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申请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有哪些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劳动仲裁立案一般受理么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
- 已做工伤认定,鉴定,劳动仲裁已受理,开庭还需要哪些材料
- 关于劳动仲裁经济赔偿的标准及计算方式是什么?社保不属于劳动仲裁范围,怎么解决?
- 不服劳动仲裁的起诉诉求范围
- 申请劳动仲裁程序怎么走?
-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仲裁收到受理通知书后要做什么
- 劳动仲裁立案一般受理么
已做工伤认定,鉴定,劳动仲裁已受理,开庭还需要哪些材料
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作出认定时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关于劳动仲裁经济赔偿的标准及计算方式是什么?社保不属于劳动仲裁范围,怎么解决?
什么?到今天还有人不清楚『劳动赔偿』怎么计算?还在百度胡乱的搜索?越搜脑子越糊涂。其实没那么复杂,今天大炮给您全面的讲解下有关劳动经济赔偿几个问题,扫扫盲,即好理解又容易记忆,学会之后再也忘不了,从容应对不时之需,请做好笔记哦。
一、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在劳动法中,与劳动者相关联的2个“偿”,分别是“补偿"和"赔偿"。大家一定要记住,记住它和记住丈母娘的生日一样重要,不能混淆。因为这2种赔偿无论是法律规定,还是产生的依据,以及计算方法都有很大的不同,用大白话说就是差老鼻子钱呢。理解清楚之后,劳动法也就懂了一半,一般的老板可不敢去忽悠你。
1、补偿金
经常听到朋友这样问:“你们公司『赔偿』了你多少钱?”这句话提到的赔偿,其实是我这里要讲解的补偿,只不多大家约定俗成,通常以赔偿相称。补偿顾名思义就是为了照顾劳动者因为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出现的不公平行为,使得利益受损,所以法律做出特殊规定,要求企业向处在劣势方的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相信这样解释,大家应该就能理解补偿的意思了吧?
在《劳动合同法》中,对于企业支付补偿金的法定情形,以及计算方法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例如劳动合同法第46条,47条都有提及。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认定的阅读下。很多朋友说了,那么多字看了会迷糊,不用担心,下面我给你总结下,只需要记住这几句话,就能领略其中的精髓。
2、支付补偿金的情形:
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并与劳动者达成一致意见、
公司没有提供劳动防护、没有足额支付工资、没有缴纳社会保险、
患病或非工伤痊愈后仍不能胜任工资、能力不够不能胜任工作、公司搬迁、公司破产重整裁员、
合同期满不续订、公司破产、被吊销执照等。
一共11种常见的情形,大家可以记住,或者收藏,以后再遇到此类的情形,不妨对照一下。只要有相同的情况都有权要求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支付补偿金。
3、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知道了公司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情形外,还要知道如何计算,否则即使知道了也没有实际的意义。补偿的金额了然于胸,这样才能防止被公司蒙骗,才有会与公司谈判的资格和自信。
劳动合同法第47条对补偿的计算方法做了规定,但读了一遍似乎更懵逼,不用担心,大炮同样给你总结下,一学就会。
A:普通员工补偿计算方法
计算公式:工作时长半年以下的,补半个月工资;工作年限满半年至1年的,补1个月工资。
举个例子:
刘能在工厂上班共计5个月,补偿半个月工资。
老七在工厂上班共计9个月,不满1年,补偿1个月工资。
赵四在工厂上班1年4个月,补偿1个半月工资。
我们在网上经常看到有人说N2N2N?1,其实这就是计算公式。我不建议大家去套用,只有理解了才是王道。值得一说的是,如果有“患病或非工伤痊愈后仍不能胜任工资、能力不够不能胜任工作、公司搬迁等”情形,需要额外补偿1个月的工资,因为公司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就当补我们工资了。
怎么样?看到这已经会算了吧?不要骄傲哦,上面是咱们屌丝工资的补偿方法,高工资的有另外的计算方法。
B:高收入人群补偿计算方法
计算公式:劳动者月收入超过当地平均工资的3倍,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以3倍为计算基数,最高不超过12个月。
举个例子:谢广坤是厂里的领导,月工资1.8万,而当地的平均工资是5千元,显然已经超过3倍了,广坤工作15年被老板小蒙开除了,那么赔偿多少钱呢?
计算方法是:5千元??3倍作为广坤的月工资,再??工作年限。广坤已经工作了15年了,需要注意,不是乘以15,而是乘以12,因为最高不超过12个月。
二、赔偿金我们常说的赔偿金,我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违法经济赔偿金,这样从名字上就能理解了它的意思。赔偿金是对劳动者的一种补救和赔偿,并不是正义的。因为公司出现了违法的行为,法律对公司做出的惩罚性的规定,弥补劳动者的损失,而支付一些费用。既然是惩罚性的赔偿,支付的费用必定会更高一些,毕竟咱们劳动者也不是好欺负的。
说了这么多废话,那么《劳动合同法》中赔偿金是如何规定呢?
