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关于拆迁户孩子入学问题的通知和入学通知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关于拆迁户孩子入学问题的通知以及入学通知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学区房拆了上学怎么办
学区房拆了没事,只要孩子户口还在学区里就能上学。
二、买返迁房孩子上小学需要什么资料
1、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学生本人的户籍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当地实际购买住房的房屋产权证或租住房合同、房东住房产权证(复印件)。
3、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合法工作证明(工作单位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养老保险、纳税证明、个体经营社区证明等)。
4、实际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公安机关打印的居住凭证,需在有效期内)
5、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
三、江都大桥小学入学条件
儿童入小学需年满6周岁(即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不足6周岁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由区教育局审核批准。特殊儿童入学政策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适龄儿童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一致。
(1)符合下列情况的,可在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①儿童户口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扬州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儿童户口随法定监护人(有产权证)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儿童户口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扬州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③儿童户口自出生之日起随父母落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分配住房,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的。
(2)户籍审定中其它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①适龄儿童家庭拆迁后已拿拆迁安置房并实际入住,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迁入,在拆迁安置房所在施教区小学入学。
②适龄儿童家庭拆迁后已拿拆迁安置房并实际入住,但因政策等原因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应出具相关证明和有关材料,在拆迁安置房所在施教区小学入学。
③适龄儿童家庭拆迁尚未拿到拆迁安置房,应出具相关证明和有关材料,在原施教区小学入学。
四、关于张家港外来人员买房,子女上学问题,急。请问本省外来人员在张家港买拆迁房,子女能上该学区的公办
肯定要看房产证的。本地户口,没有好学区的房,也只能上普通学校,这个也属正常的。外地户口的子女还是可以上学的,有专门的民工子弟学校的。
关于关于拆迁户孩子入学问题的通知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