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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怎么确定(在国企无固定期限合同代表什么)

admin3个月前533

很多朋友对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怎么确定和在国企无固定期限合同代表什么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原单位合并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转为劳务派遣合法吗
  2. 工龄(交费年限)的认定
  3. 已经签订三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没有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怎么办
  4. 劳动合同法对工龄连续十年以上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是怎么规定的
  5. 在国企无固定期限合同代表什么

原单位合并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转为劳务派遣合法吗

编外律师学天真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告诉你这样做是违法行为,劳动合同一旦双方签订就有着法律效应,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双方协商,并且用书面形式重新订立。

你所说全厂原来是无固定期限合同,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有法律条件的,比如员工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给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还比如单位发生了严重的经营困难,经上一级劳动部门批准,需要依法减栽员工的等等,这样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法律允许的,

本提问单位要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统一转为劳务派谴工,是一种违法行为,不属于劳动合同法应该解除的情况,而且这是一种反派谴行为,反派谴就是把单位己经订立劳动合同的员工终止,或者是没有订过劳动合同的员工,派谴到劳务公司,再由劳务公司派谴到原单位,这是个假派谴真劳务,其目的是非法改变劳动关系,推卸企业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单位这样做,员工可拒绝,实在不行就打劳动官司,申请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一意孤行,那就让公司赔偿。赔偿标准是经济补偿的双倍。

工龄(交费年限)的认定

工龄和缴费年限是如何认定的呢?有什么区别没有?

其实,很多劳动者在面对工龄和缴费年限认定的时候一直是很模糊的。不知道两者如何认定,又有什么区别。工龄和缴费年限是两个概念,让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

工龄认定

所谓工龄,实际上是指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者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

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职工对社会和企业贡献的大小以及相关的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等等。

工龄是以建立劳动关系为起点的,没有建立劳动关系就不算工龄。也就是说,我们灵活就业的时间是不算工龄的。

工龄分为一般工龄和连续工龄。一般工龄,最早出现在1953年《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中,指的是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者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含本企业工龄在内。

连续工龄,又可以称为本企业工龄,是以工人职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如果曾经离职过,应当自劳动者最后一次回到本企业工作时间计算。

本企业工龄并不是想象的那么简单。实际上如果是有国家安排调配工作、国家统一安置的复退军人,之前的连续工龄也应当视为本企业的工龄的。在发放工龄工资的时候,要将军龄和之前的工龄视为在本企业工作的年限计算。

连续工龄的作用:连续工龄的最重要作用就是国家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以前,国家认可的连续工龄可以视同缴费。

如果还有其他一般工龄,实际上其他一般工龄是不可以视同缴费的。

连续工龄必须有档案佐证。职工档案是证明连续工龄的最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无法复制的职工经历材料。为什么国家不允许职工本人携带职工档案?不仅因为档案会有丢失的风险,而且还会产生档案造假或者丢失的情况。比如,劳动者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被判处刑罚的情况,连续工龄就要从其重新工作开始计算。所以,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非常重要的。

工龄的作用

现在工龄并不是没有作用,影响最大的是我们的病假医疗期和带薪年休假。

医疗期,根据我们工龄的长短和本企业工作时间的长短,可以享受3~24个月的医疗期待遇。比如工龄10年以下,在本企业工作5年以下,可以享受三个月的病假待遇,在6个月内休完。可能很多人对于病假的理解也是不了解的,三个月的病假实际上是指你在任意连续6个月内只要不存在累计三个月以上的病假就可以。这样用人单位就不可以以病假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我们在本企业工作满20年以上,最长可以享受24个月的医疗期,30个月内休完即可。

带薪年休假,是指只要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劳动者就有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权力,这指的是一般工龄。

不过很多劳动者对带薪年休假的时间计算有疑问。比如我转换单位,在上一家单位休完了5天,下一家单位还可以再休5天吗?法律不可能规定的这么不公平。

法律规定是带薪年休假按照时间的比例计算。你如果在一家单位应当享受5天带薪年休假,6月底提出辞职。单位没有安排带薪年休假,再插一句“带薪年休假应以单位安排为主,个人同意为辅”,那么就应当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按照工作的时间计算应当休2.5天,不足一天不计算,则需要支付2×300%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如果去了新的单位,那么也应当休2.5天,不足一天的不计算,在新单位的下半年只能休两天的带薪年休假了。

特殊情况就是用人单位已经安排了5天的带薪年休假,这一部分休假不能扣工资报酬。去到新单位之后,仍然可以享受两天的带薪年休假。

缴费年限

上面说了这么多,实际上缴费年限就非常简单了。缴费年限又可以分为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主要是建立社保制度以前的国家认可的连续工龄。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视同缴费年限是有国家缴费,个人不需要缴钱。

