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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变更债务承担规定(公司法人股东变更后原法人担责吗)

admin4周前297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公司股东变更债务承担规定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公司股东变更债务承担规定的知识,包括公司法人股东变更后原法人担责吗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是为了逃避责任债务吗
  2. 公司转让时,原股东刻意隐瞒债务。这算不算诈骗该怎么办
  3. 变更股东交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4.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需要缴税吗
  5. 公司法人股东变更后原法人担责吗
  6. 股东变更,拖欠我工资,变更前的股东承担责任吗
  7. 公司突然变更法人以及股东,意味着什么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是为了逃避责任债务吗

变更注册资本有两种:增资和减资。只有减资有这个嫌疑!

一、利用减资逃避责任或债务只是理论的可能。

(一)公司法允许公司可以减资

若利用变更注册资本来逃避责任,个人认为主要指减资有这个可能。公司法第177条规定可以减资以及减资程序,但是没有明确在哪种情形下可以减资,即使明确可以减资,但根据资本不变和资本维持原则,具体实务中很难操作。

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当然,减资这大事还需要股东会2/3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二)通过减资逃避责任和债务,只是纸上谈兵。

减资这动作,更多是是被动的,比如企业注册资本过剩、企业严重亏损,以致监管部门要求企业减资。除了这种情况,企业主动的减资几乎不可能,更不用说利用减资逃避债务。

A某保险专业中介销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2016年保监会下了一个关于对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进行注册资本托管的通知,这个通知要求所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按其注册资本的10%向银行进行托管,这个托管资金相当于定期存款,企业不能利用其进行经营,若需要运用这个资金必须经过保监局的允许。这个托管资金必须在某个期限完成,若完不成保险中介业务经营许可证有被吊销的可能。

A公司运营10多年了,竞争激烈,经营不善,注册资本几乎亏光了(这个行业是实缴货币资本),看到这个注册资本金托管的资金都急了,股东都是个人股东,本身在公司没赚到钱,都无力也不想再拿钱了。公司多次找保监局商量,能否延期或先少缴,保监局不同意。保监局提供了减资的办法,非正式谈话也没有书面东西。

公司于是召开股东会通过减资决议,但在去工商那里办理时,死活办不下来。公司控制人没办法,自己卖了一套麦岛附近的房子,才算把这个事情处理完。

通过这个事情可以看出,减资实际上行不通。通过减资逃废债务和责任,只能是纸上谈兵。

二、注册资本的变动,更多更常见的是增资

增资的原因主要有以下:

(一)增加企业运营资金,有利于企业的生产经营;通过原股东增资或新股东进入实现,公司上市发行股票也是如此。

(二)增加企业的信用度,可以让企业有更多的机会去中标或者是签订新合同。例如,注册资本达到500万,可以有投标的资格。

(三)可以让企业的某些项资质升级,达到资质升级的注册资本和净资产的要求。例如上述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注册资本高于5000万元(含),其经营范围是全国除港澳台的所有地区。

(四)增强企业抗风险的能力。比如银保监局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有要求,最低不能低于某个标准,若低于这个标准要么增资,要么发债。

(五)企业冠名的需要。比如在山东,注册资本300及以上公司名字可以冠山东,以下只能是冠地市。5000万及以上可以不用冠地名。

企业的增资,即使是认缴的资本增资,更多是增加了责任和义务,而不是减轻或逃避债务或责任。

公司转让时,原股东刻意隐瞒债务。这算不算诈骗该怎么办

公司法人是代表公司对外行使权利,法人在合同上的签字代表着公司的意思表示,除非公司章程明确禁止法人从事什么行为,法人的决定代表着公司的决定,由此带来的不利后果由公司承担。

公司更换法人后,原法人不在代表公司,这时候原法人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对公司无效,公司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公司,法人公司退出公司后,代表着法人公司已经与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不需要对之前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

如果法人公司退出时未足额缴纳股本,仍需在未缴纳范围内承担责任。

变更股东交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你的这个股权转让行为应按照净资产的金额进行调整,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公式为:(28+3-3)*20%=5.8万元。政策依据为:

一、税额计算。

股权转让的应纳税所得额,以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计税成本和转让过程中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计税成本是指自然人股东投资入股时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自然人股权转让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转让价-股权计税成本-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印花税等税费。

股权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x20%。

自然人股东部分转让所持有股权的,转让股权的计税成本按转让比例确定。

转让股权的计税成本=全部股权的计税成本×转让比例。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核定。

自然人股东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有下列情形之一,属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当依法按照总局文件有关规定,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一)股权转让价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的;

(二)股权转让价低于同一投资企业其他股东同时或大约同时相同或类似条件下股权转让价的;

