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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醉驾2021年新规(2021年5月1日起醉驾入刑)

admin1周前732

大家好,关于江苏醉驾2021年新规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2021年5月1日起醉驾入刑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一、江苏各市醉驾不起诉标准

回答如下:根据中国法律,醉驾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可能会对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江苏省的醉驾不起诉标准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但通常情况下,以下是一些可能的不起诉标准:

1.酒精浓度低于刑事责任标准:根据中国刑法,醉驾的刑事责任标准为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80毫克/100毫升或呼气中酒精含量超过20毫克/升。如果酒精浓度低于这个标准,可能不会起诉。

2.无严重交通事故发生:如果醉驾过程中没有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可能不会起诉。

3.主动投案并认罪悔罪:如果醉驾者主动投案,并在法庭审判中认罪悔罪,可能会被视为自愿接受法律制裁,有可能不起诉或减轻刑罚。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一些可能的不起诉标准,具体情况可能会因案件的性质、相关证据和司法实践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实际的不起诉决定由执法机关和检察机关根据具体案情综合判断决定。

二、江苏醉驾新规定2023标准出来了吗

江苏省的醉驾标准是酒精含量超过80就定为醉驾,20以上为酒驾。但是酒精含量不超过200的,没有发生事故的。可判缓刑。超过200的,必须判实刑。

三、江苏醉驾的处罚标准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量刑起点为拘役一个月,每增加酒精含量50mg/100ml,可增加一个月刑期。

四、江苏省醉驾不起诉最新标准

1、一、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从重情节的,不适用相对不起诉:

2、(一)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二)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他人轻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4、(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或在居民区、学校附近等人群密集的区域道路驾驶的;

5、(四)驾驶载人营运机动车以及B级以上驾照方能驾驶的机动车的;

6、(五)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而驾驶,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经报废的机动车而驾驶,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7、(六)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有逃跑、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让人顶替等行为的;

8、(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追究的;

9、(八)在诉讼期间有隐瞒身份、不如是供述、拒不到案、酒后驾驶机动车、逃跑,不愿具结悔过等情形的;

10、(九)造成恶劣影响,引发重大舆情等不宜作相对不起诉情形的;

11、(十)具有其他可以从重处罚情形的。

12、二、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在150毫克/100毫升以下,且没有本参考标准第五条规定的从重处罚情节的,可以适用相对不起诉。

13、三、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超过150毫克/100毫升但低于200毫克/100毫升,没有本参考标准第五条规定的从重处罚情节,具备以下情形的,可以适用相对不起诉:

14、(一)驾驶车辆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车位,且未发生严重损害后果的;

15、(二)因事发突然,情况紧急驾驶车辆,且未发生交通事故的;

16、(三)驾驶车辆行驶一段距离后主动放弃驾驶,且未发生交通事故的;

17、四、超出本参考标准的规定,因具有立功等从轻情节确需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应按照相关规定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

18、五、办理“醉驾”案件,应当查明犯罪嫌疑人身份,对犯罪嫌疑人系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应通报其所属单位的纪律监察部门。

五、江苏醉酒值多少以内免于起诉

江苏醉驾不起诉标准如下,血液酒精含量在150毫克/100毫升以下,驾驶车辆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车位,且未发生严重损害后果的,因事发突然,情况紧急驾驶车辆,且未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车辆行驶一段距离后主动放弃驾驶,且未发生交通事故的。

关于江苏醉驾2021年新规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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