建立社保制度以后,我们每工作一年就应当参加一年的社保缴费,必须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如果企业没有缴费,劳动者可以维权,也就是说社保缴费相当于工龄了。

不过,最权威的做法还是应当查验我们的档案记录。

这就是有关工龄和缴费年限的知识,希望大家交流一下。

已经签订三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没有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怎么办

签订无固定期限的条件取消了“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的限制,既只要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劳动者单方面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就必须接受;现行劳动法框架下,用人单位大都不愿意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其中的原因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能解除而不得终止,因此对用人单位极为不利。

另外,新法规定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也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样,从用人单位违约成本上看,订立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别将不再明显。

依照新法,订立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别可能只有一点:如果用人单位不想继续聘用某个劳动者,只要该劳动者不具备《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的情况,用人单位将无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待固定期限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劳动合同法对工龄连续十年以上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是怎么规定的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对于工龄连续10年以上且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群,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不允许解除这个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如果说你所在的工作单位只要是正常程序并且不破产的话,那么所在的工作单位是没有任何理由来解除你的劳动合同的,所以说你会一直在原单位工作到自己退休为止。

当然连续工作10年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实际上自己基本上可以说在这家工作单位工作的时间算是比较长的了,所以说,到这样的一个年龄段,那么工作到退休为止,对自己来说也是一个比较圆满的结局。所以劳动合同法也有这样的一个明确规定。

当然如果说因为单位破产所不可抗力因素的话,这个是没有办法的,那么这样一来的话,你只能够享受到单位应有的一个补偿待遇,也就是说你每工作一年可以享受一个月的工资补偿待遇,那么工作10年以上,最长是不超过12个月的工资补偿待遇,除此之外你还可以享受到一个失业金的待遇,当然在领取失业金的过程中,你可以享受这个职工医疗保险的交纳,但是不能享受职工养老保险的交纳所以说你的个人职工养老保险,是必须自己缴纳。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在国企无固定期限合同代表什么

根据题主的这个问题,可以看出您对国企无固定期限合同,还不是很了解其到底有何作用与好处!我也看了其他朋友的回答,发现有不少人,也没有真正理解透彻。因此,我将借此机会向各位职场朋友说说此问题。

一、什么叫无固定期限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凡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雇佣关系,就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其目的是为了明确劳资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更好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雇佣时间的长短关系,而将劳动合同分为期限合同(以前叫临时合同)、固定期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以前叫长期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这里应注意“无确定”“终止时间”,两个修饰限制的词语,它表明了劳动者是可以一直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到退休,当然这也只是理论上的表述!要想实现这一点,肯定是会有一些具体条件得满足。这点后面再说!

因此,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第1个好处:保障劳动者工作的稳定性与持续性,简单点说就是劳动者不容易失业。二、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签订有哪几种情形。

《劳动合同法》已经非常明确的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主要有3种情形,其中第3种,只是被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主要是为了更好的保护那些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三、无固定期限合同,在用人单位裁员和招录中的作用。1、拥有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者,在面对公司裁员时,可以享受优先留用的权力。

《劳动合同法》第41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2、拥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裁员公司重新招收员工时,享有优先被录取的权利。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也就是说拥有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者,在面对企业裁员,或者是招重新招录新的员工时,他们都享有优先的权利。

注意: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者还享有一种特别权利。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举例说明一下。张三在a公司,工作了12年,已连续签订了4次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第3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就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因此张三完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从第7年开始,每月支付自己双倍的工资收入。当然用人单位可能只愿意,从第11年开始支付其每月双倍的工资。

通常情况之下,有关部门的裁决,会以连续两次签订劳动合同开始计算。也就是说从第7年开始,就应该支付劳动者每月双倍的工资。

四、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国企里意味着终生稳定的工作。

通常情况来说,在国企里拥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只要不触犯原则性的大问题,犯一些重大的错误,几乎能够确保自己工作的稳定,没有什么失业的风险。

这比那一些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者来说,他们工作的稳定性要强得多。比如那一些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者,只要在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存在着被用人单位解聘的可能。

此时,如果用人单位解聘了这种固定期限合同同的劳动者,那么用人单位只会给其支付,一年1月的经济补偿金。

对于那些无固定期限的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他们就可以得到每年两个月的月工资经济赔偿金。

所以,如果按正规的解聘途径执行,那么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者,比其他的劳动者得到的经济补偿金要高得多。

无论在什么样的企业单位里的劳动者,都应该重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能忽视和小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给自己带来的权益与保障。

只要有条件和机会,能够签订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就最好是一定要签订,毕竟这对我们来说是一种很好的保护措施。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帮助。

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一点帮助。若有兴趣,可以关注【视职场】,将会带给你更多的职场知识,帮助你解决职场困惑。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发表你的看法与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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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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