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夫妻个人财产如何鉴别自己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夫妻个人财产如何鉴别自己以及夫妻感情不和,其中一方单独买房,这种情况该如何公证为个人财产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夫妻之间经常背着对方给自己的父母钱,这样做好吗
- 夫妻感情不和,其中一方单独买房,这种情况该如何公证为个人财产
- 婚内全款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 夫妻共同房产房产证上只有妻子名字儿子有继承权吗
- 妻子自己名下的存款,丈夫死后,丈夫的母亲有权分吗
- 夫妻相互不知道对方的收入好吗
- 婚后买房一人出钱也算共同财产吗
夫妻之间经常背着对方给自己的父母钱,这样做好吗
谢谢邀请,给父母钱是对的,这种做法不对,会让夫妻产生背离之心。如果能做到,夫妻商商量量的,你把想给你父母的钱用来孝顺她父母,她把想给她父母的钱用来孝顺你父母,努力保持平衡,钱还是那些钱,结果可就好了,夫妻和睦,家庭和睦,一家人高高兴兴,其乐融融,仅个人想法,请随意
夫妻感情不和,其中一方单独买房,这种情况该如何公证为个人财产
如果有证据证明系用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买并登记在个人名下,那该房产系个人财产,是否公证已不重要。但如果是用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或仅用个人婚前财产支付了首付而用婚后收入还贷的,就需要双方对房产有协议,如果协议约定归其中一方,且登记在个人名下,那该房产归个人所有,是否公证也不重要,当然,如果能公证就会更加稳妥。
婚内全款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您好!
不一定。
现在人们都有了普遍意识:婚内取得的财产,基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是否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与财产的来源属性有关。
先说一下基本结论:
如果购房款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且仅登记为出资方的名字,那么,房子属于出资人个人财产。如果购房款不是一方的个人财产、或者房子登记的是两个人名字,那么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下从三个方面,分别做一个说明:
属于个人财产的情况这里先明确一个原则:财产的归属,不因婚姻关系而发生转化。
简单解释就是:如果属于个人的财产,即便结婚了,依然还是属于个人。个人财产在婚内的转化,依然还属于个人财产。
所以,关于题主的问题,举两种常见的情况作为示例。为便于表述,我们以“男方”为主语:
男方用婚前自己的积蓄买了房子,并且登记的是个人名字。男方的父母支援买房,且登记的是自己儿子个人的名字。注意:上面提到一句话“登记个人名字”。如果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房产、登记了双方或者对方的名字,即视为“赠与”,在没有特别协议说明情况下,就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最常见的情况就是:用双方婚内取得的共同财产,出资购买的房产。注意:房产登记谁的名字均无所谓,都视作是夫妻共同财产。
所谓婚内取得的“共同财产”,包括的范围如下: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所以,涉及到婚姻内财产归属问题,财产来源是最重要的判断依据。
其他情况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协议”——夫妻双方之间通过纸质协议的方式,对财产做出自愿的分割意愿。这种情况下,就要按照协议内容,确定房产归属。
夫妻共同房产房产证上只有妻子名字儿子有继承权吗
您好!
可以这样定义:儿子有父母双方的法定继承权,与房产证是登记父母一个人还是两个人的名字无关。
这个结论,是两层意思:
第一,有法定继承权。或者可以理解为,儿子有整套房子的法定继承权。第二,夫妻共同财产,与登记谁的名字没有什么关系。以下分别从这两个方面说明一下:
法定继承权这里特指的法定继承权,是在父母没有订立合法有效遗嘱的前提下。如果父母生前订立了遗嘱、指定的继承人非儿子,那么儿子就没有继承权。
按照现行《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了:配偶、子女、父母。儿子作为父母”子女“角色,具有合法的法定继承权利。
当然,不能继承的情况也有,例如,触发了《继承法》中“第七条继承权丧失”的有关事项: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因此,可以认为:儿子有整套房子的继承权。但是,是不是能完全继承整套房子,不一定。
按照上述介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是否还有其他法定继承人,需要题主自行判断。
房产的产权归属对继承的影响房子的产权归属,对于儿子继承份额多少有比较大的影响。
题主提到:夫妻共同房产、房产证上只登记了妻子一个人名字。
首先,这种登记方式,不改变房产的产权人:夫妻各有一半儿份额(除非夫妻之间有纸质协议约定份额比例)。
提及这一点的目的在于,夫妻之中任何一方先去世,儿子有可能继承的份额,都是房产中的一半儿,而非全部。而最终如果夫妻均去世,按照法定继承,儿子也不一定能得到整套房。
我们举个例子:
假设夫妻之间只有一个儿子,女方先去世。
女方去世的时候,女方的父母均已不在世。这时候,属于母亲份额部分(整套房的1/2),由男方和儿子平均继承。所以,这时候的结果就是:男方有3/4,儿子有1/4。
男方后去世。去世的时候,男方父亲在世,母亲已经过世。这时候,男方3/4的份额,分别有男方父亲和儿子平均继承,这时候的结果就是:男方父亲有3/8,儿子有(1/4+3/8)=5/8。
通过这个例子仅仅是为了提醒一下题主:如果家庭结构比较复杂,那么夫妻双方的房产不一定能够全部给到儿子。
妻子自己名下的存款,丈夫死后,丈夫的母亲有权分吗
儿子去世了婆婆想分儿媳妇名下的存款?我感觉能分的概率不大!