(三)股权转让收益率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

(四)股权转让所得低于最近一期股利分配所得的;

(五)股权转让时投资企业留存收益为正数,股权转让价中没有包含该自然人股东所应享有的份额的,或转让价低于自然人股东应享有的所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的;

(六)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依法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纳税调整。

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对应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情况,要全面正确计算股权转让价格和股权计税成本,应考虑以下因素:一是“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累计结余情况,对于应分配未分配的所有者权益应考虑其对价格的影响;二是债权债务清偿情况,如: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长期借款和长期投资等;三是资产、存货的增值和减值等情况;四是股权计税成本的真实性。按照税收政策,根据企业财务状况对其股权转让价格进行纳税调整,该调增的调增,该调减的调减,填制股权转让纳税调整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调整纳税行为。股权转让纳税调整表由各市局自定。

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需要缴税吗

变更注册资本有两种:增资和减资。只有减资有这个嫌疑!

一、利用减资逃避责任或债务只是理论的可能。

(一)公司法允许公司可以减资

若利用变更注册资本来逃避责任,个人认为主要指减资有这个可能。公司法第177条规定可以减资以及减资程序,但是没有明确在哪种情形下可以减资,即使明确可以减资,但根据资本不变和资本维持原则,具体实务中很难操作。

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当然,减资这大事还需要股东会2/3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二)通过减资逃避责任和债务,只是纸上谈兵。

减资这动作,更多是是被动的,比如企业注册资本过剩、企业严重亏损,以致监管部门要求企业减资。除了这种情况,企业主动的减资几乎不可能,更不用说利用减资逃避债务。

A某保险专业中介销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2016年保监会下了一个关于对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进行注册资本托管的通知,这个通知要求所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按其注册资本的10%向银行进行托管,这个托管资金相当于定期存款,企业不能利用其进行经营,若需要运用这个资金必须经过保监局的允许。这个托管资金必须在某个期限完成,若完不成保险中介业务经营许可证有被吊销的可能。

A公司运营10多年了,竞争激烈,经营不善,注册资本几乎亏光了(这个行业是实缴货币资本),看到这个注册资本金托管的资金都急了,股东都是个人股东,本身在公司没赚到钱,都无力也不想再拿钱了。公司多次找保监局商量,能否延期或先少缴,保监局不同意。保监局提供了减资的办法,非正式谈话也没有书面东西。

公司于是召开股东会通过减资决议,但在去工商那里办理时,死活办不下来。公司控制人没办法,自己卖了一套麦岛附近的房子,才算把这个事情处理完。

通过这个事情可以看出,减资实际上行不通。通过减资逃废债务和责任,只能是纸上谈兵。

二、注册资本的变动,更多更常见的是增资

增资的原因主要有以下:

(一)增加企业运营资金,有利于企业的生产经营;通过原股东增资或新股东进入实现,公司上市发行股票也是如此。

(二)增加企业的信用度,可以让企业有更多的机会去中标或者是签订新合同。例如,注册资本达到500万,可以有投标的资格。

(三)可以让企业的某些项资质升级,达到资质升级的注册资本和净资产的要求。例如上述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注册资本高于5000万元(含),其经营范围是全国除港澳台的所有地区。

(四)增强企业抗风险的能力。比如银保监局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有要求,最低不能低于某个标准,若低于这个标准要么增资,要么发债。

(五)企业冠名的需要。比如在山东,注册资本300及以上公司名字可以冠山东,以下只能是冠地市。5000万及以上可以不用冠地名。

企业的增资,即使是认缴的资本增资,更多是增加了责任和义务,而不是减轻或逃避债务或责任。

公司法人股东变更后原法人担责吗

公司法人是代表公司对外行使权利,法人在合同上的签字代表着公司的意思表示,除非公司章程明确禁止法人从事什么行为,法人的决定代表着公司的决定,由此带来的不利后果由公司承担。

公司更换法人后,原法人不在代表公司,这时候原法人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对公司无效,公司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公司,法人公司退出公司后,代表着法人公司已经与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不需要对之前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

如果法人公司退出时未足额缴纳股本,仍需在未缴纳范围内承担责任。

股东变更,拖欠我工资,变更前的股东承担责任吗

欠你工资的是公司,不是股东,是公司承担责任。如果公司没有财产可支付工资,且股东未实缴出资,才可能会担责任。

公司突然变更法人以及股东,意味着什么

变更法人和股东说明公司有重大事情发生,重点涉及企业资产和负债权益的问题,涉及到企业法律风险控制的问题,涉及到企业所有权变化的问题。特别是债权人要关注债务人法人及股东的变更情况,及时维护自己权益。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公司股东变更债务承担规定和公司法人股东变更后原法人担责吗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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