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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一定会被拘留吗法律规定(他们是什么心理)

admin2个月前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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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法院对老赖强制执行司法拘留,被执行人不怕被拘留,他们是什么心理
  2. 法院执行局什么情况下可以拘留什么情况下可以已拒执罪执行司法解释是什么
  3. 如果欠债被强制执行,但确实没有钱和财产去被执行,能不被拘留吗
  4. 法院强制执行,但是没有财产会拘留吗
  5. 2021年规定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吗
  6. 为什么拘留证下来人还没有被拘留
  7. 执行法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拘留被执行人

法院对老赖强制执行司法拘留,被执行人不怕被拘留,他们是什么心理

对于一无所谓,吃饭都成问题的被执行人来说,拘留也是保障生活的方法,好歹进去包吃包住的,挺好。他们的心理就是:活着就好,我还活着,要么活着要么si。

法院执行局什么情况下可以拘留什么情况下可以已拒执罪执行司法解释是什么

执行局的拘留,是司法拘留。

拘留的范围挺广的,对人、证据、场所、判决裁定、执行等产生危害的,都可以拘留。比如,看你这题目是在追债,那么,判决后执行区间,若是和解执行方式,没有按和解条款履行还款,就可以司法拘留,一年可以拘留2次。

拒执罪,是刑事罪名。一般,民事诉讼判决,被告输了人,他的行为是违法,违法的高等级,是犯罪,犯罪是刑事范围。既然程度上,从违法到犯罪,那么就需要审判、判决、定罪、量刑的过程,通过这样的程序,保障公平正义。你钱没有追到,觉得委屈了,就要定人家的罪,其心可以理解,然而,公平不会突然降临啊,得走程序。否则,和犹太人直接被抓到集中营,没啥两样了。所以,拒执罪,执行局可以提供材料,然后去侦查,审判。执行局在未判决前,不能定以“拒执罪”

法释,最高法的1998年的那版已经废止,现在是2015版,各地都有自己的细则跟进,很详细。主要区别是时间点,1998版是在执行通知发出后有拒执行为,才能算,2015版的这条删了,原因很简单,不能因为司法内部的运作效率影响权利人,再者,人家不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申请晚了,也不能成为犯罪者的借口。随后,最高法用指导案例,明确从判决生效日起算,在生效后有拒执行为的,纳入拒执罪。犯罪主体,从被执行人,改为了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涵盖面增加了。2015的修订,主要是为了化解执行难,增加了打击力度和威慑力度,增加犯罪成本。因此,拒绝执行的对象,是生效的判决,而不是抗拒执行局的执行行为。

如果欠债被强制执行,但确实没有钱和财产去被执行,能不被拘留吗

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能力时,再恢复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永远无履行义务的可能,法院会终结执行,执行程序即告结束。

如果确实没能力还是不会拘留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扩展资料: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

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

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的,变卖前,应就价格问题征求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变卖的价格应当合理。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

法院强制执行,但是没有财产会拘留吗

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钟延成律师:关于法院执行过程中,无财产法院可能会采取的司法拘留措施,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厘清:

1、法律依据:关于法院执行过程中的司法拘留措施的采取,所依据的主要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这就意味着,只要存有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的,法院就能采取该对应的处罚措施。

2、司法实践。但是司法实践当中是不是只要不履行就会采取相关的拘留措施。主要看被执行人是否全部未履行或者拒不履行全部法律文书、是否拒绝申报财产或者隐匿财产、是否存有转移资产的行为、是否存有阻碍司法执行行为、司法拒绝配合法院的传唤等等行为,有上述行为的,法院一般才会采取相关的司法处罚措施。

3、司法拘留和拒执罪。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情节严重的人,在一定期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其拘留期限在15天以内。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其处罚属于刑事处罚,一般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量刑。

4、综上所述,如确实法律文书已经生效且已经进入执行程序,相关被执行人需要谨慎对待,切记不要有隐匿或者转移资产的行为,否则可能会面临司法拘留甚至刑事处罚。

2021年规定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吗

行政相对人被行政处罚后,有权向作出行政处罚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举例来说,区综合执法局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有两个,一个是区政府,另一个是市综合执法局。行政相对人可以选择其中任何一个行政机关向其申请行政复议。

当然,行政相对人有权不申请行政复议,而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虽然在我代理的行政案件中,从未发生过上级机关撤销下级机关行政行为的情况,但我仍旧建议相对人,坚持走一遍行政复议程序,毕竟“一级有一级的水平”,应当对上一级行政机关会作出合法、合理的复议决定有所期待。

即便行政相对人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通常来看,行政处罚依旧会被执行。和“再审不影响执行”一个道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也同样不影响行政处罚的执行。

对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也就是说对行政拘留不服的,行政相对人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暂缓执行的申请。这是与《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保人保金制度相呼应、相衔接的。也就是说,“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于发生社会危险的”,在担保人愿意提供担保或者被处罚人或其家属愿意交纳保证金的前提下,行政机关可以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执行,等待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最终结果出现后再执行行政拘留。

但有两点需要强调。第一点,是否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权在行政机关。行政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符合法律规定,可以暂缓执行;但是,如果行政机关认为暂缓执行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同样可以拒绝暂缓执行的申请。所以说,被处罚人仍是十分被动的。

更为重要的是第二点,被处罚人通常是不知道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并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行政机关必须告知被处罚人享有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权利。在被处罚人不清楚该制度,而行政机关又没有告知的前提下,很难保障这个制度的效果。

所以十分建议,在今后立法、修法过程中,行政机关应当将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权利及保人保金制度告知被处罚人,并进行必要说明和解释。这是此项制度真正能够落地的前提。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计算罚款。这有利于保障被处罚人的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权利。

为什么拘留证下来人还没有被拘留

如果被拘留人没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就不能进行拘留,这是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在实际执行中,有的执行人员变拘留为一种执行手段,

在不对当事人财产详细调查或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的情况下,以执带拘,把拘留作为考验被执行人履行能力或向申请人作一交待的方法,违反法律程序,是严重错误的。

执行法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拘留被执行人

我为你罗列了可以在执行阶段申请拘留的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一百零六条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23,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1)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2)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3)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的。

124.有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处理:(1)擅自转移已被人民法院冻结的存款,或擅自解冻的;(2)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查询、冻结、划拨银行存款的;。

关于被执行人一定会被拘留吗法律规定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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