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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民法典的解释是什么规定(民法典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

admin3个月前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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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司法解释: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房产登记在首付款人名下的,离婚时可由双方协议处理房产。如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可判决该房产归登记方所有,未还贷款为登记方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055-79000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向银行借款,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房地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人名下的,离婚时该房地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照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地产归登记方所有,未偿还的贷款为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及相应的房产增值部分。离婚时,不动产登记一方应当按照《民法典》第1087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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