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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司法解释(抽逃出资罪2021量刑)

admin2个月前525

大家好,关于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司法解释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抽逃出资罪2021量刑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关于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司法解释和抽逃出资罪2021量刑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抽逃资金处理办法
  2. 股东借款是否属于抽逃出资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有哪些条件
  3. 抽逃出资罪2021量刑
  4. 股东抽逃注册资金该怎么处理

抽逃资金处理办法

抽逃资金的处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股东借款是否属于抽逃出资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有哪些条件

?股东分为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所以股东向公司借款是否合法,也要分别分析。

一、法人股东向公司借款的合法性问题。以2015年9月1日为界线,在此之前因为我国法律禁止企业之间的借贷,所以公司不得借款给法人股东。在此之后,根据2015年9月1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企业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相互之间可以拆借资金。因此,法人股东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向公司借款,该借款行为合法有效。

二、自然人股东向公司借款的合法性问题。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并未禁止自然人股东向其所投资的公司借款,因此自然人股东向公司借款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但是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不得向具有董事或高管资格的自然人股东提供借款。

三、要注意股东借款与抽逃出资罪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1.根据《注册资本管理规定》,抽逃出资罪仅适用于注册资本实缴制的公司。

2.?股东与公司之间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合法”是指借款程序、借款内容、借款用途、债权债务关系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股东借款必须依照公司章程并履行法定程序;股东借款应与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并按期还本付息;股东借款额不应超过其股份数额;股东借款必须进行财务帐务处理;股东借款不应出现有损于其他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债权人利益的行为;股东借款时间不应超过一年;等等。对于股东借款超过一年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120号)规定,加强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借款的管理,对期限超过一年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借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征税。因此,股东向公司借款一定要注意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如果违反法律规定,采用借款的方式被认定为抽逃出资,股东就要因为该行为不合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

四、抽逃出资的认定

《刑法》第159条对于抽逃出资的认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三)造成公司、股东、债权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

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3.两年内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4.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五)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抽逃出资罪2021量刑

抽逃出资罪一般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没交付货币、实物或没转移财产权,或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触犯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犯罪嫌疑人,不仅会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会被处虚假出资金额,或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金。如果是单位罪的,那么不仅会对单位判处罚金,还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股东抽逃注册资金该怎么处理

这个罪名叫“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它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量刑]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难点解析]1、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未转移财产权,是构成虚假出资罪的首要前提。《公司法》中的相应规定如下:(1)出资方式: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2)需要评估的出资:除了货币出资以外的其他出资方式,均必须评估作价,不得高估或者低估。(3)出资限制: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4)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足额存入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没有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2、特别应注意此罪是针对出资过程中发起人和股东的行为而言的,因此在其他阶段持有公司股份的人,虽然也是公司的股东,但从出资的角度来说,本罪所称的股东不包括这些人。3、本罪是以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为构成要件之一的。(1)数额巨大,是指其虚假出资与实际出资的差额巨大。相比较的二者是虚假出资与实际出资,不涉及法定的最低出资限额,也就是说,无论其虚假出资是否已达到法律所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要求,只要与实际出资的差额巨大,即成为此罪的基本构成要件之一。(2)后果严重,是指骗取公司成立以后,进行非法经营,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3)其他严重情节,主要是指欺骗资产评估机构、资产检验机构或有关上级审批部门,骗得有关证明文件等等。[罪与非罪]1、虚假出资罪与抽逃出资罪:二者的区别主要反映在行为客观方面上,虚假出资罪的虚假出资行为发生在公司成立之前,而抽逃出资罪的抽逃行为发行在公司成立以后。如果抽逃出资行为发生在公司成立前,即公司发起人、股东已实际出资,在经过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评估、验资并出具评估、验资证明文件以后,在公司登记成立以前,将所出资抽逃,并骗得公司成立,那么则属抽逃出资罪。2、虚假出资罪与虚报注册资本骗取公司登记罪:二者的共同点有很多,例如:就行为手段而言,都是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就行为本质而言,都是没有出资或出资不够而谎称已经出资或已经足额出资;就行为后果而言,都是骗取公司登记、欺骗社会公众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区别是:虚报注册资本骗取公司登记罪侧重于发起人或股东的行为整体;虚假出资罪侧重于发起人或股东的行为个体,个体构成虚假出资罪,其他发起人或股东可能并不构成虚报注册资本公司登记罪;整个构成虚报注册资本骗取公司登记罪,个体虚假出资数额巨大的,同时构成虚假出资罪;个体虚假出资数额没有达到巨大的,则不能同时构成虚假邮资罪;对于既构成虚假出资罪,又构成虚报注册资本骗取公司登记罪的,属于一行为同时触犯两个罪名的想象竟合犯,应从一重处,以虚假出资罪处罚。[参见法条]刑法第159条。能够说明了吧?

关于关于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司法解释,抽逃出资罪2021量刑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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