首先要看你儿子的死因和儿子死亡时的年龄,另外他还有没有的未成年子女,这些都很重要的!
先说死因,如果儿子是车祸死亡(这个肯定不是车祸赔偿款),保险公司会按死者需要扶养人和赡养人的不同年龄划分赔偿款给该扶(善)养的人名下,不会让他的妻子存着,当然他妻子名下的存款婆婆没理由分。
再说死亡年龄,如果是三、四十岁的话,父母的年龄不会太大,而且肯定有未成年子女还需要抚养,即便是妻子名下的存款有丈夫的份(不是女方婚前财产),那么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也是他们夫妻要共同支付的,如果给了婆婆,婆婆会替儿子抚养孙子孙女吗?(这会能争究儿媳名下的存款绝对不会出钱替儿子扶养孙子),所以,这钱也不可能给婆婆!
最后我要说的一点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婆婆可以【分】到死亡的儿子的妻子名下的存款!除非婆婆到了“老弱病残”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下,或因重大疾病等钱救命的情况下,儿媳念其曾经是丈夫的妈妈自己的婆婆、或者这位婆婆是孩子的奶奶,可以帮扶救助一下这位曾经的婆婆、孩子的奶奶……
做人不能凡事不能做的太绝,做人留一半,日后好见面!别等老了连个同情你的人都没有。
以上是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夫妻相互不知道对方的收入好吗
不好!我认为夫妻之间除了涉及到国家秘密之外,其他并没有多少可以相互隐瞒的。特别是经济上,相互信任、公开、透明才是家庭和谐最有力的保障,以诚相待婚姻才能避免许多风险。
78年我和我爱人刚参加工作时,每人每月工资都是18块钱,我八九年大学毕业以后,回到原单位被分配到共青团岗位上工作,被提升为团委副书记,从管理岗位提到副科级,月工资为46块钱,九一年又被提为正科级,工资76元,97年之后劳动部门对企业取消了工资审批以后,企业有了自主分配权,我的工资也慢慢升至为900元。自17年退休以后,养老金每月4000元左右。
在过去的40多年中,不论工资、奖金多少,我始终没有隐瞒过。发了工资往抽屉里一放,就算完事了,谁需用多少就拿多少,老伴也从来不限制我花钱。
夫妻之间在一起生活,无论是谁开的工资多或者开的少,都不要攀比,也不要存在自卑感。因为岗位不同,获得的报酬也不一样,只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同舟共济,一定会收到双倍的幸福。
是人都有隐私,但在你所爱人面前,应该是零隐私,隐私不等于自私,自私时间长了就会变成无耻,就会天诛地灭。
夫妻相互不知道真实的收入,对某一方来说,并不是真正的受益者,它是婚姻潜在的一种风险,一旦这种风险不能得到有效的规避,到头来只能会使另一方被压抑多年的怒火油然而生,两败俱伤,婚姻出现裂痕。婚后买房一人出钱也算共同财产吗
您好!
不能严格界定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主要与两个因素有关:
所谓的“一人出钱”,是否能够严格界定这笔钱属于个人。房产登记的时候,登记的产权人是谁。先说一个肯定的结论:如果确实是个人合法财产购房、并且登记为个人名字的情况下,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不算做夫妻共同财产。
以下就这两个方面说明一下:
“一人出钱”,钱算不算个人的?如果能够证明这笔钱属于个人合法财产,那么,就具备了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的第一个条件。
同时,个人合法财产,在产权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导致财产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什么是个人合法财产?这里不再摘抄法条,把一些常见情况列举一下:
个人婚前财产。例如,婚前自己攒的钱、个人婚前房产卖了之后得到的钱,这些均视作是个人财产。个人父母赠与的钱。例如,自己的爸妈把钱给到自己的孩子,无论婚前还是婚后。个人继承的钱。例如,个人继承了上辈人的财产,且继承的时候,指定的是“个人继承”。夫妻之间协议的钱。例如,夫妻俩之间有财产分割类协议,说明了钱分别属于各自。注意:婚后的工资奖金收入、公积金收入等,均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哪怕只有一个人挣钱。
房产登记的情况满足了上述条件,还要看房子的产权人登记情况。
这里给出三条结论:
如果确定是个人合法财产,且购买的房子登记的是个人名字。那么,房子即为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确定是个人合法财产,且购买的房子登记的是双方名字。那么,房子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相当于一方把部分房产份额“赠”给对方了。如果不能确定是个人合法财产,与登记情况无关。婚后买房,如果不能确定房子是个人的钱出资,那么无论房产登记谁的姓名,都视作是夫妻共同财产。关于本次夫妻个人财产如何鉴别自己和夫妻感情不和,其中一方单独买房,这种情况该如何公证为个人财产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