诈骗的钱财达到一定数额才能构成,这个数额具体由各省确定,一般在3000元到5000元之间。如果诈骗数额较小,则不构成犯罪,属于治安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从上面的条件可以看出,诈骗罪骗取的对象只能是财物,性不能成为诈骗罪的诈骗对象。
这个案子里,刘某在支付所谓“包养费”时采取了欺骗的手段,其目的是通过欺骗的手段与吴某发生关系,并没有非法占有吴某钱财的目的,也没有实际骗取吴某的钱财,所以吴某的行为不构诈骗罪。
二、刘某的行为也不构成其他犯罪1、刘某的行为不构成强奸罪。
所谓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愿,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
这个案子中,吴某对于与刘某发生关系这个事实并没有错误认识,是自愿与刘某发生的关系,所以吴某的行为不构成强奸罪。
2、刘某的行为不属于使用假币罪。
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使用,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这个案子中,刘某使用的冥币其用途是祭祀,而非冒充货币,而且也不可能使一般人误认为其是货币,冥币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假币,故刘某的行为不属于使用假币罪。
最后,刘某的行为是否违法呢?
答案是肯定的。
刘某的行为涉嫌嫖娼,所谓嫖娼是指以财物为交易基础与他人发生关系的行为。
嫖娼与包养的重要区别在于双方是否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感情或者排他的性基础。
这里呢,刘某只是为了与吴某发生一次关系,且这次关系是以钱财交易为基础,故其行为涉嫌嫖娼,应当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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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属于诈骗
在我国什么情况构成诈骗罪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在我国什么情况构成诈骗罪
由于诈骗罪是一种比较严重的刑事犯罪,因此国家对于诈骗罪也有着明确的构成要件的规定。就比如说有的时候,可能犯罪嫌疑人实施诈骗的数额仅仅是几百元,可以进行适当的处罚,并不能够按照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量刑。所以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在我国什么情况构成诈骗罪?
一、在我国什么情况构成诈骗罪?
1、客体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2)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刑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2、客观要件
(1)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300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骗取财物的以诈骗罪论处。
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行为人以提起民事诉讼为手段,提供虚假的陈述、提出虚伪的证据,使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从而获得财产的行为,称为诉讼欺诈,但不成立诈骗罪(详见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2002年10月14日《关于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
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财产处分包括处分行为与处分意思,作出这样的要求是为了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诈骗罪论处。但是,向自动售货机中投入类似硬币的金属片,从而取得售货机内的商品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只能成立盗窃罪。
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根据2010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监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最新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起点。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二、如何处罚?
