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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子女可以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吗(找女儿要生活费合理吗?)

admin1周前675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养子女可以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吗这个问题,父母的存款房子都给儿子,自己有退休金,找女儿要生活费合理吗?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人死了,他的养老金可以由子女领取吗?
  2. 父母轮流在子女家养老,这是公平的养老方式吗?
  3. 父亲离世之后,母亲还在,他留下来的钱,儿子能不能分了?
  4. 父母的存款房子都给儿子,自己有退休金,找女儿要生活费合理吗?
  5. 子女有没有赡养后妈或后爸的义务呢?
  6. 老人有退休工资的,子女能扣除赡养费吗?
  7. 父母在世时另一个子女不管,他还能分父母留下的财产吗?为什么?

人死了,他的养老金可以由子女领取吗?

不可以。养老金是退休后到死亡之间的养老生活费,只要活着就可以按月领取,人一旦死亡,养老金将停止发放。

死亡之后,虽然养老金停止发放了,但跟养老金相关的一些费用会结算给继承人。这个继承人可以是配偶、父母、子女,不仅仅是子女哦。养老保险基金结算的费用有:

(一)个人账户储存额余额。个人退休至死亡领取养老金的月数,小于计发月数的话,比如60岁退休时计发月数为139,个人只领取了89个月,那么个人账户储存额还会有剩余,这些余额会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如果领取月数大于计发月数,那么个人账户储存额已领完,就不用支付了。

(二)丧葬补助费。死亡后,从养老保险基金会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丧葬补助费。具体费用标准,各地不统一。比较多的地区是这样执行的: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20个月的基本养老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如果月基本养老金是3000元,3000*20=60000(元)。

我是人力资源管理师苏苏鱼,希望对您有帮助。

父母轮流在子女家养老,这是公平的养老方式吗?

在农村里,父母一旦老的生活也不能自理了,轮流在子女家养老,就成了一种比较公平的选择。当然这是指那些未计划生育前有多个子女的家庭,独生子女户是没有选择的。

要论说这样的做法是否公平呢?由于各家的情况不相同,各人的生活条件、工作情况,家庭因素又有区别,相对的公平是不可能的。不过只要是子女们认可,父母满意了就可以,也就相对说是公平的。

当父母的就是这么个下场,辛辛苦苦一辈子,养小扶少助大,将子女们哺育成家,有些还不惜余力照料下一代人。父母对子女的爱永远是无私的,不图感恩不图回报,只图子女们能平平安安,生活的幸福美满,父母再苦再累也心甘。可到头来自己老了,钱花光了,财产交待儿了,就连精力也耗光了,生活不能自理了。这时候再不由自已作主张了,只好由儿女们轮吃派饭了。谁家好谁家坏,谁家喜欢谁家认为是害,自己心里清楚心里明白,可就是不能说出来。

人生苦短,不知不觉就迈入了老年。当年父母经历过的事情,马上就轮到了自已亲身体验。自已当年怎么样做法,早已为子女们做好了榜样。

父亲离世之后,母亲还在,他留下来的钱,儿子能不能分了?

能分,非得现在分吗?

父亲去世,留下几万块钱。没说几万块,假设9万块,都是父亲的遗产吗?不是。这大儿子对母亲说的多狠:"这钱本来就不是你的",是谁的?这个大儿子只知道这钱是属于父亲的,也属于母亲的。说钱本来不属于母亲的,让母亲多心寒多伤心。这9万块是父母2人的共同财产共有。父亲死了,这9万块的1/2即45000元是母亲的财产,父亲那1/2即45000元才是父亲的遗产。就这45000元。

母亲说这钱不能分,是你爸留给我的救命钱。这里涉及遗嘱问题。遗嘱可以把自己的个人财产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1人或者数人继承。我猜测父亲可能口头说过这样话,也可以说口头遗嘱。但这样的口头遗嘱谁能给证实呢,母亲和儿女不能当见证人,当见证人不好使。除了母亲,儿女包括儿媳,女婿以外,没有利害冲突没有利益关系的人在场2人可以作证,写下来父亲签名,注明时间,或者拍下录像录音,这个口头遗嘱就好使了,合法有效。现在有可能母亲拿不出来书面的或录像录像,母亲口述的父亲口头遗嘱,大儿子和大儿媳不能相信,母亲说"这钱是你爸留给我的救命钱",也就苍白无力,不值一文了。

既然拿不出遗嘱,就按法定继承。谁是父亲遗产的继承人呢?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那么谁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呢?配偶即母亲,2儿2女,(父亲的父母祖父母和父亲的外祖父母,估计不在了)即5人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均等分配,每人分得遗产9000元。

