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民政局离婚需要携带的材料有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两个人的照片。如果是民事法院解除了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有民事判决书的情况下就不需要再到民政局去办理离婚证了,民事判决书当中判决的婚姻关系的解除跟离婚证的法律效率是一样的。
一、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二、领取离婚证的流程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证的领取具有一定的规律,婚姻登记机关向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颁发离婚证要经下列法定程序:
1、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2、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婚姻法》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
3、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4、询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
5、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6、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在履行上述程序后,婚姻登记员按下列步骤颁发离婚证书:
(1)向双方当事人再次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婚姻登记员告知其领取离婚证后双方的法律关系,与子女的关系及各自应尽义务;
(3)在《离婚登记处理表》上签名或者按手印。本栏必由当事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4)注销双方的结婚证,颁发离婚证;
(5)宣布解除双方夫妻关系。
可见,民政局离婚之前主要是夫妻两个人要先拟定好离婚协议书,有离婚协议书就能表明夫妻之间都是自愿作出的离婚的决定,对因离婚而产生的其他的事项也已经妥善的解决好。民政局应主要是会审和离婚协议书,还有结婚证、身份证这些也是必不可少的材料,也只有在领完离婚证之后,离婚协议书才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