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离婚要去哪个法院起诉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离婚打官司,我该去哪个法院告ta?,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离婚要去哪个法院起诉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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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打官司,我该去哪个法院告ta?
1.离婚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的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除外。
3.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时,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如果夫妻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则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次起诉离婚去哪个法院
第二次起诉离婚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法院管辖问题是相同的,离婚诉讼的法院管辖原则上是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存在以下情况的,则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原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何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就是将对方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想要起诉离婚,首先要确定好管辖法院,到哪个法院去起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是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进行起诉,被告住所地指的是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者是户籍所在地,如果被告有经常居住地的,经常居住地就是被告住所地;如果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那么户籍所在地就是被告住所地。
确定好管辖法院后,下面就是要准备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了,首先是需要双方的身份信息,其次是复印好结婚证作为证据,证明你们存在婚姻关系,如有子女的,可以一起附带子女的出生证明,把子女的抚养权也解决掉。身份信息,结婚信息都有了之后,就是要准备起诉状了,起诉状中要写明双方的信息,你的诉求是什么,以及相应的事实和理由。
注意一点:如果能够有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一定要收集好,提交给法院,因为一般没有特殊情况的情形下,法院第一次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可能还要做好第二次起诉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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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到乡镇法院还是区县法院
这个依据被告户籍所在地提交,如果被告户籍在乡镇就提交给乡镇法院,如果在市里就提交给市里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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