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平等原则可以说贯穿了《民法典》的全部内容,包括《婚姻汇编》中关于婚姻的相关问题,因为婚姻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的。那么,被胁迫结婚是否能认定婚姻无效呢?我相信你会对此感兴趣的。今天,123律师小丛书将带你更多地了解这个问题。接下来请看详细介绍。
一、被胁迫结婚是否能认定婚姻无效
1、胁迫结婚,可以申请撤销
我国《婚姻法》第11条规定:“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请求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撤销婚姻。”“胁迫结婚”是指一方或其他人违背对方意愿威胁或损害对方结婚。这种胁迫可以是暴力威胁,也可以是精神威胁,比如威胁暴露当事人的隐私。注:只有被胁迫方有权申请撤销,申请在一年内有效。
2、应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申请
在我国,当事人自己不能随便撤销婚姻,只能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无权撤销婚姻。
3、可撤销婚姻自始无效
可撤销婚姻是指受害人因违反结婚时双方自愿的原则,不具备成立婚姻的必要条件,可以在婚后一段时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的法律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请求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撤销婚姻。被胁迫方要求解除婚姻的,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人身自由受到非法限制的一方要求解除婚姻的,应当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哪些情形是胁迫婚姻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10条的规定,胁迫是指行为人以损害对方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健康、名誉、财产为威胁,违背真实意思,胁迫对方结婚的情形。因此,有几种情况下婚姻是被迫的:
(一)行为人以威胁对方生命、健康、名誉、财产的方式,违背真实意愿,胁迫对方结婚的。
(二)行为人胁迫对方近亲属的生命、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迫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胁迫结婚必须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即在非自愿的情况下,强迫对方结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的积极条件包括男女双方必须完全愿意结婚,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对方或干涉任何第三人。因此,胁迫下的婚姻可以取消。
三、胁迫结婚如何处理?
如何处理逼婚?有两种方法:
(一)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因胁迫而提出的婚姻无效申请只能由被胁迫方的婚姻一方提出。被胁迫方要求解除婚姻的,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人身自由受到非法限制的一方要求解除婚姻的,应当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一年”不适用于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或延长。
人民法院审理婚姻当事人因受胁迫请求撤销婚姻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无效或可撤销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
(二)可以请求婚姻登记机关撤销婚姻,应当出具下列文件:
1.本人身份证和结婚证;
2.能证明被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经审查,婚姻登记机关认为被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应当撤销婚姻,宣布结婚证无效。
当然,胁迫结婚的效力是有瑕疵的,严重违背了自愿原则。以上是123律师123律师网的资料整理。我希望你读完之后能对被胁迫结婚是否能认定婚姻无效有更清楚的了解。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请咨询123律师,我们会有专业律师帮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