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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关于土地继承是如何规定的(民法典继承法关于房产继承的最新规定)

admin1周前874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继承法关于土地继承是如何规定的这个问题,民法典继承法关于房产继承的最新规定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民法典继承法关于房产继承的最新规定
  2. 儿媳能继承父母的土地吧
  3. 父母去世后,他们承包的土地是否可以按照遗产来分耕种权由谁来继承
  4. 祖先留下的土地归谁
  5. 继承法2022年最新规定
  6. 农村父母死后房产继承的最新规定
  7. 独生女能继承父亲的土地吗

民法典继承法关于房产继承的最新规定

1、房产继承权是指遗嘱继承人按照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再继承开始后,依法取得被继承人房产权属的继承权;

2、遗嘱指定的房产继承权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中的房产继承权;

3、因继承取得的房产,自继承开始后,自动取得房产,无需办理特殊手续;

4、其他规定。

儿媳能继承父母的土地吧

一般情况下,儿媳没有继承老人遗产的继承权,但如果儿子已经去世,儿媳对老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可以继承老人的遗产。请看《继承法》的规定: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儿子在老人之前去世,孙子可以继承老人的遗产,是代位继承。土地使用权能不能继承,还要看情况:如果儿媳是和老人一个家庭户、共同承包的,老人死后儿媳可以继续耕种,直到承包期满;如果不是共同的承包人,儿媳对老人在丈夫死后赡养了老人的,也可以在土地使用权期满前继承使用权,但如果丈夫还在,只有丈夫有继承权,儿媳没有

父母去世后,他们承包的土地是否可以按照遗产来分耕种权由谁来继承

(一)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

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二)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我国继承法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

像这样的财产必须分割以后,属于死者个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遗产。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

祖先留下的土地归谁

我认为:无需追究祖先的土地是怎么得来的,不管怎么得来的,新中国建立后,土地都应该归国家所有。有的地区,祖辈的宅基地还没有归还国家。但是也属于国家的土地。

继承法2022年最新规定

(一)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

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二)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我国继承法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

像这样的财产必须分割以后,属于死者个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遗产。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

农村父母死后房产继承的最新规定

1.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继承人必须是村集体成员

独生女能继承父亲的土地吗

土地属于家庭成员的个人承包地,独生女可以依法继承。

根据《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该条规定中“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是指户口落户在本村集体的农户,农户内的家庭成员包括户口落户在本村集体内的父母、兄弟姐妹们、子女和孙子女。户口迁出本村集体的家庭成员属于农户外的家庭成员,没有在本村承包经营土地的权利。这里讲的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大调整时承包分配土地的权利,不是继承权。

上述问题中的独生女结婚后户口未迁出,跟父母同一个户口本,属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内的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不用继承,独生女本身就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即使家庭成员户口迁出村集村,其家庭承包地也是受法律保护的,父母承包期内的承包地所有家庭成员有权共同承包经营,父母去世了,承包地依然属于这个家庭承包经营。不会因为家庭人口减少而减少承包土地。

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按照《继承法》规定,独生女作为父母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去世后,父母承包期内的林地由独生女继续承包。

终上所述,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农户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户内家庭人员(独生女)平等享有承包地的各项权益。父母承包期内的林地由其继承人(独生女)继续承包经营。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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