我就问一下大儿子,你以为你能分个几万呢,就这9000元,值得和母亲分吗?你家就缺这9000元?你要是个大孝子,就别主张分,你就给弟弟和2个妹妹带个好头。说这钱一分一个人没几个钱,还是母亲说的对,母亲有病住院就用这笔钱。有这笔钱,母亲说了,不用大伙掏钱。母亲真的走了,剩下钱再分,没钱就算给母亲养老了。如果大儿子能说出这样的话,当母亲的心里热乎乎,觉得这大儿子没有白养。

大儿媳和母亲吵非分不可,大儿子说,分钱没有女儿的份。是过去"嫁出去的姑娘泼出的水"旧观念,岐视妹妹,男女不平等,非法剥夺2个妹妹继承权的行为。大儿子说的话是不懂法不合法。人家2个女儿上法院一吿准赢。

大儿子一方面说分钱没有妹妹的份,一方面又把母亲推给妹妹伺候。这个大儿子真够一说,你是分钱有份,伺候母亲没份。2个妹妹分钱没份,伺候母亲有份。你的说法是什么道理?显失公平。

按《婚姻法》巜继承法》和即将生效的《民法典》,成年子女都有赡养母亲的法定义务,同样兄妹一样有继承父亲遗产的权利。义务和权利相等。大儿子不能光享受继承权利,不尽赡养义务。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你对母亲啥样,你的孩子也会对你啥样。不为别人只为自己晚年着想,你也要善待父母,孝顺父母,让父母有个祥和的晚年。

这几个钱值得分吗,晚点分不行吗?

父母的存款房子都给儿子,自己有退休金,找女儿要生活费合理吗?

自己有退休金找女儿要生活费肯定不合理,重男轻女的思想无论是在城市和农村都存在,特别是象我妈妈80多岁的老人,思想理念儿子是自己家的,女儿是人家的,存款房子都给儿子,他们有自己的退休金,不会找我们要钱,但是生病了就是我和姐姐的事情,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为了不留遗憾,我和姐姐无怨无悔的对他们好,做到问心无愧就行了。

子女有没有赡养后妈或后爸的义务呢?

谢谢邀请;依据法律,赡养关系是建立在抚养关系上相辅相成,缺一而不能成立的关系。在谁付出,谁受益的原则上,有抚养关系存在,就有赡养关系存在,抚养关系不存在,赡养关系也就不存在了。

就楼主提出来的问题,子女有没有赡养后妈或者是后爸的义务,就要看子女和后妈或者是后爸有没有抚养关系存在,只要有抚养关系存在,在法律上就必须得履行对后妈或者是后爸的赡养义务。

如果父亲或者是母亲与对方结成夫妇的时候,孩子还是一个未成年的人,父亲或者是母亲与再婚的配偶在婚姻的框架下,孩子就与父亲或者是母的配偶自然就形成了合法的继父子女,或者是继母子女的关系,也就是楼主说的后爸或者是后妈。后爸或者是后妈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就有履行法律规定的抚养责任和义务。继子女对继父或者是继母,就有承担起赡养的义务

和帮扶的责任。

如果说父亲或者是母亲与对方结成夫妇时,孩子已经年满18岁,在生活上已经是能够自给自足的成年人,与父亲或者是母亲的配偶,虽然有继父或者是继母子女的关系,却不存在抚养关系,就谈不上赡养关系了,继子女对继父或者是继母就不存在赡养义务了。

总之,做人得厚道,要讲良心,要是继父或者是继母帮自己带了孩子,到头来继父或者是继母老了,能帮扶不帮扶,能赡养不赡养的话,是要招世人唾骂戳脊梁骨的。当不当没良心的白眼狼,就由事主选择啦!

老人有退休工资的,子女能扣除赡养费吗?

许多老人夫妻俩月领退休金八九千以上月月摇钱树,他们吃,用,花不完。他子媳有的上班工资只六千多,还要拿钱赡养父母。

父母在世时另一个子女不管,他还能分父母留下的财产吗?为什么?

谢谢邀请;父母在世时另一个子女不管,他还能不能分父母留下的财产。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两个子女在为父母的财产应该归谁,而产生了矛盾。这就要看父母在世的时候,有没有留下遗嘱,才能给出回答的问题。

依据法律规定,父母留下的遗产,是由他们的直系亲属继承的。作为第一序列继承人的子女(包括;亲生子女,领养子女,继子女),都有平等的继承权。能得到法律认可,就受到法律保护,是任何人也剥夺不了的权利。

如果说父母去世,去世前父母任何一方都没有留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财产的话,只要是父母的直系亲属,无论他赡养父母还是不赡养父母,都对父母的财产拥有继承权。要是能拿得出完整的证据能够证实对方没有赡养过父母的话,(这个证据就是有人证,最重要的是对方不赡养父母立下的字据)可以把对方告上法院,法院依法会酌情减少不赡养的另一方对财产的继承部分。

如果说父母在去世前立下了遗嘱,指定把财产让你继承的话,这是合法的。因为,我国法律尊重财产拥有者的意愿,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不赡养父母的另一方,就无权分得父母的财产。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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