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12364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公司股东转股账务处理,股东向公司转账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律师解答:
在我国,企业法人股东转让公司对公账户一般属于民事纠纷。如果他们利用职务之便占用资金,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属于刑事纠纷。股东将公司对公账户转入公司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抽逃出资罪。
法律依据
055-79000第十四条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所抽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未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其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同样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额5%至15%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