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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债务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赌博罪罚金没交会扣除夫妻另一方财产吗)

admin3个月前355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赌博债务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的一些知识点,和赌博罪罚金没交会扣除夫妻另一方财产吗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赌博罪罚金没交会扣除夫妻另一方财产吗
  2. 男方在婚内借网贷刷信用卡二十万嫖娼赌博,离婚后这些债务该怎么办?
  3. 信用卡欠款在法律上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4. 夫妻未解除婚姻,一方信用卡欠的钱,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5. 老公赌博欠的钱,我可以不还吗?打算离婚?
  6. 夫妻一方借的债务不还,另一方不承认或未签字的,被法院起诉共同财产如何执行?
  7. 夫妻一方负债,另一方需要共同偿还吗?

赌博罪罚金没交会扣除夫妻另一方财产吗

对于刑事判决中所处的罚金,实在没有钱交纳的,只能延期交纳。对于不交纳罚金的,会影响犯罪人减刑。

法律依据:

1、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金钱的刑罚方法。刑法第53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从这条规定中可以看出,罚金的缴纳有自动缴纳与强制缴纳、一次缴纳与分期缴纳等方法。

2、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对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这里没有“有缴纳能力”的限制,只要“期满不缴纳”的,就可以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至于遇有不可抗拒的灾祸确有困难的情况,如果在进入执行程序前发生且已查明的,可以裁定减少或免除,但在进入执行程序前未发生的,应当先进入执行程序,后作处理。罚金刑的数额应当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人民法院认为依法应当判处被告人财产刑的,可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决定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

男方在婚内借网贷刷信用卡二十万嫖娼赌博,离婚后这些债务该怎么办?

谢邀,首先按照你的描述,这类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必用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愿意,甚至可以强行要求婚内分割财产,这个情况在不离婚的情况下都可以,要求分割财产!更不用说是离婚了,具体婚姻法里有规定,我也写过一篇类似的文章做过解释,可以去看看。

信用卡欠款在法律上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法院认定信用卡消费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要视实际情况判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信用卡消费是否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如果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应当认为为共同债务;比如购买一些家庭生活用品、家电、孩子教育抚养费用等。

二、纯套现的信用卡欠款,这种实际上已经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甚至可能已经构成犯罪了,但这种情况欠款却又是最多的,甚至好多张的信用卡循环套现,导致几十万的欠款,除非能证明这些套现的款项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否则,均视为个人债务。

三、主张信用卡债务属于共同债务方的举证责任问题:有真实的消费记录、有相关原件证据、消费来源于该信用卡,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都具备的情况下,才能足以证明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另外,在平常的工作中,法院一般以该债务涉及第三方权利为由,直接另案处理。这种情况最多了。

扩展资料:

夫妻共同债务偿还方式:

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

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夫妻未解除婚姻,一方信用卡欠的钱,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根据现在的婚姻法精神,夫妻共同债务必须共债共签或者夫妻另一方同意、知情、借款用于共同生活,不满足以上条件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您咨询的问题可以按照上述回复进行判断。

老公赌博欠的钱,我可以不还吗?打算离婚?

我认识一对年轻夫妻,男孩和我们沾点亲带点故,女孩是重庆姑娘,特别可爱。

结婚前男孩在昆山首付买了一套房,17年年初买的,买完就暴涨了。

17年年底的时候,男孩爆出来在网上赌博欠了四五十万,每天被各种催债威胁,实在没办法和家里说了,女孩那时正怀着孕,听说后气疯了,天天不让他进家门。女孩有个姐姐也在昆山,强烈建议妹妹把孩子打了,离婚,把房子卖了一人一半。男孩的亲人恨铁不成钢,但也希望能挽留住这段婚姻,把所有亲戚都借遍了,女孩因为怀孕五个多月了,打了也不忍心,之前感情蛮好的。后来把房子卖了,还余了一点钱,两人一起回到了女孩的老家,重庆下面的一座小城,付了首付,买了一套小房子,男孩工作能力还可以,在那里干得也还不错。不过经济大权已全部交到了女孩手上,成了名副其实的耙耳朵了。19年元旦他们一起还回了趟昆山参加一场婚礼,女孩还是那么可爱,我们聊了不少。男孩已回头,很感谢女孩的不离不弃,现在有了家庭和宝贝,他很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

我想当时要不是女孩怀着孕的话,这段婚姻肯定就无以为继了。

你老公的错,不应该你来承担,你想离婚,无可厚非,你老公要是改不了,结果只有一个,家破人亡。

真爱生命,远离赌博!幸福的生活都来之不易,要且行且珍惜!

