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集体用地租赁到期,房屋怎么补偿合理和土地出租合同未到期单方面解除合同怎么赔偿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集体用地租赁到期,房屋怎么补偿合理以及土地出租合同未到期单方面解除合同怎么赔偿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92年租用村集体土地50年,拆迁补偿?能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
- 租用集体土地建厂房怎么样合法
- 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门面房怎样赔偿?
- 土地出租合同未到期单方面解除合同怎么赔偿
- 企业征用村集体土地,废弃了二十多年,该不该将土地归还原集体?
- 村集体用地出租合法吗
- 农村集体土地被征几种补偿占比
92年租用村集体土地50年,拆迁补偿?能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
你好,很高兴接到您的邀请,我来给您解答。租用集体的土地拆迁怎么补偿,能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我告诉您,既得不到土地补偿也不可以办理土地使用证。
一,你租用集体土地五十年是不合法的,一般不可以超过二十年。还要看是耕地还是荒地,建设用地,法律规定租期是不一样啊。
二,因为你是租用集体的土地,不是自己拥有的,拆迁补偿也仅限于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而且应在合法的租期内才可以享受的。
三,你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因为土地所有权是集体的,你的使用期也只是合法租期内的使用权。
具体的法律规定建议你咨询相关法律事务所。
租用集体土地建厂房怎么样合法
租用集体土地建厂房必须履行下列审批手续才合法:一、首先要向土地所属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材料,村委会经集体研究同意后,上报所属乡镇土地管理所,土管所收到申请七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土管所同意后上报县市土地资源管理局审批。
二、建设厂房要向县城乡建设管理局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厂房设计图纸,企业立项可行性报告等,城建局自申请送达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只有在取得上述主管理部门批准后,向村民支付了规定的青苗补偿金和土地出让金,并签订合同后,才能动工建设。
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门面房怎样赔偿?
门面房的征收补偿参照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方案》(第590号令)及各省市县的实施方案(细则)开展征收工作。
门面房的土地性质和权证的齐全关系到产权人的征收补偿利益。
一、门面房两证齐全,征收补偿按照590号令中非住宅营业用房处置(以南京江宁为例)补偿包括原房评估价格,装修附属物价格,设备迁移费4%,停产停业损失8%,提前搬家奖励5%,选择货币补偿另奖励10%。或者选择就近安置门面房。
二、如果门面房两证不齐,参考此次拆迁的政策认定它的土地性质。大致两种情况:
1、农村产权房,征收补偿按《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方案》实施,面积需要评估公司及街道或者上级征收办联合确认,只能认定实际经营面积,价格为房屋评估价格的一点五倍计算(实际认定的那部分)。
2、门面房两证齐全,后根据城市的发展或者其他原因改变了房屋的性质(住改经),征收补偿按照《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方案》执行,价格也是按房屋评估价格的一点五倍计算。
我是从事动迁工作的一线人员,欢迎交流探讨。
土地出租合同未到期单方面解除合同怎么赔偿
任何合同,包括土地租赁合同,未到约定期限的,不得单方面解除。
如需要解除,则需要与合同另一方协商,取得对方同意,才可以。
如果未经对方同意,个人擅自解除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即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合同的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五十四条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一百一十三条损害赔偿的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
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二百三十一条租赁物的灭失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二条租期不明的处理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三条租赁物的瑕疵担保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企业征用村集体土地,废弃了二十多年,该不该将土地归还原集体?
首先还要看合同协议说明和日期,企业征用村集体土地,废弃了二十多年,该不该将土地归还原集体?企业征用村集体土地,是与原村集体,村委会有征用土地承包合同,合同应该是写清注明的,租赁面积是多少,租赁时间是多长,土地承包款怎么上交村集体,彼此违约有什么处罚条件。不管企业效益怎么样,也不管企业废弃了多少年,只要企业正常的履行承包土地合同,不违反土地承包合同规定,按时上交租用土地承包费,企业就有权继续占用。如果企业违反土地承包合同规定,因企业效益不好,停产废弃,没有及时缴纳土地承包费,根据承包土地合同规定,村里有权暂扣企业资产,督促清理所欠的承包费,清理后企业可以继续按合同规定占用土地。否则,村里有权废除合同,收回企业承包占用的土地。这个要看当时签合同是多少年限,没有到期基本就不能收回,毕竟得按合同收回。
可是荒废了20多年,村里应该开村民大会,将合同终止
现在国家大力保护土地,它却在这荒废,不做作。有浪费土地嫌疑,同时违反国家保护土地耕地政策。
收回是完全可能得。
村集体用地出租合法吗
村委会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出租集体土地合法。土地租赁一般以户为单位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涉及全村村民利益的问题,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农村集体土地被征几种补偿占比
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以租赁形式占70%以公共用地购买的占5%以商业开发购买的占比25%。租赁地大部分为工业用地因占用面积大国家不予批准。所以以租代购形式骗取了土地使用权。
集体用地租赁到期,房屋怎么补偿合理和土地出租合同未到期单方面解除合同怎么赔偿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