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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出去的女儿有没有继承权和继承权(那么去世的女儿有没有继承权)

admin1周前938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嫁出去的女儿有没有继承权和继承权,父亲去世后,其中一个女儿也去世了,还在世一儿一女,那么去世的女儿有没有继承权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如果是父母的房产写了儿子的名字,女儿可以继承吗,有哪些困难
  2. 父亲去世后,其中一个女儿也去世了,还在世一儿一女,那么去世的女儿有没有继承权
  3. 一个女儿没有得到娘家的家业,有义务和兄弟们一样,为父母养老送终吗
  4. 拆迁分得的房子,女儿有份吗
  5. 出嫁的女儿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的房子吗
  6. 法律上子女均有同等继承权,但实际上很多女的根本没有,怎么看
  7. 房产证上是父亲的名字母亲死后儿女有没有房屋继承权

如果是父母的房产写了儿子的名字,女儿可以继承吗,有哪些困难

提问者没有说明父母的房产为何登记在儿子名下,本人根据可能情况给出回答,仅供提问者参考。

如果父母生前通过买卖或者赠与方式将他们夫妻所有的房屋产权人变更为儿子名下,该房屋属于儿子所有,女儿不可以继承。

如果父母生前将夫妻所有的房屋登记产权人增添儿子姓名下,该房屋属于儿子与父母按份共有。父母生前未立遗嘱,女儿可以与其他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父母所有的份额,如果父母生前立有遗嘱,父母所拥有份额由其遗嘱继承人继承。

如果儿子在父母生前伪造房屋登记所需材料,擅自将房屋变更到自己名下,父母去世后女儿发现兄弟擅自变更房屋登记产权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不动产登记部门撤销变更登记。该房屋将作为父母遗产,由其遗产继承人继承。实际生活中,有的儿子借与父母共同生活机会,盗用父母有效证件,伪造父母授权委托书,在房产登记部门办理父母房屋产权过户,父母至死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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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后,其中一个女儿也去世了,还在世一儿一女,那么去世的女儿有没有继承权

从法理上来说只要父亲是先于女儿去世的,也就是说父亲去世时女儿还健在,那么这个女儿就具备父亲遗产的继承权。

一个女儿没有得到娘家的家业,有义务和兄弟们一样,为父母养老送终吗

得不得家财,你都是母亲生的女儿,只是心情不高兴就是了。想想母亲把自己养大、自己对母亲回报了多少。父母亲不欠咱的,咱欠父母的,父母亲有钱,没有钱,欠一身债的都是咱的父母亲。挣多论少伤合气,给了咱要,不给也不必计较。人活着活的就亲情。

拆迁分得的房子,女儿有份吗

公里公道的说应该有,也是必须有,但是能痛快给闺女的很少,平常让闺女掏钱的时候说的都挺好,闺女是娘的小棉袄,手心手背都是肉,真到了关键时刻,就能看出来那块肉是什么肉了,绝对不是肘子肉,是脖子上那块淋巴肉,非但不想给,还得赶紧切下来扔掉。

我们村里拆迁的时候,那绝对是宋丹丹小品演的锣鼓喧天,当然不是庆祝而是打官司,一夜之间全无亲情可言,姐弟打的,父女打的,夫妻打的,儿子打的少,闺女最委屈,打的最多。

我邻居她爹三个闺女,分房子之后自己攥着,一套也不给闺女们,后来没打招呼领回来一个比他小17岁的老婆还带着一个25岁未婚的儿子,哎呀这娘俩对老头那叫一个好,估计对前面亲爹都没有对后爹这么亲热,老头给这娘俩置办的暴发户一样,一口一个儿子,真是圆了儿子梦了。

他闺女有事没事来给他砸玻璃,砸一次就报警一次,派出所跟着这家子也有事干了,后来听说老头要跟这些闺女断绝父女关系,反正老糊涂蛋一个。

一次拆迁看透一次人性,金钱最能验人心一点不假。

出嫁的女儿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的房子吗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是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的,可以继承的只是父母房屋的所有权,这一点,必须明确。所以,出嫁的女儿是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的。

长期以来,在人们的意识里,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闺女出嫁以后,就属于外人了。其实,这是封建思想在作怪。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在继承父母遗产方面的权利是均等的。所以,出嫁女也是能够继承父母在农村房屋所有权,只不过在现实生活中还有一些具体的情况,要分别来对待。

娘家没有兄弟姐妹的

有的出嫁女在家里是独生子女,娘家没有兄弟姐妹,像这种情况,父母在农村的房屋理所当然由女儿继承,没有到期的承包地的经营权也会由女儿接手经营。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父母房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变相由女儿继承。

娘家有兄弟姐妹的

过去农村,一般的家庭都不止一个子女,像这种情况,父母的遗产就会由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作为父母的女儿,和儿子一样享有继承权。我国的继承法当中具体的规定提到,如果继承遗产的继承人是处于法律上面所规定的同一个位置,那么遗产的分配是要平等分配的。儿子和女儿都属于同一个位置的合法继承人,所以对于父母的房屋的继承使用方面,女儿和儿子享有同样的继承权利。

如果出嫁女没有尽到相关的赡养父母的义务而遗弃了父母,或者是有严重虐待父母的行为,就失去相应的继承权

农村有很多不孝顺现象,街坊邻居提起来都会指着脊梁骨说,某某人的闺女是个生分崽子。也就是说,有的做女儿的在平日里,父母在世的时候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或者是父母在世的时候,曾经虐待老人而被兄弟姐妹们谴责,相互间互不登门。等到父母去世后,又要继承遗产。像这种情况,就失去了她的继承权,是无权继承父母在农村遗留的宅基地上的房屋的。

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我们作为子女的无论什么情况下,都应尽到赡养义务,这是做人最起码的要求。只有对得起良心,在父母百年之后,才能够心安理得地继承父母留下的遗产。

法律上子女均有同等继承权,但实际上很多女的根本没有,怎么看

其实我是觉得不公平,当然我说的不公平,不是父母不给其中一个孩子。父母自己的钱他愿意给谁是他们的自由。钱是他们自己的,他们有权利支配。但是恶心人的,就是把钱都给一个孩子,却向另一个孩子要赡养费,那真是恶心他妈开门,恶心到家了。

关键法律对这方面根本没有规定。都要赡养。有时候一个孩子给的赡养费也会被父母补贴给另一个孩子,那实际就是一个孩子赡养另一个孩子,只是名义是赡养父母的名义。[吐]

房产证上是父亲的名字母亲死后儿女有没有房屋继承权

1.房子在父母婚后建,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父亲把房屋过户给儿子,且母亲没有异议,视为父母将共同财产赠与儿子。房屋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

3.房屋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不属于父亲的遗产,不列入继承范围。

4.儿子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母亲,配偶,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补充:房屋在过户给儿子的时候,母亲没有提出异议,则视为同意赠与。房屋是儿子的个人财产。儿子有赡养母亲的义务,所以,他有义务让老人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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