夫妻一方借的债务不还,另一方不承认或未签字的,被法院起诉共同财产如何执行?

今日最高院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随之而来的铺天盖地的解读。

最高法终于侧面回应了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存废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婚姻法24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该条规定是用来处理夫妻双方与第三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规定。之所以出台这样的规定,原因在于,中国目前实行婚后财产共有制,除单独约定外,夫妻婚后获取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婚后形成的债务也是共同债务。

第三人与夫妻一方发生债权债务关系时,一般不可能知晓该债权债务是否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只能基于婚后财产共有制推定属于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夫妻一方抗辩第三人知晓举债并非夫妻共同意愿或抗辩该债权债务并未用于共同生活的,需要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在司法实践中,一方面由于举证的困难,另一方面在一些名存实亡的夫妻关系中会存在夫妻一方恶意负债,虚构债权债务关系,联合所谓的债权人来致使夫妻另一方承担莫须有的债务,以致于在很多审判案例中,夫妻其中一方成为了解释第24条的“受害者”。

如今最高院出台的新的司法解释共四条,主要涉及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夫妻共同债务;

二、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夫妻共同债务;

三、债权人能够证明的夫妻共同债务;

四、适用范围。

首先,第一方面的内容明确和强调了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以及以其他共同意思表示形式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这一规定意在引导债权人在形成债务时,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为避免事后引发不必要的纷争,尽可能要求夫妻共同签字(划重点);

其次,关于日常家庭生活支出所负担的债务,一般情况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再次,对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之外的夫妻共同债务,明确了债权人的举证责任,即债权人需要举证证明债务属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围所负担的债务;最后,本解释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该解释进一步完善了夫妻债务的认定标准,明确了举证责任的分配,同时对于风险的及早防范也做了重要提示。

然而,关于该司法解释似乎还有几点存在明显的争议

第一,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如何界定该债务是否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畴,其数额应如何确定?

第二,按照该解释规定,此类没有判决给夫妻另一方的债权债务进入执行程序后具体怎么操作?

如果家庭财务的实际操控者在一方(财产在一方名下),若被执行一方名下没有任何财产,那么如何解决?

第三,解释出台前,夫妻一方可能会成为虚假债务的受害方,那么解释出台后,夫妻双方联手“坑”债权人的“道德风险”甚至是法律风险的防范又如何规避?

这些都是要在实践当中具体去解决的疑问。

文河南广学律师事务所张贝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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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负债,另一方需要共同偿还吗?

谢谢邀请;这是一个法律基本常识的问题,世人都知道,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个普通的道理,特别是在婚姻期间内,夫妻在经济上作为一个共同体,举债要是另一方推脱责任的话,就不能算是同甘苦,共命运的患难夫妻了。

就如楼主所提,婚姻关系存在期间一方举债,另一方是否一定要承担还款责任的问题,首先我可以回答,不一定!只要是在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另一方举债,关键要拿得出证据,才能不负偿还的责任。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只要成为了合法的夫妻,任意一方的收入都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平等的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在婚姻期间内,只要是为了家庭生活,任何一方的举债,都是夫妻双方的共同欠债,双方都有平等偿还债务的责任。

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内举债,是为了家庭生活必须费用,做买卖,购置动产和不动产,或者是生病发生的亏欠举的债。依法肯定是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内的共同欠债,双方都必须担负起偿还债务的责任。

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内是背着对方举的债,只要有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资金的实际用途是用在家庭生活上的。依法同样把这种举债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欠债,双方都有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内是被着对方举得债,资金也没有用在家庭的生活上,是用于个人消费,赌博,或者是其他方面。另一方只要有充分的证据链能够证明自己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举的债。依法就可以把它看成是在婚姻期间内的个人欠债,当事方就要独立承担起偿还债务的责任。

文章分享结束,赌博债务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和赌博罪罚金没交会扣除夫妻另一方财产吗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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