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电话

员工工伤家属抚养费是否给予支付条件

admin1周前1109

大家都不希望工伤发生,但发生后,用人单位也不能推卸责任,赔偿还是要支付的。那么,该不该支付员工工伤的家属抚养费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123律师网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大家或者解决一些疑惑。员工因工受伤的家属抚养费是否支付。

不支付员工因工受伤的家庭抚养费,但只有在员工因工死亡的情况下,才会向其直系亲属支付养老金。工伤赔偿的费用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津贴和其他费用。

1.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应当保留劳动关系,辞去工作,享受下列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标准为:一级伤残27个月工资,二级伤残25个月工资,三级伤残23个月工资,四级伤残21个月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数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将停止发放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认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第三十六条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职工,享受下列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标准为:五级伤残18个月工资,六级伤残16个月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安排适当工作。安排工作有困难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伤残津贴。标准为:5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6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数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劳动者本人提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残疾人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残疾人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第三十七条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职工,享受下列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标准为:7级伤残13个月工资,8级伤残11个月工资,9级伤残9个月工资,10级伤残7个月工资;

(二)劳动用工合同期满,或者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用工合同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残疾人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社会保障

工伤发生后,经治疗有残疾并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依法进行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自理能力残疾程度的等级鉴定,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其中,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自理障碍可分为三个等级: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工伤职工按照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伤残鉴定,享受不同等级的工伤待遇。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费缴纳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金额为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的乘积,职工不予缴纳。以北京市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例:企业每月缴纳总缴费基数的0.2%-2%,职工不缴纳。

读者在这里看完文章已经有了基本的了解。如果您对文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或者想了解其他与工伤相关的知识,请访问123律师网官网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给您详细解答,以便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本文链接:http://flbk.12364.com/flbk/40d4a7b68081e2d3.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