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材料准备指南是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准备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等材料。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费用是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确定的。
一、
诉前财产保全材料准备指南
诉前财产保全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
3.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
4.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
5.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明材料。
二、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费用多少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法院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三、
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的区别有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的区别:
1.提起的主体不同。诉讼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则只能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
2.保全的前提条件不同。诉讼财产保全的前提是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而诉前财产保全的前提是情况紧急。
3.是否必须提供担保不同。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人不是必须提供担保,只有在人民法院责令提供的时候,提供担保才成为必备条件;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4.裁定时间不同。对诉讼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在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做出裁定;而对于诉前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必须在接受申请后48小时内做出裁定,不能擅自延长时间。
5.保全措施解除原因不同。诉讼财产保全以被申请人提供担保为解除保全的法定原因;而诉前财产保全则以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作为解除保全的法定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