《劳动合同法》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这句话很容易理解,就是公司出现了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可以要求公司赔偿2倍的上述经济补偿金。是不是很爽呢?
1、公司违法解除合同的行为有:
a、职业病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健康检查,或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b、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工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c、患病或者非工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d、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e、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大家会发现,如果有这5种情形的,公司通知解除合同是多么的惨无人道,所以法律做了严格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2倍的经济补偿金赔偿。
总结下:结束劳动关系时,常见的获得劳动补偿金有11种之多,基本涵盖了我们遇到的所有情形。另外还要知道如何计算的。自己的月平均工资??年限就可以了,是不是特别简单呢?
三、公司没有缴社保,仲裁有权管吗?我们都知道,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公司的义务,如果不缴纳社保是违法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分投诉,也可以申请仲裁。可是为什么有人会说,社保不属于仲裁的范围内呢?如果公司不缴纳社保,我们该如何维权呢?
社保不属于仲裁的管辖范围吗?
我们先来看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13条: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
《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第26条规定:“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社会保险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社保机构就欠费等发生争议,是征收与缴纳之间的纠纷,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带有社会管理的性质,不是单一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保争议。因此,对于那些已经由用人单位办理了社保手续,但因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因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发生的争议,应由社保管理部门解决处理。
不明白?没关系,简单来说。如果公司已经给自己缴纳社保了,但是没有足额,或者逾期缴纳社保,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他们协助解决。如果公司压根就没有给我们建立社保账户,也从来没有缴纳过社保,这种情况下可以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明白了吧?
四、未签劳动合同如何申请赔偿?辛辛苦苦工作了好几年,公司却没有与自己签劳动合同,这种情况目前仍然存在。在我所在的上海地区也是较为常见的,主要发生在45岁以上的中年人身上,因为找一份工作不容易,通常都会委屈求全,只希望每个月能按时发放工资就阿弥陀佛了。
存在不代表就合理,合法。公司不签合同如何赔偿呢?
《劳动合同法》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什么意思呢?意思是劳动者入职之后,超过了一个月公司还是没有和咱们签订劳动合同,从那一刻起,咱们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支付2倍的工资作为赔偿。
部分的朋友真是小精灵鬼。公司要和我签,我就故意不签,一直拖延着,这样是不是也能获得2倍工资的赔偿呢?当然不能,如果劳动者故意不签合同,公司会作出书面终止劳动关系的通知,这种情况下不需要赔偿了。如果公司耍小聪明,故意不作出终止劳动关系的通知,白白的使用咱们劳动力,那么公司仍然需要支付2倍的工资。
部分的公司拿着入职申请表说,这就是我们的合同,有劳动者的签字。这种说法非常不要脸,入职申请表并不符合劳动合同的要件,所以乖乖对劳动者进行赔偿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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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劳动仲裁的起诉诉求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7、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8、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申请劳动仲裁程序怎么走?
申请劳动仲裁程序如下:
一、协商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首先应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调解
协商不成的争议,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人民调解组织或企业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处理。
三、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01、协商、调解都不成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02、仲裁委员会会在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会在做出决定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
仲裁委员会决定不予受理的:
仲裁委员会会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在做出不予受理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手里。
03、仲裁的裁决过程:
仲裁委员会对于决定受理的争议案件,首先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会制作调解书,写明仲裁请求和协议结果。由仲裁委员会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调解书送达之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会及时做出裁决。
四、诉讼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书内容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会依法执行。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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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说,只要与公司发生纠纷,就一定能申请劳动仲裁?其实并不是这样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不是你想仲裁就能仲裁,根据国家规定,必须是规定范围内“争议”才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哪些情况可以申请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员工与公司在签劳动合同时产生纠纷,以及劳动法保护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只要在上述6种情况内,都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发生争议如何解决?1、找单位相关人员协商
生活中经常存在误会,员工当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侵害后,先不着急通过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可以先找单位经办人员沟通,试试协商解决。
2、协商无果,向当地调解机构申请调解
协商无果或达成协议仍不履行约定的,可以向当地的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机构有三大类,具体包括:①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②基层人民调解组织;③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3、无法调解,向仲裁委申请仲裁
协商、调解都没有结果,最后再考虑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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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做劳动仲裁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准备证据原件、复印件以及答辩状。
如果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需要提前向劳动仲裁庭提交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如果需要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庭调取证的,也需要提前向仲裁庭提出申请书。另外需要准备参加劳动仲裁庭审。
劳动仲裁立案一般受理么
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9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据此,如果此案不存在特定事由,并且取得了不予受理通知书或者收集有仲裁部门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证据,即可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将依法作出判决。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