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起诉离婚要在哪方的法院起诉离婚呢,以及离婚案件如何请律师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本文目录
- 起诉是必须到被告管辖的法院吗
- 起诉离婚第一次需要请律师吗
- 我起诉离婚,但到时候老婆不回家,怎么办
- 离婚案件如何请律师
- 我想离婚,但女方不同意,我该怎么办走法律途径麻烦吗
- 第二次起诉离婚一方不去怎么判
- 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该如何起诉,有没有起诉成功的朋友分享一下
起诉是必须到被告管辖的法院吗
不完全是。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诉讼地域管辖的一般规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告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原告也可以在自己的住所地法院起诉,这些特殊情况具体包括哪些呢?通过《民事诉讼法》及《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我们可以发现,存在以下九种情况:
一、《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了四种情形: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信息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上述四类情形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了五种情形:
(一)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确定管辖,也即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二)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上述五类情形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离婚第一次需要请律师吗
感谢邀请,题主问这个问题,内心可能有这样的想法:一般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不会判决离婚,所以是不是请律师似乎没太大作用?因为不判决离婚,第一次诉讼当中,也不会对财产、孩子等进行分割和确认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等问题。
我觉得第一次起诉离婚,请律师也是必要的,理由如下:
1、律师提前介入后,可以在此次诉讼中,尽可能先将现有的财产固定,以免在第二次离婚等待期内,对方趁机转移婚内财产。如果在第一次诉讼中,或者在诉前,即进行了财产调查及确定,对方再想要转移财产是有迹可循的。律师可以指导你若发现对方转移、隐匿财产,如何应对。
2、更有助于有针对性的查清感情是否破裂。很多当事人不知道感情确实破裂的症结在哪里,庭审当中很可能稍有不慎,就会让法官认为感情确已破裂,或感情没有破裂。律师可以帮助你有针对性的表述,争取说服法官。
3、关于孩子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问题,关于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支付抚养费,都需要大量的证据支持,第一次诉讼可以在律师的指导下,将己方有利事实最大化呈现在法官面前,为下次诉讼打好基础,占得先机。
当然,如果财产争议不大,抚养权亦没有什么争议,不存在婚内出轨、转移财产、家暴等等复杂问题的案件,关系比较简单,只是走个程序的话,也可以不请律师。根据实际情况来看哦。
我起诉离婚,但到时候老婆不回家,怎么办
谢谢邀请,老婆不回家不影响你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向社会发出公告。公告期满你老婆还不来应诉,法院可按缺席判决。
离婚案件如何请律师
起诉离婚,法律没要求强制需要律师的,但是只要你抱着希望咨询律师,大部分律师都会希望你聘请他们,当然能聘请到有责任的律师帮你走程序,那就是非常好了。
我也是离婚的过来人,由于自己开始不懂离婚的法律程序,当然第一步只能找律师咨询了,就听律师的忽悠,说是这些证据非常充分,法院一定判离,为了一次次听他律师胡言乱语,导致聘请律师起诉了3次,由于律师提供法庭的证据都不足,法院都没判离。律师只会把小事情复杂化。第四次起诉法庭离婚,是我个人递交给法庭的材料,还有一份离婚证据是我拿到前妻一份QQ聊天记录截图拷贝到U盘的证据,法院最后也采纳了这份证据,开始交了200的诉讼费,最后法院退回110元,实际一共收了我90元诉讼费,这些90元费用包含了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等。但前面请了律师,起诉了3次,一共花了我1万多律师收的费用。法院还没盘判离。你们说冤不冤。律师收了费用后,却不仔细调查走访适合离婚的重点,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的,还说按照百分比的费用缴纳给他,律师要的费用,和他说这些法律条条框框,当时把我头都搞晕了,现在才发现离婚请律师是个坑,坑死你没商量,要这种律师真是浪费银子了,整天坐在办公室等着开庭。
所以希望大家以后聘请律师,不要听律师花言巧语的头头是道的法律条款,只要你专心听他们律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那些法律语言,那么你就走进一条死胡同了,他的那些法律词语,让你听的心动入迷,就如进入传销一样洗脑,如果大脑一热,就会听之任之交一些天价律师费。等聘请后发现是没责任心的律师,那时才后悔。希望多观察多咨询在当地信誉度高有责任心的那种律师。注重信誉度律师,就不会坑当事人。
我想离婚,但女方不同意,我该怎么办走法律途径麻烦吗
我可以告诉你怎么办,但不能回答走法律途径是否麻烦。是否麻烦,麻烦大小标准很难把握。
本来我国的离婚途径就是两种,其一、协议离婚。其二、诉讼离婚。
鉴于问题的说明,协议离婚不可能实现,那么只能走第二种途径,诉讼离婚。
依据《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采取独任制简易程序审理,审理期限一般为三个月。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同意继续适用简易程序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理期限。延长后的审理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次起诉离婚一方不去怎么判
第二次起诉离婚,一方不去,怎么判?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一方不去的,要看是哪一方不去的。
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坚持不离婚,或者原告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感情已经破裂的,法院就会判决双方不准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不准离婚后,过了一段时间,原告可以再一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作为原告来讲,如果开庭时,原告不去的,视为撤诉,相当于没有起诉的。这种情况比较少,但不是没有。
那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去的话,该怎么办呢?
被告不去开庭,有2种情况:
第1种情况:被告接到传票,拒绝出庭面对此种情况,法院是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的,这时原告的证据就非常重要了,什么样的证据呢?那就是感情破裂的证据。不知道被告是何种原因拒绝出庭,而原告能提交足够的感情破裂证据,即使被告不来,那法院还是可以判决离婚的。
第2种情况:被告下落不明的。被告下落不明,法院的传票根本无法送达到被告的手中,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期满后,法院也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原告不需要担心这一点。
这种情况对原告来讲,无疑增加了离婚的难度,但同时,被告的这种下落不明也说明男女双方的感情不好,原告还是要积极收集证据的,以有利于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该如何起诉,有没有起诉成功的朋友分享一下
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如果想离婚的话,只能采用去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因为我们国家的离婚方式只有两种,要么去民政局协议离婚,要么就是去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就去民政局办理就可以了,但是如果一方不同意,那么另一方着急离婚的话,就只能主动去法院起诉离婚。
去法院起诉离婚,只需要写一个起诉状,然后提交相关的证据,去法院进行立案就可以了。法院立案之后会安排开庭的时间,到时候法院会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开庭,然后审理案件。
如果原告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那么法院有可能在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候就会判离,如果没有相关的证据,而对方又坚持不离的话,有可能第一次不判离,但是你依然可以过半年之后再次起诉离婚,通常情况下,第二次起诉离婚判离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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