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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最新江苏医保条例)

admin3个月前511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最新江苏医保条例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本文目录

  1. 工龄补贴最新规定
  2. 江苏公务员绩效奖金最新政策
  3. 最新江苏医保条例
  4. 2020年江苏省劳模都有什么待遇
  5. 2021年江苏有望调薪吗
  6. 江苏省事业单位人事条例
  7. 63年属兔江苏退休工资

工龄补贴最新规定

工龄补贴标准具体如下:员工工龄工资标准,连续工作满一年50元/月;连续工作满二年100元/月;连续工作满三年150元/月;连续工作满四年180元/月;工作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增加30元/月,十年封顶。管理人员工龄工资标准,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办公室人员100元/月;连续工作满一年b级以上管理人员100元/月;连续工作满一年a级以上管理人员150元/月;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助理人员200元/月;连续工作满一年的项目经理级人员250元/月;连续工作满一年的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300元/月。

退休工龄工资规定如下:退休人员可领取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工作工资、特优津贴等。15年以下工龄2000元,15年工龄2300元,20年工龄2500元,25年工龄2800元,30年工龄3000元,40年工龄3500。工龄工资30元/年工作工资,按照实际劳动分发绩效工资,按工资的10%分发特优津贴,全体工人公认的特别优秀工人可获得。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江苏公务员绩效奖金最新政策

1、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跟你的级别有关,级别越高对应的基本工资越高,大多数人的基本工资大概在5000块钱到9000块钱之间,一年加起来大概在6万块钱到10.8万之间。

2、年终奖(绩效奖)

根据不同的城市,不同的部门,年终奖大概在2万块钱到5万块钱不等。

3、13薪。

今天江苏公务员本上都实行十三薪,也就是到年底要多发一个月的工资。

4、社保公积金。

公务员最让人羡慕的就是社保公积金,虽然社保没法支取出来,但是公积金是可以支取出来的,目前江苏大部多数城市公积金每个月都是在2500块钱到5000块钱之间居多,相当于一年的公积金大概是在3万块钱到6万块钱之间。

5、房补车补。

公务员一般都会有房补车补这些费用,加起来一年最少也有几千块钱收入,多的有好几万。

6、其他福利待遇。

除了上面我们所提到的这些收入之外,公务员平时还有一些福利待遇,比如过节过年会发一些礼品,这些礼品其实也算是一种收入了,我们就按照2000块来计算吧。

把以上6项收入加起来之后,一个公务员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职级总体收入大概在12万到30万不等。

最新江苏医保条例

条例规定了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模式,明确了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和救助标准,对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困境儿童等救助对象予以全额资助参保。条例还要求各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对需急救但身份不明或者无力支付急救费用的急重危伤病患者给予救助。

为方便参保群众就诊购药,条例规定建立全省统一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实现参保人就诊、定点医院开方上传、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结算等环节互联互通;明确国家药品目录发布后,定点医院应当在一个月内按需将国家谈判药品纳入采购目录范围,实现应采尽采,让群众用得上能报销更多的好药新药。

2020年江苏省劳模都有什么待遇

省劳动模范每月补贴费二佰元,每年春节慰问金一仟元,如果有特殊困难每年补贴伍仟元。劳动模范是工人阶汲和劳动人民群众的优秀代表,我们必须去关心模范和爱护模范,同时也必须去解决他们在生活中实际困难,有利于在社会上弘扬芬动模范精神。

2021年江苏有望调薪吗

有,江苏省人社踢你发布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通知,经江苏省政府同意,从2021年8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地区2280元,二类地区2070元,三类地区184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地区22元,二类地区20元,三类地区18元。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费,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条件下的津贴。

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规定的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江苏省事业单位人事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五章考核和培训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第二十一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第二十四条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63年属兔江苏退休工资

没有确定的数字,退休工资会根据多个因素而有所变化退休工资的多少不仅取决于你的年龄,还取决于工作年数以及退休前的职务级别等多种因素此外,江苏省的退休工资标准跟其他地方也不一样,你需要查找江苏省相关部门的信息或者向当地退休保险管理机构进行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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