刑法规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司法解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罪的条件主要包括侵犯了我国公民或者是国家的财产所有权,并且使用欺诈这种方法诈骗数额较大。目前国家规定的诈骗数额较大的标准是3000元。实际上,犯罪嫌疑人如果诈骗受害者数额达到3000元的话,公安部门就会立案侦查了。
诈骗的目的有哪些
诈骗的目的最主要的就是为了利。大多数的诈骗都是以追求丰厚的物质金钱利益为目的,欲望被物质所控制,就不惜以违法犯罪的手段来谋取!当然除了物质的利,还有其他的目的,但牵扯到诈骗的都是不好的,比如为了权或者面子。有些人想得到更大权利,也会诈骗。有的则为了虚荣心,为了面子,来诈骗。
什么是圈套,为什么被骗的人一般都不知道
凡是让别人名利能越来越损失惨重,生存空间越来越窄,换取自己越来越名利双收,生存空间越来越宽广的,还能让别人感恩戴德的套路,叫做圈套,但别人学了这个方法的皮毛就想去套路别人,脱离这个套路的最重要的自保方法部分去套路别人,越套路越自己折腾自己,这个叫绞套。
而被骗的人为什么一般都不知道,这是因为:
1、自己的优点被人利用了一无所知,更要命是对对方的利用自己优点获利远害的能力多恐怖一无所知。
比如自己亲情味十足,结果被自己最不应该相信的亲戚轻轻松松带进传销窝还感恩戴德,最后还连累了非常相信他一大波的家族亲戚朋友同学陪着他满地找牙。或者不知道自己熟人是已经被竞争对手收买了,只要熟人来投奔就把熟人往公司重要位置安排,你公司倒闭了,还对熟人感恩戴德。
例如有你敢作敢当的优点,结果别人的一番痛哭流涕表演下,把本是别人严重错误选择后应该承担天大责任,决心替别人承担,让自己生活和前途从此越来越暗无天日,还越承担责任越觉得自己人格很伟大,以为会感动整个世界,结果只感动了他自己。
2、自己的弱点被人利用会有什么反常一无所知,还对利用他的人压榨他弱点的决心有多大,底线有多低一无所知。
比如你是公司老总却有识人不明的弱点一无所知,对公司每个人对待他的态度要求远远大于对他能力的要求,结果最想让公司倒闭让自己在公司竞争对手那边收获更大好处的脚踏两只船的所有人的态度所迷惑,觉得他们比任何人更对自己忠心,更应该让他们占据核心,对他们更应该言听计从,结果他自己做什么坏事竞争对手马上知道还处处装作不知道,自己在他们忽悠下做了什么让竞争对手马上最弹冠相庆最心满意足更不知道,最让人搞笑的事,自己被董事会清除出公司或公司倒闭后,开始最恨对自己最忠心的,最喜欢把自己坑得一夜回到解放前的人,都是极其自然的事。
3、自己的脖子已经套着越来越紧的绞套一无所知还觉得自己比任何人都安全,要么拼命拿着套马的套马杆,想去套大象,累得半死还有自己被踩死的危险,要么套到马后,却连马和自己都怎么马上被人套去还一无所知。
比如带着回报率很高的投资项目四处找熟人合作,有些人只问问发起人是谁,就说这个项目很有前途,可惜自己还欠银行几百万,一时半会拿不出钱来投资,可惜了,他听不懂。有些人也是只问问发起人是谁,就劝他不要投资,百分之五百会倾家荡产,结果他脸色大变,骂这些熟人不投资就算,还忌妒他有这么好的发财机会,甚至还和发起人一起来搞来报复这些人,结果能拉来的投资款到帐后,发起人跑路,这个人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最搞笑的是,对那些说他这个投资很好,更感恩戴德,对直言不讳的,更加痛恨。
例如,你在公司比任何人更会对老总表忠心表态度,却对老总比较看重的任何人怀有不是他滚蛋就是你滚蛋的敌意,结果这个敌意被竞争对手派来的卧底探知,故意在老总面前歌功颂德对老总最忠心耿耿的人,故意在你面前对表扬这个人比他更会做人百倍,比你有前途多了,结果你在这个卧底控制下假相跟老总最忠心耿耿的人发生越来越剧烈而莫名其妙的冲突,这个人看了看周围的形势,笑呵呵地顺势走了,而那个人在他走后开始得意洋洋,结果把那个卧底早就套在他绳子上的玩得顺手轻轻就拉紧,他就只能在六神无主中上窜下跳,最后还是束手就擒,还成为踢出推倒公司的最后一脚的帮凶后竟然一无所知,还洋洋得意。
一个人只要越来越无自知之明,无知人之智,蔑视规律,蔑视人性,更致命的是,反而越觉得自己比任何在在这方面做得更好,对自己根本掌握不了的人和事,却觉得自己比谁都能掌握,在入圈套后中标志性表现就是越来越觉得反常的舒服和处处如意意味着什么缺乏足够的警觉,越入圈套越对让他进入圈套的最主要的力量感恩戴德就是必然的结局。
所以圈套这东西,只有他自己悟出圈套的本质,自己觉醒出圈套的终极目标,才能真正避免他被骗,你即使担心必然的背锅替他挡了无数次骗,还远远不如让自己能避免背锅的下场,让他自己去受,自己去悟,自己去觉,他能解决圈套到多漂亮程度,才是他对圈套考验后应该得,你替他挡,你替他拆,让他用对骗局错误的认知去善后,最终仍然还是会回到应该有的原点。
只有努力做到觉到悟到,圈套中不应该失去你才会守住,圈套中终极受益者才会知道,这才是面对圈套最好的选择,除此以外越远离这点的去面对圈套,甚至利用圈套,越不靠谱。
关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方面,诈骗的目的有哪些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