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庭前准备工作包括四点,第一,阅读原告起诉状内容,针对原告的起诉状准备好答辩状;第二,在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内,就自己的答辩主张提交证据;第三,按照法庭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出庭;第四,如果被告对诉讼程序不了解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被告庭前准备工作有哪些?
开庭之前,被告需要做以下准备:
第一,阅读原告起诉状内容,针对原告的起诉状准备好答辩状;
第二,在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内,就自己的答辩主张提交证据;
第三,按照法庭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出庭;
第四,如果被告对诉讼程序不了解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被告庭前没有提交证据开庭时可以提交吗?
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要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告知的有举证期限,当事人要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否则逾期举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1、《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一百零一条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或者对方当事人对逾期提供证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未逾期。
被告在法院开庭前要做的事情就是看诉状,为自己做好答辩准备,并且对自己答辩的内容要提供相关证据,等待开庭。这当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答辩,而证据是其中的关键。原告提起诉讼被告要辩解就应当提供推翻对方诉状,证明自己辩解有效的证据,另外还要注意提交证据有期限,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期提交的应申请说明缘由。